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鄉下的維吾爾族男孩子,十有八九都有過放羊的經曆,我也是。
那時候我還小,掐指算來也就十五六歲的樣子。這個年紀最缺的是瞌睡,隻要頭一挨枕頭,就死狗一樣睡過去了,推都推不醒。可我很少有這樣的福氣,天麻麻亮就得起床,趕在上課之前讓羊吃飽肚子,是我一天當中最要緊也是很無奈的事情。
那個時候,鄉下還比較窮。我們家五個孩子,顧了吃的就顧不了穿的,生活很是拮據,不想一點其他辦法,日子就過不下去。而養羊似乎就成了唯一選擇。所以當別人還在被窩裏睡得正香的時候,我已趕著羊群出了院子。不過,要想在有限的時間內讓羊吃飽肚子並非易事,須冒一定風險。這個風險就是把羊群趕向地頭渠邊,因為時常得到渠水滋潤,這兒的草就茂盛,羊吃起來非常過癮,不一會兒,原本一個個幹癟的肚子,眼見著就都鼓了起來。如果羊也像人一樣聽話,也就好說,我可以借機頭枕在渠埂子上打個盹,免得上課時上下眼皮打架,一不小心從椅子上滑落下來,讓全班哄堂恥笑。但老是不遂人意,這邊你剛一頭著地,似睡非睡,那邊羊群就電打一樣,一個跟一個“蹭”地鑽進莊稼地,讓人擔驚受怕,出一身冷汗。
我始終認為放羊是一件苦差事,不都像是詩裏寫的,歌中唱的,歡快輕鬆,悠然自得,世外桃源似的,很浪漫,也很幸福。“藍藍的天上飄著白雲,白雲下麵是潔白的羊群……”在綠草如茵的花的原野上,這種舒緩曼妙的場景,或許是一道亮麗的風景,讓人產生聯翩的浮想。然而即便這樣,也都是在春暖花開、風調雨順的年景,並不是說一年四季天天如此。轉場的酸楚,缺草的焦灼、接羔的勞頓,局外人是感覺不到的;鞋跑爛了,腿跑細了不說,臉也好像塗了一層黑油彩,啥時候都是黑不溜秋的,見了讓人害怕。更可怕的是漫長歲月裏,孤獨像黑夜一樣與你形影不離,排解不去的寂寞的心緒,如絲如縷,猶如一張巨大的網,陷於其中,不能自拔。和羊相隨的時間長了,說話的機會自然就少了,那一段時間,我有點拙嘴笨舌,不善辭令,一說話就前言不搭後語,我估計和放羊有直接關係。
羊這個東西怪得很,看似比馬要馴順,也沒有牛的強脾氣,但就是極不情願聽從牧羊鞭的調遣,你向東邊趕,它繞來繞去要向西邊跑;大熱天的你急著要早一點歸圈,它卻磨磨蹭蹭、懶懶散散,一副心不在焉的樣子,後邊的頭抵著前邊的屁股,死拉硬拽就是不動彈。尤其是山羊和綿羊混放的羊群,更要小心留神,不然肯定會捅婁子,讓你吃不了兜著走。我至今仍然記憶猶新,當我第一次拿起牧羊鞭的時候,父親就對我約法三章:一是不能讓羊糟蹋了地裏的莊稼,那是莊戶人家的命根子,毀了一茬莊稼,等於毀了一年的光陰;二要防止讓羊跑丟了,肚子裏的油水、穿的戴的和上學的花費都指望著羊呢!三是切記要遠離三瓣野苜蓿,那可是草場上的一大害,羊吃了會脹破肚皮,一個個脹死。
我當時所放的那群羊不算多,大小二十來隻,其中有五六隻是山羊。為了吆喝起來方便,我大都給起了名字,譬如“花喜鵲”、“老滿口”、“賊不死”之類的。起什麼名字,因顏色差異來定,憑年歲大小而論,當然也有個別分子,則取決於其秉性之優劣了。就以那隻“賊不死”為例,取的就是貶義。那是一隻通體雪白的羯山羊,一對彎彎的抵角,十分顯眼,因身強體壯且又極愛拋頭露麵,自然成了頭羊。然而就是這家夥,打第一天起就讓我傷透了腦筋,操碎了心。放羊娃都最清楚不過的一件事情是,羊群上山之後,一般情況下,哪裏的草長得好,頭羊就會往哪裏帶。每每吃到七八成飽,羊群自然會遊牧至一處固定的水源地,再美美喝上一陣,也就到了歸圈的時候。所以放羊娃都說:管好羊群,先要管好頭羊。足見頭羊在羊群中的地位。我總覺得我們家這隻“賊不死”,就像它的名字一樣,確實奸猾、刁鑽,賊得不行。別的羊到了一個好的草場,知足得隻管低頭吃草,哪裏還顧得上東張西望;“賊不死”就不一樣,兩眼總是盯著山下的莊稼、渠邊的樹,一肚子彎彎繞。分明剛剛還在一座小山頭上低頭啃著草皮,可是等我撒完一泡尿回頭再看時,它已帶著羊群蹦著跳著一溜煙向山下跑去。要命的是“賊不死”邊跑還邊回身張望,那意思好像在說:你追呀,使勁追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