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是蘇格拉底對“善”的理念的一種解釋。這種解釋已經把“善”的理念提得很高了。但是他認為還必須進一步把它理解得更高,更偉大莊嚴。因此,他又進一步對“善”的理念作了如下的規定與說明:“我想你會說,太陽不僅使我們看見的事物成為可見事物,並且還使它們產生、成長,並且得到營養,但是太陽自己卻不是被產生的。同樣,你也可以說,知識的對象不僅從‘善’得到它們的可知性,並且從“善”得到它們自己的存在和實在性,但是“善”自己卻不是存在,而是超乎存在之上,比存在更尊嚴更有威力的東西。這就是蘇格拉底對“善”的理念所作的概括的,也是最全麵的解釋。顯而易見,人們要達到對這種最高的“善”的理念的認識,不經過漫長而艱難的思想攀登過程是不可想象的。
第二,用“分線”的比喻即“線喻”來說明達到“善”的理念是一個漫長的認識發展過程。蘇格拉底把認識“善”的理念的過程以一根直線作比喻分成四個階段或四個等級,進一步闡明對“善”理念的認識過程。這就是通常講的柏拉圖的“知識(或認識)的四等級說。”
如何用分線來劃分四個等級呢?蘇格拉底繼續上麵的對話,指出,我們已經設想有兩種東西分別統治著兩個世界,一個是“善”的理念統治著可知的世界;一個是太陽統治著可見的世界。現在,假定你麵前有一根線,分別成兩個不相等的部分,分別代表著可見的東西和可知的東西。然後再把每一個部分按同樣比例分割成兩段,表示明暗程度的不同,這樣,就可以把線劃分成四段,表現著認識(或知識)的四個等級了。
最低一級的認識是“猜測”,也可以叫作“想象”。它是對事物的肖像的認識,是對實際東西的“摹仿”。“所謂肖像,我指的首先是影子,其次是水麵和光滑物體表麵上的映象以及其他類似的東西”。
其次一級的認識是“相信”或稱作“信念”。它是對實際的東西亦即個別事物的認識,它“包括我們周圍的動植物,以及一切自然物和人造物。這些事物都是上麵說的肖像所仿效的東西”。
再高一級的認識是“了解”。它是關於數學對象以及類似數學對象的知識。在認識的這一階段裏,“靈魂不得不使用那些被仿效的東西,即前一部分裏的實際事物。作為肖像,從假定出發進行研究,卻不從假定上升到原則,而從假定下降到結論”。
最高一級的認識是“理解”。它指的是“靈魂與辯證的力量把握到的東西”,亦即最高的“善”的理念。“它這樣做的時候,並不把假設當作原則,而是把它僅僅當作假設,也就是說,當作梯子和跳板,暫時搭一棚,以便達到假設以上的地方,把握住物有的本原。它一步一步往上爬,從一個理念到另一個理念,不用任何感性事物幫助,僅憑理念本身,就可以達到結論。它從理念出發,通過理念,最後歸結到理念。”可見,“理解”和“了解”雖然同屬於“可知世界”的“知識”這一部分,但“理解”比“了解”更高;這就是說,“辯證科學所研究的可知存在,要比從純粹假設出發的技術科學所研究的東西更明晰”。
第三,在柏拉圖的《理想國》(The Republic)中,有這麼一個著名的洞穴比喻來解釋理念論:有一群囚犯在一個洞穴中,他們手腳都被捆綁,身體也無法轉身,隻能背對著洞口。他們麵前有一堵白牆,他們身後燃燒著一堆火。在那麵白牆上他們看到了自己以及身後到火堆之間事物的影子,由於他們看不到任何其他東西,這群囚犯會以為影子就是真實的東西。最後,一個人掙脫了枷鎖,並且摸索出了洞口。他第一次看到了真實的事物。他返回洞穴並試圖向其他人解釋,那些影子其實隻是虛幻的事物,並向他們指明光明的道路。但是對於那些囚犯來說,那個人似乎比他逃出去之前更加愚蠢,並向他宣稱,除了牆上的影子之外,世界上沒有其他東西了。
柏拉圖利用這個故事來告訴我們,“形式”其實就是那陽光照耀下的實物,而我們的感官世界所能感受到的不過是那白牆上的影子而已。我們的大自然比起鮮明的理性世界來說,是黑暗而單調的。不懂哲學的人能看到的隻是那些影子,而哲學家則能在真理的陽光下看到外部事物。
第四,關於“善”的理念的“辯證法”及其他輔助學科。蘇格拉底首先談到了作為辯證法入門準備的輔助學科,即“主要樂章的前奏曲”。這些輔助學科包括:數學、平麵幾何、立體幾何、天文學和音程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