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越長長地呼了一口氣。他看著我做一個怪像。
“後來無論多晚,兩個男孩子都送我回去,我們學校到村子要經過一個墳場,每每走到那裏,他們便一齊嚇我,我總是被嚇得打起飛腳奔逃。”
百越笑著拍拍我的臉:“膽小鬼。”
百越讓我枕在他的臂膀上,百越說:“我們兩人要是結婚了,一定很幸福是不是?”
我楞了楞,點點頭。
“我要是娶了你,我媽就會跟著我了。”
這個孝子,時時都在想他的娘親。他說他母親是大家閨秀,在一家報社當會計,和尹新明的母親是同事。
我們又談起尹新明、尹新月兩兄弟。真的,那時候我有多傻啊,尹新月給我寫好多封求愛信,我都一一拒絕,而他的哥哥竟托了我的班主任的愛人來說媒,父親卻應承下來。可我卻隻是念著那癡人,竟膽敢去向尹新明的父親陳情,求他成全我和百越的感情,鬧得千代農場也是滿城風雨,讓父親傷透了腦筋。我一邊和父親鬧著,一邊深深想念那個在農場呆不了幾天的癡人,在鬆渡河讓一隻汽車輪胎載著我順流東下飄出好遠,惹得全家到處找尋,母親還以為我想不開做了傻事,竟在河邊哭起來。
漸涼的水,如水的月,滿天的星辰,見證過我對那個癡人的銘心思念。愛情讓我變得如此大膽如此不顧羞慚與禮儀。而百越與尹新明竟又是要好的朋友,這世界巧合太多,再到河邊洗衣挑水,為避免與尹家父子三人碰麵,我繞好遠的道而行避而遠之,情何以堪!
那癡人怎知我心?
往事已成千古,而今他竟躺在我的身旁。
我要百越將胳膊拿開,免得枕麻了,百越說:“我願意讓你靠在我的懷裏,枕著我的胳膊。”
可它不是我的依靠,我這輩子沒有依靠,我忽然十分傷感。我試著將他的胳臂拿開,我說:“這不是我的依靠。”
百越再次緊緊地摟住我:“對不起,對不起,是我害了你!”百越說:“那時候隻知道怕你跟著我受苦,沒想到你會更苦”。百越輕輕地用唇吻我的額頭,十分溫柔。
我閉上眼睛。
他的唇觸著我的眉骨、眼瞼、雙頰,最後停留在我的雙唇上。
我們終於吻在了一起。
百越的口裏很幹淨,竟有一種清甜的味道,他睡了一覺,嘴裏竟然沒有一點異味。我陶醉在這種清甜的氣味中。
這是我們28年來第一次真正地接吻,他輕輕地溫柔地抱住我,很輕柔地吻著,我們幸福地享受著這神聖的一刻,一股股電流通遍我的全身,我渾身酥軟。百越,我的生命,我的安慰,我永遠的知音!
冥冥之中忽然有一個聲音對我說,這個人不屬於你,你也不屬於這個人,你們已為人夫已為人婦。
我的心一陣顫栗,我輕輕地推開了他。我知道我們不可能再往下進行了。曾經的夢境是百越放開的我,現在的夢境是我放開的百越!
百越他維護著他的原則,我也信守著一份自尊。我知道再往前一步,我們都會忘卻彼此,我不可能去撩惹百越,我不想打破他的原則,我也不想打破自己的原則。不離婚絕不做對不起幸子規的事。這是多年以前百越要吻我的時候我對百越說過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