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地下洞穴還真是奇特,洞穴幾乎貫通各處,而且奇怪生物繁多,也不知巴寡婦的寶藏究竟在何處。”
眾人沉默了許久,隻能聽到單調的腳步聲,這條道與其他貫通下一個洞窟的不同,似乎永無止境,以至於我們走了大概兩個小時,還是沒到盡頭。
空氣中潮濕的味道若有若無地飄蕩著,漸漸的,我們走的有些不耐煩了。
於是,羊博士不甘寂寞發話了。
“你這不是廢話嗎?能讓你那麼快就找到那還叫巴寡婦的寶藏嗎?人們都不用奮鬥,隻要抓著鏟子刨開這洞穴就可以成暴發戶了。”脾氣一向不太好的大胡子直接瞟了他一眼,冷哼一聲,繼續朝前。
由於馬裏昂剛剛逃命,遭到了眾人的鄙視,自己的心裏也不太好意思,便岔開話題:“諸位,不知聽說過有一種奇特的螞蟻沒有?”
見眾人疑惑的目光全集中在他身上,便有幾分得意,晃幾下腦袋,用及其緩慢的速度娓娓道來。
才說了幾句,性急的法胖子嫌他說的慢,一掌拍了過去。
不敢再做作的馬裏昂乖乖地說起了奇異的物種。
據說,在沙漠中生存著一種叫‘食金蟻’的蟻類,它們吃金就像吃豆腐一樣,除了沙子,它們什麼都吃,?因為什麼都能吃,所以又叫作噬蟻。食金蟻所到之處萬物不留。
那是我聽我曾祖父說的故事,那也是他的經曆。
馬裏昂的曾祖父叫做馬名(罵名,他爹真沒文化。),也是一個血氣方剛的青年,愛冒險,愛瞎鬧。
那時候馬名才二十幾歲,跟著一群傻不愣登美名其曰享受青春的屌絲青年去了沙漠探險。
那個時候,車子還是稀罕物,是一個也加入了探險行動的富二代提供的。
此時,車子正在茫茫的沙漠中艱難地行駛。車窗外,無數大大小小的沙丘海濤般此起彼伏,夕陽的餘暉抹上了一層如夢似幻的金黃。近處,幹涸的河道零星散布著低矮的灌木叢。
現在他們位於烏魯木齊盤地的熱帶沙漠,馬名探著車窗新奇地東張西望。
也不知是怎的,車子拋錨不能動了,急得大夥蹬蹄子晃腦袋。
“媽的,這可是國外的牌子貨呀。”富二代氣急敗壞地踹了腳車門,車頂鋪著的一層薄薄的細紗也跟著車門顫抖了下,“沙拉沙拉”地往下落。
在那時,沙漠野狼還是很常見的物種,這不,就讓他們給遇著了。
幾個青年嚇得腿抖得跟篩糠似的,一溜煙地鑽進剛才還不停抱怨的進口車內。
“這……這可怎麼辦?”其中一個頭發豎起來像被固定的掃帚似的青年緊握著方向盤,嘴唇顫抖地問。
“我怎麼……知道……”富二代也措手無策,他想了想,抓起一把手槍,惡狠狠地道,“拚了。”
閃爍著綠幽幽的光芒的野狼嘴角涎著饑餓的液體,一步一步地向孤立無援的進口車靠近。
狩獵者與食物對視了許久,終於,饑腸轆轆的野狼受不了了,伸出鋒利的前爪撲向富二代的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