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節 清霜的死因(1 / 2)

本來清露是不太讚同這句話的,她覺得感激也可能發展為愛情,隻要有相應的土壤就行,既然愛都愛了,哪兒分得那麼清楚?!

但在親身經曆了一次“英雄救美”之後,現在的清露清醒地意識到,就算程一針沒意外的“被炮灰”,她也依舊不會愛上程一針,因相救而付出的“以身相許”更多的是出於道義。

清露本身對愛情是不執著不追求的,穿越而來的她,有著過於“豐富”的人生經曆,心早已冰冷和蒼老,沒了談情說愛的熱情,本著的是,“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原則。

在她的認知裏,身體的付出和情感的付出可差著十萬八千裏呢!隻要對方不太差,她是能將就著過日子的,不會感到太痛苦,實在不行,就一走了之,萬沒有一時失身就委屈自己一輩子的道理!

就是對救了她,並且她已決定“拿下”的秦懷恩,清露也清楚地知道,她的感情現在依舊沒發展到“愛情”的高度,更多的是出於現實生活的考慮和需要,自然,也有感激的成份在裏麵。

但這些,心高氣傲生長於古代的前身都做不到,所以前身才會那麼的痛苦,無法麵對秦懷恩。

相比之下,清霜就更悲催了!

清霜不僅深深地愛上了秦懷恩,還被秦懷恩拒絕了“以身相許”。結果,這份感激真的就成了她沉重的負擔,無法擺脫,不堪重負,讓她愛得無望且辛苦,最終化成了她承受不了的“愧疚”。

還有周圍環境和秦家人對這份“愧疚”的人為培養和發酵。

清霜毀了容,不貞潔,帶著一個說不清來曆的孩子,身後還有些不可告人卻可能引來殺身之禍的麻煩,這種條件在講究禮法的古代對任何男人來說,都是難以接受的,況且是秦懷恩這樣一個在清霜眼中相當優秀的男人呢?!

偏偏秦家人為了從清霜那裏得到好處並打壓秦懷恩,還一而再地提起這一點,並直言不諱地告訴清霜,因為和清霜的關係,秦懷恩乃至整個秦家都背負了怎樣的恥辱,他們無度地索要回報,不管拿到了多少,都說遠遠不夠,目的就是永遠將清霜和秦懷恩踩在腳下予取予求!

再加上秦懷恩既不娶清霜不給她應有的名分,又不碰清霜,讓她回報無門的同時,“被嫌棄”成為了事實,可以想像,清霜在秦家過的日子每一天都是靈魂上的煎熬。

清露猜,若是沒有睿兒和對自己的等待,恐怕清霜早就自盡了。

其次,清霜不認同清露對“幸福”的理解,她在用這種極端的方法扭轉。

前身一直認為“幸福”是傍上一個權勢財富過人的男子,以至於“真心”都可以退而求其次。

對此,清露也非常理解。

“貧賤夫妻百事哀”,得有多深的感情才能經得起這樣常年累月的磨礪?再說,窮小子也未必個個都真心真意,不然“有錢就變壞”的話,又是從哪裏來的?!

既然如此,又何必不找個各個方麵條件都很好的呢?這樣的話,就算感情不在了,至少還有錢財傍身,不至於下場太淒慘,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