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不愉快的出行過後,溫幸一就窩在家裏不出門了,閑暇的時候就是打打遊戲看看小說或者是漫畫新番,再就是吃飯睡覺,趙姐忙的時候他偶爾和溫幸二下樓去吃飯順便逛一下離家裏不遠的那個書店,淘點三四塊錢的雜誌故事會打發時間,一個月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短,溫幸一幾乎是在無所事事之中度過的。
十一月最後一天,突然刮起了北風,這個城市好像瞬間被寒冷被捕捉了,溫幸一一大早裹著一件黃色外套穿著牛仔褲站在一馬路口,他旁邊站著比他高出一個頭的瘦高個男孩,眉目比較柔和,一雙眼睛不笑也是彎彎的,穿著和他一模一樣的嫩黃色外套,因為人很白的原因,顯得整個人高挑又充滿朝氣,和溫幸一同款的深色牛仔褲,一雙和溫幸一一樣的黑色帆布鞋,還背著一個同款的迷彩背包……
如果不知道的話,還以為這兩個人是兄弟。
溫幸一不喜歡嫩黃色的外套,雖然他因為宅得太久皮膚也是很白,穿著嫩黃色的外套襯得很年輕很有活力,可是他就是不喜歡,因為非常容易髒不說,還很難洗。可是前天太歲說可能變天,讓溫幸一和他一塊去買外衣和褲子,結果跟著這廝雖然不用花錢,但是他永遠挑顏色很鮮豔的外套,還永遠是一式兩件,溫幸一一整天都是跟在太歲身後幫忙提東西,結果到了晚上回家,溫幸一一看就傻眼了,全部都是他不喜歡的!光嫩黃色的外套就要了三件……
“三件嫩黃色,一件嫩綠色,一件寶藍色……尼瑪!為什麼會有粉紅色的外套!”溫幸一清點外套的時候就叫出來了。結果太歲一邊吃著酥角一邊舔手指含糊不清的說道:“粉色很有愛啊,阿一你不覺得嗎?”
是啊,覺得,覺得個大頭鬼!粉色就應該是小女孩穿的啊,他一個大老爺們穿粉色多怪異多娘炮啊!不對!娘炮也不穿粉紅色的好嗎?!可是為什麼……這個店裏居然有詭異的粉紅色還是男裝……
溫幸一眉頭皺了皺,決定跳過外套,結果內襯和褲子就正常多了,都是深色的係列,內襯清一色的線衣,有些沉,不過很保暖,一人五件,褲子也是清一色的牛仔褲,鞋子是兩雙黑色的帆布鞋。
這個衣服都是買著帶去豐都的,所以太歲又買了兩個行軍包,把東西一股腦裝下去之後威逼利誘一番才勉強讓溫幸一黑著臉穿著騷包黃出門。
他們出來得有些早,兩個人就站在一馬路早餐攤旁邊吃著熱氣騰騰的糯米雞喝著現磨豆漿。“這家糯米雞真是大讚啊是吧阿一。”太歲的外形稍微變換了一下,整個人沒有那麼稚氣,看得出來是個二十來歲的大男生,溫幸一對於太歲這種間歇性抽風換樣子的現象表示已經見怪不怪了,反正認得出來那顆痣就好了。
“其實這家茶葉蛋比較好吃。”溫幸一咬了一大口的糯米雞,一股荷葉味道香噴噴的,倒是也不差。“老板,來兩個茶葉蛋。”太歲吃光手裏的糯米雞之後屁顛屁顛的回頭問老板要茶葉蛋,老板利落的剝了兩顆茶葉蛋,分開了袋子裝給太歲。
五香茶葉蛋嫩嫩的,味道十分好,不過溫幸一沒有多吃,他待會要上車,可能會暈車也說不定,所以別吃那麼多雞蛋是明智的選擇。太歲就不一樣了,吃了一個覺得好吃要吃了兩個,然後實在是蛋黃噎得慌,他又喝了一杯豆漿就吃不下了,兩個人百無聊賴的說著話,等著黃裕仙和夏秀華開車出來,又等了十分鍾左右,他們才看見一輛黑色的車慢吞吞的朝路口開過來。
“上車吧,阿一你今天穿的衣服很精神,氣色也不錯嘛。”黃裕仙黑色的眼睛帶著笑掃了一眼溫幸一。“那是,也不看看是誰買的,能不好看嗎?”太歲擠上車,抬了抬下巴,看樣子十分欠揍,溫幸一踹了他一腳,“進去點,你妹的還好你今天不是變成一個壯漢,不然我也擠不進去!”
“嘿,我要是變成壯漢也一定變成一個帥哥肌肉男,我可是個外貌協會。”太歲笑的極其高興,溫幸一撇撇嘴,“也不知道是水,第一次見麵的時候就是衣服慘不忍睹的樣子,不知道還以為是從車禍現場跑出來的呢。”溫幸一把背包甩進了後備箱裏上了車,黃裕仙和夏秀華看著這兩個人鬥氣都笑了笑,接著他就開車走了。
重慶豐都離他們不算遠,坐火車的話其實更快一點,不過他們還是選擇了自駕遊。幾個大男人收拾了簡單的行囊之後就踏上了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