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要結婚了!
他們要結婚了!
我的嘴裏反反複複隻是念叨著這五個字,腦海裏充斥著的也隻有這一件事。
男朋友結婚了,新娘不是我。本來我以為這隻是一句調侃而已,怎麼也想不到這事會發生在自己的身上。
而比這句話更可笑的是,我的遭遇應該說是男朋友結婚了,新娘是一個不是我的我。
是的,李直要和一個叫莫若離的女孩子結婚了,那個女孩子全身上下,每一寸皮膚,每一根汗毛都是莫若離的,可是隻限於身體。
其實這幾天我跟在他們的身邊,每天晚上看著李直和崔雨菲走進我的屋子,我都不敢跟進去,隻能偷偷躲到房頂上,看著遠處的燈光。
即使刻意不去想,我的腦海裏還是會不停浮現出原來我們兩個在一起時的一幕一幕,身上還會有一種被李直的手輕輕撫摸的感覺,唇邊似乎還有他溫暖的吻痕。
可是現在這些他都給了崔雨菲,給了那個害死我的女人!
我不敢親眼去看,不敢親耳去聽,我怕我會發狂——雖然我不確定像我現在的這種狀態是不是真的能發狂。
如果他們兩個天天睡在一起我還能自欺欺人地不去看的話,那今天聽到崔雨菲說他們要去我家舉行婚禮了,還是受不了了。
我的一切,終於要被那個惡毒的女人給全部奪走了,我為什麼還要留在這個世界上?
我再次跑到屋頂上,踮起腳來看著高高的天空,大聲嘶喊著:“你們不是說我是玄女嗎?那你們為什麼對發生的一切坐視不管?為什麼讓我承受這樣的痛苦?為什麼?為什麼?”
沒有人回答我,天空高遠,冷而無情。
我在心裏苦笑一聲,知道這一切隻能說明一件事,真的如我所想,我並不是真的玄女,現在的我對他們已經沒有了任何的利用價值。
在房頂上坐了很久,我看著李直和崔雨菲鑽進了朱紫蕈的車子,車子發動向遠處開去,那一刻我差點又忍不住跟上去,可是才邁開步一個聲音便在心底響了起來:“你跟去幹什麼?難道非要看著她完全變成你,你才能死心嗎?”
是的,我跟去幹什麼?
我搖了搖頭,轉身向截然相反的方向走去。
如果說變成現在這個樣子還有什麼好處的話,那就是不會餓,不會渴,也沒有一點重量了。
我可以在風上行走,在雲間漫步,一直行走也不會感覺疲憊,這樣我就可以遠遠離開這裏,遠遠的,隻到走出這個城市,這個省,這個國家,這個星球。
如果可能,我希望走出這個世界,一直到自己連這種狀態也不能維持。
心中既然想好了,我便不再猶豫,不再回頭,輕飄飄地向遠處走去。
這一路走下去,經過城市鄉村,山裏河邊,身邊是人流車輛,我從他們的頭頂身側經過,沒有人能感覺到我。
也許我隻是一縷風,一片空氣,他們大聲說笑的時候,並不知道旁邊有一個痛到骨子裏的靈魂在低聲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