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自行車族 (2)(1 / 2)

某年的萬聖節,紐約客先生穿著英格蘭警察式的鬥篷,一群十幾歲的小鬼把他從自行車上拽了下來。“我跟他們說:‘我一個人就能撂倒你們所有人,但我們得來一對一的。’於是他們中間最大的一個往前站了一步。我瞬間意識到我連他都打不過。”那群家夥一起撲上來開始痛毆“紐約客先生”,直到某個看熱鬧的人開始尖叫。“我還挺幸運的,”紐約客先生說,“他們沒把我的自行車搶走。不過他們拿走了我車筐裏的唱片。”(紐約客先生特意強調了他帶的是“黑膠唱片”,而不是CD——真正的自行車族怎麼能聽CD呢?)

艾克爾斯先生也遇到過類似的事。“前兩天,大概晚上十點左右,我騎車經過中央公園,一群玩直排輪滑鞋的野蠻家夥把我圍住了。他們從側麵包圍過來想攔住我,還好我騎得快。”

而最大的危險總是跟性事脫不了幹係,一個叫切斯特的記者的親身經曆證實了這一點。切斯特現在不怎麼騎自行車了,一年前那場風流韻事的後果讓他現在還有心理陰影。他在寫一篇關於豔舞女郎的報道時認識了羅拉。估計羅拉以為自己是瑪麗蓮·夢露,遇見了她的亞瑟·米勒。切斯特隻記得某個晚上羅拉打電話說她正躺在特朗普大廈某個房間裏的某張床上,問他願不願意過去陪她。切斯特立刻跳上自行車,風馳電掣地騎到那裏——隻用了十五分鍾。他們整整做了三個小時。然後她突然說他必須得走了,因為給她提供這套公寓的那個男人隨時都有可能回來。

切斯特落荒而逃。他跑出大廈,跳上自行車。但問題是剛才激烈的酣戰讓他的腿抖得厲害,騎到默裏山下坡的時候他的腿肚子開始抽筋。於是他從馬路邊上衝了出去,重重地摔在人行道上。“那可真是太疼了!”他說,“胸口的皮膚都被刮傷了,簡直就像一級燒傷。”——還好他的乳頭後來長回來了。

“兩腿之間的大家夥”

在曼哈頓騎自行車絕對是一項危險的運動。如果這些男孩們住在西部,他們肯定都帶著槍——就像拉裏·麥克默基、湯姆·麥葛尼或考麥克·麥卡錫的作品裏的人物一樣。但在紐約,這些自行車族更像是超人克拉克·肯特——白天他們是文質彬彬的記者,疲於應付咄咄逼人的女編輯們,晚上則搖身一變成為社會搗亂分子。但誰又能指責他們呢?切斯特說:“你可以闖紅燈,可以騎著車亂跑,和飆車族一樣帥。” 一個不願意透露名字的自行車族說:“我感覺兩腿間有一個巨大的鐵家夥在悸動。”“我現在就在摸我的自行車呢,”作家經紀人基普說,他正坐在他的辦公室裏,“在城市裏,自行車帶給你自由,感覺就像是漂浮在喧嚷人群的上空。隻要和我的自行車在一起,我就無所畏懼。騎在車上的時刻就是我生活中最美好的時刻,將我和整個城市完美地融合在一起。”

自行車族通常不騎那種高科技的變速山地車,變速器和彈性減震懸架都跟他們絕緣。紐約客先生的車就是一個典型——一輛貌不驚人的變速車,裝著擋泥板,後麵的車筐散發著複古的情懷。“你總得有個籃子用來裝些雜物吧,”紐約客先生說,“還有電腦和工作材料什麼的。”“我的自行車就像我的狗狗或者我的孩子一樣,”基普說,“我打扮它、照顧它、寵愛它。”

每次聽自行車族的人說到他們的愛車時,我都以為他們是在說女人。

“我愛死我的自行車了,你會對它產生依賴感。”一個自行車族說,“雖然自行車和自行車之間其實沒多大差別。”

“我之前的那輛車簡直讓我愛得發瘋。”基普說,“車架是用鋁打造的,我親手給它打的蠟,還仔仔細細地纏了車把。結果它被偷了。我傷心得要命,整個人就像被掏空了一樣。後來我又弄了一輛新車,給它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心裏這才好過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