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記得開庭那天挺多人都來了,王焱,孫銘,小雨姐,甚至我班主任李璿都來了,隻是沒見到王雅清和韓笑笑。不過他們也隻能跟著徐娟一起,在旁聽席坐著,全程都是不能說話的。
當時我突然覺得自己挺牛逼,可能正常人一輩子都沒啥機會進法庭,我不光進來了,還是站在被告席上的。而且身後還跟著倆保鏢,兩個法警就在我一步遠的地方站著,旁邊是我那天見到的律師。
可能在拘留所那幾天我還有點怕,但來到法庭之後,看見這麼多熟悉的人,我突然就不害怕了。隻是有一點遺憾,沒能見到我爸,不過我也理解他畢竟是個警察,出了這種事情也得避嫌。
但讓我有點腦袋疼的是底下還坐著幾個我不認識的人,其中一個我知道,那是韓笑笑她爸。坐在他身邊的那不用想都能猜出來,九成九是劉洋他媽,還有劉默的家人,我畢竟給劉默捅了他家裏人肯定盼著我進監獄,來法庭也是應該的。
不過我這個屬於刑事案件,不需要他們起訴我,是檢察院直接提起的公訴。沒有原告,隻有公訴人,所以他們家人也隻能在底下坐著看,時不時的瞪我一眼指著我罵兩句,距離太遠了聽不見,但肯定不是啥好話,我也就懶得搭理,就當沒看見。
開庭的流程特別繁瑣,那個書記員嘮叨了好幾遍法庭紀律,然後還問了一遍公訴人被告和辯護人之類的有沒有到庭。審判長還宣布了一下出席的名單,然後他還告訴我說我有辯護的權利,我就挺納悶的這不是廢話嗎?我要是沒有辯護的權利,那旁邊還坐著個律師是幹啥的?
嘮叨完這些事兒之後就開庭了,先是公訴人舉證,然後是被告人陳述。陳述其實都是旁邊那個律師教我說的,我記性還不錯,這些話還能記下來,其實也基本都是照實說,隻不過添油加醋的把事情說的有利於自己。本來後麵還有個被害人陳述的,但是劉默還在醫院住著呢來不了,就隻能是公訴人幫他陳述了。
但是這兩個公訴人,我真不知道他們是安的什麼心,事情到他們的嘴裏壓根就變了味兒。他們說,我是在劉洋劉默他們聚會時候強行闖進去的,直接捅了劉默幾刀,然後我又去捅劉洋,紮了一刀之後被劉洋跑了。
他們還說其實我那天是奔著韓笑笑去的,因為韓笑笑跟我分手了,我一直懷恨在心,那天是想去找韓笑笑討個說法。結果被劉洋和劉默攔住了,我就把他倆給捅了,反正在他倆嘴裏我就跟個傻逼似的。
給我氣的啊,沒控製住,當時就喊了聲放屁,結果我剛喊完後麵的法警就給我按住了。但是被他們按住了我嘴也沒閑著,就在那罵他們滿嘴噴糞,撒謊也不怕天打雷劈,後來審判長就告訴我肅靜,要是再大喊大叫的就控告我違反法庭秩序。
這時候律師也勸我,說別激動,給審判長留個好印象。我才沒說話了,不過眼睛一直盯著那個公訴人看,就琢磨著等我出去了,非得敲他一悶棍,這逼顛倒黑白的本事也真是招人恨。
其實後來我才之後,那公訴人之所以這樣,是因為劉洋家裏也找人了,找的就是檢察院的人。畢竟韓笑笑她爸是在韓國做生意回來的,也有點能耐,認識我們這邊不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