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殺機乍起(2)(1 / 3)

果然被人發現了!難道就像自己給彭濤設套一樣,有人也給自己提出了警告,那對方的目的是什麼?錢嗎?

除了球帽之外,盒子裏還有一個長方形的小木盒,柏皓霖知道這是對方給自己的指示,不管裏麵的是什麼,他都將麵對它!

柏皓霖深吸了口氣,盡量保持頭腦清醒,打開了木盒。

突然,一個戴著麵具的小醜從木盒裏彈了出來,發出“咯咯咯”的笑聲,令柏皓霖為之一顫,差點將它掉在地上,幸好他還算鎮定,才穩住了發抖的雙臂,卻依然驚出一身冷汗。小醜發出的怪異聲音在停車場冰涼的牆壁上發出回聲,似乎也在附和著嘲笑他。

在小醜的手上,夾著一張小紙條,柏皓霖取下紙條,打開,紙條上赫然寫著:

〖殺手準則第一條:永遠別回案發現場,因為你不知道等待你的將會是什麼。〗

迷影追蹤

8月24日,雷陣雨

殺手準則第一條:永遠別回案發現場,因為你不知道等待你的將會是什麼。

荷,這算什麼?

告誡?嘲諷?

紙條上的字是用手寫的,這就是他犯下的第一個錯誤。

字體很公正,筆畫分明,字字獨立,每個字大小雖有不同,但總體而言顯得較小,且極具個人風格。筆跡是大腦潛意識的自然流露,他的字跡說明他不善交際,屬於理智型;他處事認真,有很強的邏輯思維能力,思慮周全,辦事謹慎,並有分裂傾向。

他發現了屍體,卻沒有報警,而是等待我重回案發現場,可見其人很有耐心,並對自己的判斷相當自信。

“殺手準則”是指我是一個殺手嗎?他是想和我玩智力遊戲,還是別有所圖?

如果是為了錢財,就不應該隻是用一頂帽子來脅迫我,而是應該采用更激進的方式,比如我殺人時的照片,可是他沒有,還“好心”地提醒我不應該回到案發現場。

暫時想不出對方的動機,目前隻能簡單地推測三種可能:

一、他目擊到我殺人純屬意外,但因為他當時也在做違法的事,為了避免自己也惹上麻煩,不便報警。

二、目擊我殺人雖是意外,但並沒有看到我的模樣,而且我的車牌號也在案發前處理過了,所以想和我玩偵探遊戲。

三、他稱之為“殺手準則”,而不是“謀殺準則”,用的是封閉式語氣,並且言辭間在暗示他的敬意,所以他覺得他是在幫我。

不管哪一種都不合邏輯——如果是第一種可能性,他完全可以敲詐我,可是他沒有,甚至沒有留下下一步的指示;如果是第二種可能性,他的字裏行間卻沒有表現出挑釁意味;第三種可能在平常人看來不合常理,但概率大一些,但他為什麼要幫我?

想不通!

不管怎麼說,徐東平的屍體應該也是他處理了,所以至今沒人發現。

不對!

不對不對——!

他藏屍的行為將第一種可能性排除了,他留下了紙條,卻沒有下一個提示,是想表明他對我沒有敵意,是的,再次審視那句話的語氣,我怎麼感覺他是在教我如何成為一個成功的殺手?

難道……

第四種可能:對方是一個真正的殺手,也將目光瞄準了賭場內的某人,但無意中目擊到我在停車場的行動後,他中止了自己的計劃,並在暗中觀察。等我走後,以他慣有的方式處理了屍體——是的,他稱之為“殺手準則”就說明他不僅沒有被抓,受害人也絕不在少數,在犯罪心理學中,對其有一個獨有的、充滿血腥味的稱謂:連環殺手!

所以他才能夠預測我會回來,因為連環殺手本身就是最好的犯罪行為分析師!

現在必須重新分析此人。

連環殺手中隻有3%是女性,並且女性殺人的動機多以複仇為主,所以這位神秘人士應是男性;從他的經驗老到,並且可以獨立處理徐東平的屍體來看,他的年齡應該在二十五歲至四十五歲之間;他幫我棄屍表明其對屍體的處理一定格外小心謹慎,所以他肯定有一輛車,由此可見,此人的經濟情況較好;從他以前輩的口吻給我留下紙條的行為來看,他殺人的時間應該已經不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