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墓碑的啟示(二)(1 / 2)

程福用洛陽鏟不一會兒就把大土堆旁邊鏟了一個大坑,真是無巧不成書,程福鏟的這個大坑不彎不斜正好在墓室的入口處。

程福用手挖去墓牆上的泥土,看到了一堵磚牆。磚牆中間有一塊大石板,大石板上麵好像寫著幾個字。

“啊!這裏就是墓室的入口!”程福驚呼了一聲。

關於墓葬的類型很多,明、清時期的墓多數有碑,易於識別;清朝九品官以上的墓較多,一般墓碑上刻有其官職;一經發現都要及時上報。明清以前的墓則很難在墓地表麵分辯出來,因此在開發推土過程中,必須特別注意。明、清時期多灰砂墓;明清以前多土坑墓、磚室墓。葬具多為木棺,也有甕棺、陶棺、石槨、石棺;有的因各種原因,下葬後又將死者遺體挖出來重新裝棺或裝在陶罐裏,移到別的地方埋葬,俗稱移(遷)葬,又叫二次葬。

其葬具多為陶罐,俗稱骨壇。墓葬多有隨葬品,明、清以前多以生活用具、生產工具陪葬,有的有專門用作陪葬的明器,如漢墓中出土的陶屋、陶灶、陶片、陶豬等;明、清時期,盛行薄葬,陪葬品很少,一般以裝飾物如玉器、金銀器為主。

中國古墓葬墓與葬是既有聯係又有區別的兩種事物。"墓"是指放置屍體的固定設施,"葬"則是指安置屍體的方式。在考古學上,二者常被合稱為"墓葬"。在墓葬中﹐往往還包含著各種隨葬的器物。自古以來,由於受"祖先崇拜"以及"事死如生"等傳統觀念的影響,人們對喪葬十分重視。因此,墓葬資料所提供的就不僅僅是埋葬習俗和墓葬製度本身,往往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社會政治、經濟、生產、生活、風俗、宗教、觀念等方麵的情況。所以,墓葬所展現的埋葬習俗與埋葬製度常常被視為當時社會的縮影,墓葬研究就具有相當重要的意義。

"墓"作為放置屍體的固定設施,是隨著人類文化的進步而發生的,並隨時代發展而不斷變化。最初的時候,對屍體的處理非常簡單。《周易?係辭下》雲:"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樹,喪期無數"。即用茅草裹屍,棄置荒野了事,並不挖墓穴。後來,人們可能不忍心看到親人屍體被禽獸所食,開始掩埋屍體,於是就出現了專門放置屍體的墓穴。

在舊石器時代,由於人類經常利用天然洞穴作為住所,故也常利用天然的洞穴或岩棚作為墓地以安置屍體,如山頂洞人的墓就與住所處於同一洞穴之中。進入新石器時代之後,由於生產力及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便開始有意識營造各種形式的墓,墓葬及埋葬習俗更加流行且形式多樣,而且明顯具有製度化的特點。

中國所發掘的3000餘座母係氏族公社墓葬表明,史前時代的葬俗因時代、地域、文化的不同而在墓形、葬式、葬具等方麵顯示出不同的特色。盡管如此,史前時代各文化共同體一般都是以氏族製度為基礎的,因此在埋葬製度方麵往往也存在著一些符合氏族製度的共同原則。在新石器時期,人們掘坑埋屍已成為黃河流域最普遍的葬法,出現了氏族公共墓地,有單人葬、多人葬、二次葬等葬式。

隨著社會的發展,還出現了成人與嬰幼兒分葬及等級埋葬製度。到原始社會末期土坑式墓葬從黃河流域發展到長江流域、東南沿海、東北地區,出現了男女合葬,男子仰麵直身和女子側體屈身表明父係氏族的社會結構特征,墓坑也更加規整,通過墓葬規模大小、葬具的有無或質量以及隨葬品多寡優劣等來體現身份等級的差異更加明顯。

如龍山時代,隨著社會經濟、技術的進一步發展,在氏族公共墓地原則普遍存在的同時,因等級差異而存在的不同等級分葬現象更顯突出,甚至還因聚落的等級差異出現了不同規格的貴族墓地,其中以良渚文化的情況最為清楚。反山和瑤山遺址都是良渚貴族墓地,但反山墓地的規格明顯高於瑤山墓地;另外,還有不少規格低於瑤山的良渚貴族墓地。中原地區陶寺墓地也存在不同等級分葬現象,墓葬規格可分為三類七、八個等級。

在原始社會早期,墓穴形式很簡單,隻在地下挖一土坑,墓坑一般較小,隻能容納屍體,無棺槨,屍體也無特殊東西包裹。到新石器時代晚期,在大汶口文化後期,少數墓坑麵積很大,坑內沿四壁用天然木材壘築,上部用天然木材鋪蓋。隨著社會曆史的發展,墓室結構也發生了很大變化。主要有以下三種類型:第一種木槨地宮:進入階級社會後,墓葬製度中存在著嚴格的階級和等級的差別,統治階級陵墓有著十分宏大的規模。河南安陽侯家莊的一座商代亞字形墓,墓室麵積約330平方米,加上墓道,總麵積達1800平方米。王和各級貴族的墓,都用木材築成槨室。槨是盛放棺木的"宮室",即棺外的套棺,將砍伐整齊的大木枋子或厚板用榫卯構成一個扁平的大套箱,下有底盤,上有大蓋,在槨內分成數格,正中放棺,兩旁和上下圍繞著幾個方格,稱之為廂,分別安放隨葬品,如1972 年湖南長沙馬王堆發現的西漢墓棺槨形式墓葬--軑侯利蒼妻墓即屬此類。棺中女屍完好如初,廂內隨葬品有漆器、帛書、綿繡、樂器、竹簡、木俑、農畜產品、中草藥、印件等1000 餘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