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與罰(1)
“你是何人?”
“我是一粒墮落的塵埃!”
“你將去往何處?”
“我去往一個塵埃飛揚、蛆蟲爬行、混亂不堪、被眾神遺忘的地方。”
“你為何去?”
“執行神賦予我的使命——實施聖裁!”
罪與惡
10月23日暴雨。
以下摘自《TMX太陽報》時政評論員文章:
10月15日傍晚,玄武區證監會會長鄒亭遠的獨生子鄒凱在某小型超市裏實施搶劫時被路過的巡警當場抓獲。
據目擊者稱,鄒凱進入超市時先假裝購買商品,待一名顧客付款,店員打開收銀機時,鄒凱拿出一把槍強迫店員將收銀機裏的鈔票交予他,外麵巡邏的巡警透過超市的玻璃正好目睹了劫案的發生,及時製止了一場慘劇的發生。
對已年滿十八歲的兒子的所作所為,鄒亭遠矢口否認,並稱鄒凱使用的隻是一把玩具槍,一切都隻是一場誤會。
但凡智商沒有問題的人都可以看出這場鬧劇的可疑、可笑之處,但荒唐事件的背後往往還有更加荒唐的事!
16日下午,鄒凱被玄武警署釋放,理由是證據不足。
據悉,現場目擊證人有三名顧客和兩名店員,就算那隻是一把玩具槍,也足以震懾眾人,且槍上還有鄒凱清晰無比的指紋。如果這也能叫“證據不足”的話,秦始皇滅六國也可以說證據不足、武則天改朝換代也能叫證據不足、和砷貪汙當然也是證據不足!
試問:若劫匪是一名沒有任何背景的普通市民,警署是否會以“證據不足”不予立案?若是警署區別對待家庭背景不同的疑犯,以後將如何取信於民?原本應保護市民安全的警署還有何道義和公義?
原來所謂的“公平”就是在公開的場合平衡一下大家的心理,這座城市沒有公平可言!金錢、權勢永遠淩駕於法律與正義之上!
這是最近發生的兩起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的案子之一。另一起則是朱雀區民政廳廳長的次子在高速公路上飆車撞翻一輛正常行駛的家用轎車,導致交通堵塞長達六小時,所幸無人死亡。最後交警的事故認定書上卻寫著他的時速未超過界定時速,不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罪,隻以交通肇事罪判他做一個月的社會服務、三十萬元罰金及負擔受害家庭的所有醫藥費。
這兩起案件本沒有共通之處,但凶手都是富家子弟,他們的罪行都由其雄厚的家庭背景埋了單,那麼有罪的是他們本身、他們護犢心切的父母還是本應該保護市民安全,卻與其同流合汙的執法者們?
人們不是仇富,仇的是富與權所帶來的不公正!
這些日子我一直在思考,跳出法律之外的正義是否得當?我以前一直認為沒有任何人可以用任何方式淩駕於法律之上,但是現在,我對自己的這個想法產生了懷疑。
今年的天氣變得不正常,深秋十月,TMX市在經曆了一場浸洗萬物的大雨後,天氣驟然變冷,似乎提前進入了冬天。
雖然已雨過天晴,北風卻依然凜冽,人們裹著厚厚的大衣快步走在大街上,似乎想驅散體內的寒氣,也不知是不是昨天下雨的緣故,今天的路況極差,柏皓霖的車已經堵在路上約有二十分鍾,卻依然紋絲不動,他百無聊賴地聽著廣播:“……震驚TMX市的‘七宗罪連環殺手’周成祖已於昨日葬於長青公墓。據知情人士稱,周成祖的妻子已辦理了出國手續,將於下月初與其子到國外定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