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間的故事我並不知情,因此在我和卓華未能蘇醒的幾百年裏發生的事情,要由白鏡補全了,隻是,他實在是一個令人生厭的家夥,講故事的方式也是那麼不靠譜,有的可以聽一聽,有的當做放屁就罷了。
以下內容全為白鏡講述,如有雷到實屬正常。
我,天界第一美男子。
我,法力無邊。
我,身份尊貴。
我,與眾不同。
但是,我卻沒能留住我的兩個朋友,這件事深深的傷害了我。
其實我一直不太喜歡卓華,他太無趣了,整天傻嗬嗬的卻又正經的不得了,熱愛修煉熱愛寫書,這是正常人應該熱愛的事情麼?成常人比如我,就應該熱愛喝酒玩耍,熱愛四處遊蕩才對啊,畢竟像我這樣眉眼不可方物的男子,若是不四處留下一些風流佳話,豈不是辜負了上天給我的這張臉?
而且,卓華居然還是個癡情種子,他居然真的愛上那個叫蓮璣的魔王。他悄悄跟我承認的時候,我都快要吐了,這是什麼男人啊?他難道不知道我們的生命是無限的,無限的生命就有無限的可能,天下美人千千萬,哪怕是用我們無限的生命也來不及一一愛過,怎麼可以如此衝動的就說自己深深愛上了其中一個並打算此生不渝?
所以卓華是個傻子。
而蓮璣,是另一個傻子。
她好歹也算是魔界有頭有臉的人物,法力低微也就罷了,居然還真的愛上一個天神!她怎麼會愛上卓華?我還在卓華旁邊的好麼?她怎麼敢無視我?
紫台說魚找魚蝦找蝦,烏龜找王八,我覺得紫台說的很有道理,蓮璣和卓華就是傻子找傻子,兩個傻子對上眼,就成就了一場悲慘的愛情故事。
所以神話裏都是騙人的,所謂淒美的愛情故事,一定是兩個缺心眼的人湊在一塊,一起鑽一個牛角尖,然後一起擠死在牛角尖裏。
不過既然眼睜睜看著愛情產生,我隻能祝福他們,畢竟兩個傻子在茫茫人海相遇,也是很不容易的事情。
蓮璣的靈珠爆炸的時候,我和金壽把紫台剛剛拉下山崖,巨大的爆炸聲震得我耳朵疼,誰讓狐狸的耳朵十分嬌嫩呢?
紫台是個莽漢,但是他有著麵對壓力就能爆發大智慧的非凡之處,畢竟他是我的朋友,我的朋友怎麼可能是泛泛之輩?
在爆炸結束的瞬間,紫台強行拽著我的金壽朝山頂上衝,並且飛快的下了個結界,保證山風不會吹動山頂的空氣,爆炸的煙塵被幾乎全然籠罩在山頂上一動不動。
紫台說:“咱們要把他們的魂魄收集起來拚好。”
他是個呆子,隻有蠢辦法,但是在某些情況下,隻有蠢辦法才是辦法。
我們仨在結界裏忙活了六十年,才把魂魄的碎片分開裝好,然後我們分工,我拚蓮璣,紫台拚卓華,金壽在下界尋找適合成為他倆輪回的肉身。
那些碎成渣的魂魄想要拚起來真的是費勁,連一個噴嚏都不能打,稍有不慎就是一地雞毛,一切重新開始。
若是世上人人都如我一樣的心靈手巧心地善良,世界將會變成充滿愛的人間。
紫台這個莽漢,在經曆了無數失敗之後,拚出了一個幾乎毫無靈力的魂魄,這魂魄弱的簡直隻能稱之為人,金壽為了給他大福氣,花重金買通了地藏菩薩,讓這個魂魄經曆三代佛門弟子的命運,積累了清靜靈力和大福氣,然後投身帝王之家。
隻是可惜,三代佛門弟子的命運,也不足以讓卓華的魂魄得一個順暢的運道,剛一出生他娘就死了。
而我拚的蓮璣,則是盡我最大的努力給她保存了靈力,這樣她就能夠投胎為靈獸,若沒有我這雙巧手,蓮璣恐怕也要投胎做人世代輪回受苦了。
隻是,他二人的記憶,我們卻誰也拚不出來,前世的情侶,來世能夠再續前緣怕是隻能依賴他們自己了。
金壽給蓮璣選擇的投胎之地是芙胥山夢貘族,這是一個幾乎與世無爭的靈獸種族,從不介入任何爭鬥,和陰曹一樣的中立,大部分貘都能夠安靜平和的度過一生,這樣的生活的確比較適合蓮璣那殘缺的魂魄。
蓮璣投胎成為了阿墨,打從她出生,我們仨就約定,若是阿墨能夠安靜祥和的走完一生,我們就不要去打擾她。
阿墨出生以後,她的一切就和其他的貘沒有兩樣,她和蓮璣很像,吃貨,沒心機,腦子裏缺根弦,整天隻考慮早晨吃什麼中午吃什麼晚上吃什麼,這樣的結果讓我們仨都非常滿意。
於是我們暫時放棄觀察阿墨,因為我們仨約定,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做。
為了複活蓮璣和卓華,我們消耗了幾百年的時間,蓮璣出生的時候,卓華也投胎為僧侶在輪回中慢慢積累福氣,他們曾經吃過的苦已經成為過去,他們不再記得,我們卻是記得一清二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