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
那天我正從三婆家出來,走在回家的路上,石好人迎麵走過來截住我,對我說:陳招娣,鄉政府的人有事要找你。
我一聽心裏就不舒服,這個石好人,整整小我一輩,不管從他爸那兒,還是從她媽那兒排起,怎麼也得叫我一聲阿嬸,或者姨娘。他居然直接叫我名字!也太囂張了點,當上村長才幾天啊!
我很不情願地跟他去見鄉政府的人。鄉政府的幾個人站在曬穀場上,曬穀場上停著一輛車子,像麵包車,又不像。他們讓我上車,我很奇怪,為什麼不在這裏說話,他們要帶我去哪兒?他們說,這裏談話不方便,還是到鄉裏談。
等我上了車,才看到三婆也在裏邊坐著,還有兩個同樣不肯簽字的村民,一個叫王大毛,另一個叫黃十月。我們現在是"釘子戶"。
我們四個人到了鄉政府大樓,他們領我們走上大樓裏的一個辦公室,辦公室裏坐著兩個鄉幹部模樣的人,由他們兩人跟我們談判。從下午四點半開始,一直談到傍晚,我們一致表態,這樣的協議不公平,我們絕不會同意在這份協議書上簽字。
晚飯開始的時候,他們的人送來幾份盒飯讓我們吃,還好聲好氣地對我們說:先吃點飯,別讓自己餓著了。
我說:我不吃,我還要回家去燒飯的,我孫女兒還在等著我吃飯喃。
其中有個鄉幹部模樣的人對我說:不急,你孫女兒她爺爺會管。你吃點飯,我們還沒談好呢,你再考慮考慮,考慮好了,我們還得繼續談。
他們去鄉政府食堂吃飯了,把我們四個人留在辦公室裏吃盒飯。有一個人專門守著我們,不讓我們走出去。我們哪有心思吃飯,胡亂往嘴裏扒了幾口盒飯,就在那裏等。
一直等到天黑,他們才從食堂裏吃飯回來,一進屋便問我們:考慮好了沒有?我們都說,我們早就考慮過的,這種協議太不公平,我們要求至少一對一,否則,我們絕不會簽這個字。
談判再次陷入僵局。過了沒一會,他們便叫我們下樓,我們以為要送我們回去了,就都跟他們下了樓。下到鄉政府大院,天已漆黑漆黑的了,所有在這幢大樓裏上班的人也全都回家了。
院子裏開過來一輛中巴車,下來十幾個人,不容我們細問,一下子就把我們四個人推進車去。
145.
車子並沒有朝無患村方向開,而是朝一條完全陌生的路上開出去。大概開出一個多小時,車子拐了好幾個彎,我們根本辨別不出東南西北。車子停下來的時候,我們已經到了一個四周都是高牆的院子裏。接著,我們被關進一個沒有窗的房間裏,白熾燈掛在頂棚上,頂棚上織滿一張張破爛的蜘蛛網。屋子裏很髒很髒,有一股令人惡心的汗酸味。最裏麵靠牆的地方放著一張床,床上隻放著一床單薄的舊棉被。但這張床還不是讓我們睡的,是讓負責看守我們的人睡的。那個看守的人年紀輕輕的,約摸二十四五歲光景,他搜走了我們身上的所有東西。本來王大毛身上還有個手機的,我還想抽空借他手機打一下,可是,王大毛的手機也被搜走了,我們跟外界徹底失去了聯係。
當晚,我們被要求麵朝牆壁,臉貼著牆站立。我們都很憤怒,心裏個個不服氣,問那看守的:這裏是哪兒?為什麼要把我們關進來?那看守的說:你們來了這裏就要服從這裏的紀律,要不然就得受皮肉之苦。
王大毛就喊:我們犯什麼法?你們憑什麼關我們?放我們出去!當晚,王大毛就被拖到隔壁那間屋裏去教訓。他們把王大毛打得嗷嗷叫,王大毛一直都在慘叫:你們打吧你們打吧!打死我吧!打死我吧!
我們臉貼著牆,不敢動,隻聽見隔壁不停的抽打聲。打了大概有半個多小時,後來就沒有動靜了,王大毛也不再慘叫了,連吱聲都沒有。
146.
站了一整夜,又冷又餓,站得雙腿酸痛,渾身肌肉都僵硬了。我們都不能低頭往下看,不看也知道,直挺挺站了一夜,兩條腿都腫了。
三婆年紀大,兩條腿一直抖,我們哪受過這等苦?一大早,又要我們蹲馬步,除了屈膝伸臂,每個人手上還端一碗水。我們不僅餓,還渴,但那碗水不準我們喝。旁邊多出來兩個人,拿著棍子監督。要是那碗水被我們端得稍微傾斜了點,他們就過來命令我們端正。實在蹲得受不了了,碗也端不住了,他們就站在那問:簽不簽字?不簽,還蹲,還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