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鬼妻(1 / 2)

“不是吧,再說了這件事情中我也是受害者啊!這完全不關我的事啊,現在怎麼賴在我頭上了?況且我是人,她是鬼,我們怎麼可能成親?就算我和她結了冥婚,可是我也是有女朋友的人啊!大媽你說你這不是坑我嗎?”我有些氣惱。

“哎,實話告訴你了吧。小夥子,這結冥婚和陽婚都是一樣的,這天上可都有人記載呢。你這婚反正是結了,你和秀秀現在也就是名副其實的夫妻了,如果你不願意的話,你們倆可以和離啊。”大媽神情有些閃爍,想也知道她是因為心虛的原因,畢竟這件事都是她的錯。

“和離?那不是還得和她商量嗎…對了,你是靈媒,你去和她溝通溝通,就說人鬼殊途,不合適,而且我也有女朋友的。”我說。

“這…好吧,我試試。”大媽雖然有些猶豫,但還是答應了下來,馬上就帶著我到了後房,她在香爐上點了三隻香,嘴裏又念叨了幾句之後,便像是睡著了一般。

不大一會兒,她便醒了。

“哎喲,我說你們兩個人咋都這麼倔呢!你非要和離,可秀秀非不同意,我也沒辦法了啊。”大媽無奈地說。

“那既然不和離,我可不可以休了她?”我突然想起了電視劇裏的場景,男主因為不想和妻子一起過日子了,一紙休書就可以。

“哎,小夥子我看你是什麼狗血電視劇看多了吧?這休書也是需要女方簽字的啊,即使可以強休,也必須是要女方犯了七出才可以啊。”大媽說到。

“七出?是什麼啊?”我不解。

“ 七出,七去(也稱七棄)是在中國古代的法律、禮製和習俗中,規定夫妻離婚所時所要具備的七種條件,當妻子符合其中一種條件時,丈夫及其家族便可以要求休妻。婦人七去:不順父母,為其逆德也;無子,為其絕世也;淫,為其亂族也;妒,為其亂家也;有惡疾,為其不可與共粢盛也;口多言,為其離親也;竊盜,為其反義也。 ”

“可是這麼一說,幕秀秀一條也占不上啊…這也休不掉啊。”我有點頭疼了。

“這娶妻容易休妻難,是這個道理。”大媽一本正經地說到。

我白了大媽一眼,這還不都是托你的“福”。

沒辦法了,就依目前這個狀況來看,隻有就這樣了。看以後能不能想辦法再把幕秀秀給休了。

“那大媽,我雖然是和她結了冥婚,也就是說我是有了妻子的人,那我還能真正地結婚嗎?”我問道。

“這是當然可以的,不過,就是名分有點…哎,就是不能算作你的正妻,隻能算作小妾了。”大媽吞吞吐吐地說到。

“啥?小妾?!”我有點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哎,小夥子被著急,我這話還沒說完呢,雖然說是這麼說,可這就隻有秀秀和你知道。秀秀也是個懂事的姑娘,想必她也不會有太多計較的。”大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