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拿自己喜歡的人去跟別人比較,票數的多少不能證明什麼,隻要是真心喜歡就行了,我想,tfboys也不希望自己得票數是第一,然而卻沒有多少人喜歡他們吧!
我從來都不相信灰姑娘和白馬王子的故事,白馬王子會對灰姑娘一見鍾情也是因為她長得漂亮,從灰姑娘和白馬王子那個時代開始,人們就已經開始看臉了,你長得好看人家自然願意多看幾眼,長得醜,別人躲你還來不及,又怎麼可能喜歡你呢?
我長得並不好看,雖說也是瓜子臉大眼睛,小鼻子小嘴,但是當這些集合在我臉上的時候就不好看了,我的相貌很平常,不漂亮,也不是太醜。
所以,在這本書中,我隻是一個旁觀者,我親眼見證了白馬王子和公主的愛情,雖說有點舍不得,但我不至於到崩潰、消極,在開始喜歡他們的時候,我就已經做好了準備,不去過度關注他們,就是淡淡的崇拜而已。
王子和公主在一起,這不是很好的結局嗎?也可以斷了我那份念想,真好。
我姓包名子,讀起來就是包子,班裏的同學經常開玩笑說我是那個“包子”別看我的名字那麼活躍,但我的性格卻是很安靜的那種。
我出生在44世紀,也一直生活在44世紀,可是不知怎麼,我的腦海裏總是保留著21世紀的記憶,也許是前世,也許是前前世。
那時候我是王俊凱的同桌,我們兩個都屬於比較安靜的類型,所以一個學期下來,我們說話的次數一雙手都數的清。
我不怎麼跟王俊凱說話,也不會像其他女生,下課的時候總會去打擾他,所以老師才會讓我一直坐在王俊凱旁邊,而這個學校的螃蟹,大多是理智的,再加上我不去纏她們的偶像,自然跟她們相處的還算融洽。
我是安靜,但是我也不瞎,王俊凱對坐在我前麵的那個女生的感情我也是看得出來的,他每次看她的眼神就足以證明一切,他喜歡她。
她叫李夢,長得很漂亮,心腸也很好,跟王俊凱是天生一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