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奉天知府代皇上審案(1 / 2)

且說王中仁給奉天府寫了訴狀,這一日,奉天知府手捧其訟狀,眉頭緊鎖,從政以來,還沒有遇到過這麼一樁奇案,翻書查典,也未找到先例。他把門生喚到身邊,讓他研究研究這樁奇案,該怎樣入手查辦。那門生是知府當年的書童,陪他山南海北從政多年,調任奉天任知府後,仍然把他帶入身邊,逢有辣手案,便把他喚至內室。知府提問,門生解答,切磋疑難。“這古榆城通判,竟冒出兩個來,兩個長得一個模樣。先上任的,到任幾個月了,後來的這個自稱是真通判,說他自己與書童赴任途中,被歹徒劫去銀子,搶去敕牒,隨身僅剩科爾沁王爺的信函;害他的歹人,就是現任通判;而現任通判,則敕牒官印俱全。自稱為堂堂正正命官。一時真假難辨,各有說法。聽信後來的這個人的吧,現任通判證件俱在;否定呈訟狀者的話吧,又覺得他若無冤情,則不會撤如此大謊,且冒殺頭危險。若將此案呈轉吏部,尚書定然視我無能,若維護現任通判,這呈狀之人必進京喊冤,壞我聲名。我要親自斷案,親赴古榆城。而眼前也沒有招法,你可有高明之見?”

老師親自赴古榆城,勢在必行。為官者,任職一方,造福一方。看看那通判上任後,是否做了一番好事了?有名無實,可以隨心的罷他官,是真的也可不用;若有業績,假的,也可當成真的待。因為二人各有證據佑證自已是真的通判,我們無法否定,隻能從現任通判業績上裁決。

知府聽了門生的話,默默點頭,隨即定下親臨古榆城辨審真假通判之事。

古榆,風平浪靜,建廟的建廟,建學堂的建學堂,農人收耕田,商人趕集忙。

與此相反,李四與張三可是急得如火上房。二人想逃盾,重新落草為寇,給王中仁倒地方,可又不甘心輕易地認輸;要冒名頂替到底,風險卻多,各自身藏暗器,坐在衙門的後屋,籌謀怎樣走好這盤輸贏難卜的棋。“都說當官好,假通判還這樣操心,若做了真通判,又該如何呢?我與大哥進這衙門不到一年,雖說弄來的錢財,比打劫來的多,來的穩當,可晝夜飲食不香,寢臥不安啊!依我看,大哥,見好就收吧?現有金銀,足夠你我過下半輩的了,何必貪這頂烏紗呢?!趁王中仁未與我對薄公堂,帶上金銀,溜之大吉吧?”李四沒了主張。

“兄弟,人生在世,草木一秋;生為俊傑,死為鬼雄。皇帝輪流坐,明年到我家。古人都把這功名利祿看得是人人有份的事,我們到手的富貴,為何拱手送出?誰保準你我命裏無大富大貴?錢財是你我之所求,光宗耀祖也是你我之所求,我們兄弟二人,正好從此起步,娶妻蔭子,做它一番事業,還要弄個青史有名呢!你當了通判,我佐你當知府,當尚書,我還想弄他個禦史幹幹呢!怎能如此無誌向呢?他王中仁不過是苦讀了幾年書,考了個功名唄!那就是天經地義的當官料了?!若是天經地義的該他當官,他能被你我揣到遼河裏去嗎?還是他官運不旺,你我運交華蓋。他來古榆,說不定是飛蛾撲火。況且,我有妙計,定讓那所有審辨真假通判的人,按你我之意而行。我已探知:王中仁棲身於金武老爺宅邸,訟狀已呈奉天府。每逢大事有靜氣!你不必驚慌。到時,你我如此這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