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過了半個多鍾頭,蕭濼和一個女孩走了回來,我打開營房的大門,看到一個年方十八的青蔥少女,雙眉彎彎,小小的鼻子微微上翹,臉如白玉,顏若朝華,穿著和我們一樣的軍裝,剪發頭,站在他的身邊,落雨梨花的仍在不停的抽泣著。
我正要問他從哪找見的女孩,蕭濼卻一直盯著我的身後的軍容風紀鏡,呆滯的站在門口一動不動。我順著他看的方向轉過頭去,從鏡子裏看見早上那個吸吮張力軍最後一絲餘溫的女鬼,麵目猙獰,嘴角也正自帶著笑意。
我頓時汗毛直豎,頭皮發麻,這個時候的任何呐喊已經毫無意義,我趕緊一把拉住蕭濼的手,拽進了營房,順勢提起剛才他走了以後我綁在門把手上的三股紅繩,熟練的從蕭濼腰間抽出彈夾,裝在我的配槍裏,朝著女鬼就是一槍,她並沒有閃躲,隻是詭異的一笑,像是正在鬥獸場觀看表演的觀眾,更像是在享受一頓晚餐前的禱告,隨即便像一陣風一樣消失在漆黑的夜裏,不見蹤影。
聽到槍響,聶排提著槍從值班室第一個衝了出來,掃視了一遍四周,瞪著我和蕭濼問道。“發生什麼了?”話音剛落全連戰士也陸續趕到,看著越來越多的戰士都到了現場,我知道即使說出實情,也於事無補,隻能給連隊增添負麵情緒,猶豫的回了一句“我們發現了……我們槍走火了。”
也就是從那天以後,蕭濼每每夜間崗哨的時候,經常會聽到女孩的哭聲,他還是會衝出去找尋,怎麼勸解也拉不住,可是卻再也搜尋不到任何結果。
在和平時期,部隊動槍是要需要經過團級司令部批準。值班崗哨發生用槍事故屬於嚴重惡性案件,像我們這樣的還沒有宣誓的新兵,肯定會被退回原籍,並且如果按軍隊的慣例,聽到槍響,全團所有官兵會全副武裝緊急集合,趕到事發現場,可是直到天亮我們最終沒有見到一個人。
直到那一刻,連隊首長們已經承認了現實,事實就是我們這群人已經被放棄了,絕望席卷了整個新兵連。連長張洪亮向司令部以槍走火事件簡單進行了彙報,司令部的態度也很明確,隻是要求對具體戰士進行口頭批評。
那時的我正沉浸在準備被遣送回家的喜悅中,誰想等待我的卻是繼續服役。心中頓時一萬匹草泥馬路過,事故的大小讓某一個說了算,卻沒有製度的約束,就造成了一係列的腐敗和冤假錯案,當然這也就給另一些人創造了活動的空間,一排長和二排長利用這個事件,托人找關係調到了其他連隊,當然沒有調過來一個人。
聶排在第二天午飯後把我叫到他的房間,詢問了我前一天晚上營房大門上捆綁的紅繩是怎麼回事,我一五一十的告訴了他。他並沒有顯露出驚訝或者意外的表情,隻是讓我在他的房間呆一會,他去向張宏亮連長彙報。
等聶排再回來的時候,他告訴我以後一排二排也都由他代理,並且安排我盡快找下足夠的紅繩,把整個新兵連營房按那個辦法都綁起來,解決連隊目前自身的安全問題。可是去哪才能找這麼多紅繩,那可是捆綁一個二層樓啊。
這時是聶排又敦敦教導我,一個戰士當接到任務的時候,隻能想盡一切辦法去完成,沒有任何借口,沒有任何理由。當時我卻想著團大門肯定是不敢出去,踩在十一具骸骨身上走過去,哪還有命活著回來,全團都沒一個人從正門走了,如果翻牆走,外麵的情況更不清楚怎麼回事,誰膽肥誰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