第37章 是非功過,後人評說(1 / 2)

戰國末期的韓非是法家集大成的人物,他在《韓非子》一書中,肯定了商鞅的功績。

《韓非子》說:“秦行商君法而富強。”秦通過變法,“是以國治而兵強,地廣而主尊”。總之,《韓非子》對商鞅變法作了比較多的記述和客觀的評價。

韓非還記述了商鞅推行法治的情況。他說,商鞅推行新法之初,秦民還很不習慣,並且抱著僥幸心理,對於犯法可能帶來的後果,沒有看得嚴重,結果,凡是有犯法的一定會受到嚴厲的懲處,而告發者也一定會得到重賞。韓非子認為,這是商鞅在秦國成功的重要原因。

韓非認為,商鞅“賞厚而信,刑重而必”,使秦國之民“用力勞而不休,逐敵危而不卻”(辛苦勞動而不顧休息,追逐敵寇而不怕危險),這是秦國強大的重要原因。

韓非還特別意味深長地說:“及孝公、商鞅死,惠王即位,秦法未敗也。”就是說,秦惠王雖然懷恨商鞅這個人,但商鞅的新法並沒有廢除。因為商鞅給秦國帶來的好處是實實在在的,商鞅加強中央集權、提高王權的主張也符合秦惠王的利益。商鞅的事業並沒有廢棄,他也可以含笑九泉了。

不過,韓非對商鞅變法的不足之處也有所批評。

批評之一,是說商鞅“無術以知奸”,結果是以富強的秦國給了其大臣專權的方便和條件。但這實際上是商鞅死後秦國出現的新問題,是不能算商鞅的過失的。

批評之二,是說商鞅新法的一些偏失,即依斬首立軍功來作為授爵加官的條件,這就好像下一道命令說:“如今以斬首立功者為醫生為工匠。”結果怎樣呢?房子也蓋不成,病也治不好,這是因為工匠要靠手巧,醫生要靠懂得調藥,而這些都不是殺敵立了戰功的人所能勝任的。當然,這是韓非打的一個比方,他從而得出結論說:“當官是要依靠智能的,而斬首是憑勇力,讓殺敵的勇士去做需要智能的官吏,就好比讓他們去做醫生、工匠一樣。”

韓非這個批評是有道理的。

到了西漢初年,政論家賈誼在《過秦論》中,對秦始皇父子進行了尖銳的批評,但對秦孝公和商鞅則是持比較平和的首肯態度。他說:秦孝公據有崤山和函穀關的地形之險,有秦國所在的雍州的廣大的土地,君臣固守著基地,窺視周室,有席卷天下,包舉宇內,囊括四海之意,並吞八荒之心。而這時商君輔佐他,在秦囪確立法度,努力從事於耕織,積極備戰,並且在外通過連衡而與諸侯較量。這樣,秦人就攻取了西河之外的地區。

賈誼的“過秦”,是批評秦政之失,但並非全盤否定秦國到秦朝的全部政策和做法,因此,態度和立論可謂公允。他說秦始皇成就帝業是“續六世之餘烈”,此“六世”,就是從秦孝公時算起的。從賈誼開始,秦的帝業奠基於孝公時期,已成為定論,而真正的奠基人,實際上是商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