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一個漆黑的夜晚,警士木村正騎著自行車沿著河邊的路巡邏。突然,從下遊大約100米處的橋上傳來一聲槍響。木村馬上蹬車朝橋上飛奔而去。他一上橋便見橋當中躺著一個女人,旁邊還有一個男的,那個男的見有人來拔腿便逃。與此同時,木村聽到“撲通”一聲,像是什麼東西掉進了河裏。
木村騎車追上去,用車撞倒那個男的,給他戴上了手銬,又折回躺在橋上的女人身旁。
她左胸中了一槍,已經死了。
“這個女的是誰?”
“不知道,我一上橋就見一個女的躺在那兒,嚇了我一跳,一定是凶手從河對岸開的槍。”
“撒謊!她是在近距離內被打中的,左胸部還有火藥黑色的痕跡,這就是證據。槍響時隻有你在橋上,你就是凶手。”
“哼,你要是懷疑我,就搜身好了,看我帶沒帶槍。”
那男的爭辯著。木村搜了他的身,未發現手槍,橋上及屍體旁也未發現手槍。這是座吊橋,長30米,寬5米,罪犯在短時間內是無法將凶器藏到什麼地方的。
“那是扔到河裏了嗎?方才我聽到什麼東西掉進水裏了。”“那是我在逃跑時木屐的帶子斷了沒法跑,就將它扔到河裏了,不信你瞧!”那男的抬起左腳笑著說。
果真左腳是光著的,隻有右腳穿著木屐,是一種四方形的大木屐。無奈,木村隻好先將他作為嫌疑犯帶進附近的警察駐所,用電話向總署通報了情況。
刑警立即趕來對現場進行了勘察取證,並於翌日清晨,以橋為中心,在河的上遊和下遊各100米的範圍內進行了搜查。
河深1.5米左右,流速也並不很快,所以槍若扔到了河裏,流不多遠就會沉到河底的。然而,盡管連電動探測器都用上了,將搜查範圍的河底也徹底地找了一遍,但始終未發現手槍的蹤跡。
同時石蠟測驗結果表明,被當做嫌疑犯的男人確實使用過手槍。他的右手沾有火藥的微粒,是手槍射擊後火藥的渣滓變成細小的顆粒沾在手上的。另外,據屍體內取出的彈頭推定,凶器是一把雙口徑的小型手槍。
最後經過仔細調查才發現手槍已漂流到離橋很遠的下遊。恰巧那天夜裏沒有月亮,夜色漆黑,木村自然沒看見手槍在河麵上漂走的情形。
那麼,凶手在橋上射死了女子後,究竟是怎樣藏起手槍的呢?
推理揭秘
其實凶手的槍早已經和他的木屐一起掉入河中了,罪犯是用結實的紙繩將手槍綁到木屐上之後扔到河中的。這樣一來,小型手槍就順水漂向了下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