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進去了(1 / 2)

我也明白我這算是重案,所以壓根沒去派出所,直接去的刑警隊,剛到那兒就告訴我被拘留了。一點都沒閑著,在審訊室待了差不多有個十分鍾,就有倆警察過來審我了。

這倆人其中一個是我爸的同事我認識,另一個年輕的警察我沒見過,但應該也是有點關係的。不過審訊室都有錄音,他們也就沒說別的,例行公事的問了我一遍姓名籍貫年齡之類的,然後就開始問我為啥要犯事兒。

當時我根本一點隱瞞的意思都沒有,我也明白要是我爸能幫我運作,他肯定在車上就得教我怎麼說,但他一句話都沒說。再說就算他告訴我了也沒用,估計我捅人的時候身邊還有幾個人,這件事吳老四肯定也告訴他了,他能力再大也不可能把劉洋他們的口供都給改了。

我就全都說了,當然說話的時候也是得向著自己,我告訴他們我去是為了救人,至於拿刀捅人也隻正當防衛,因為是他拿刀架在我脖子上我才把刀搶過來的。然後他問我為什麼要捅人,我就說因為我不捅他,他就得殺了我,你看我脖子都已經被他們用刀劃破了。

說完我還指了指脖子,其實傷口沒多深,血也不流了,我爸同事就問我用不用先包紮一下,我說不用,他就那就等錄完口供再說吧,領你上醫務室處理一下。

後來他們又問了我幾個問題,問這件事情的起因經過和結果,我也都實話實說。說完我還問他,那幾個小子給我朋友下藥拉旅店去,這應該也算是犯罪了吧?而且那個旅店老板也是從犯,你們為什麼不抓他?

他說如果他們確實觸犯了法律,那一定要抓,這個就跟你沒關係了,你隻要把這件事一五一十的說出來就行。我說事情就是這樣,該說的我也都說了,他又問我跟韓笑笑是什麼關係,跟劉默他們又是什麼關係,等錄完口供之後還讓我簽了個字。

然後從外麵出來了兩個警察,就把我給押出去了,走到門口的時候我還問了句龐叔叔,那個劉默到底死沒死?他看了我一眼,然後摸著我的腦袋歎了口氣,說不知道,現在還在醫院搶救,你放心,我和你爸我們不會看著你出事的,安心待著吧。

說完他就走了,那兩個警察送我去醫務室處理了一下脖子,緊接著給我帶到了一個小黑屋,那天晚上我就是在市局的小黑屋裏待著的。手機錢包之類的東西全都被帶拿走了,幸好給我留了一塊手表,看了眼表我才知道那時候都已經快十二點了。

但是我躺在那個小黑屋裏怎麼都睡不著,因為太冷了,本來這地方給氣就不好,小黑屋裏也是陰涼陰涼,終日見不到陽光。不過那時候我也已經清醒了,一開始捅劉默的時候,我覺得自己肯定是故意傷害,要是劉默死了就是故意殺人。

但是剛才我爸同事審問我的時候,我也想了一下,好像我這個構不成故意殺人,頂多算是個防衛過當。因為劉默那把刀是他自己的,我捅他也是因為他要捅我,而且我當時也算是見義勇為,畢竟他們幾個在旅店裏也沒幹啥好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