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警察剛滿四年,抓了三年半賊,今天還是第一次如此正式地坐在便衣支隊領導的辦公室裏。那辦公室真亮堂,大玻璃大瓷磚,總是陽光普照。我陷在沁涼的皮沙發裏,惴惴不安地等著領導發落。
但我還真不知道自己什麼事惹著他了。我這個人總是大錯不犯小錯不斷,從不風平浪靜。尤其是昨天,我和同事兩人貿然行動,導致兩個扒竊嫌疑人逃脫,至今還沒有抓到。領導一定是要借這個機會治我,他專治各種不服。
“我錯了,領導,我知道,民警在執法過程中必須二對一,這樣既能保證安全,也能控製局麵。昨天是我們不好,我們沒有履行好職責,導致了這種後果!”我發現人要是不按自己的風格說話,吐字比咽牙還難。就這麼兩句話,說得我腮幫子直疼。
“什麼?還有這回事!真是蠢材!”
我一看,完了,自取其辱了。
“你怎麼就不能轉轉你那腦袋!”
我被他吼蒙了,趕緊一百八十度地轉脖子搖腦袋。他更起急了:“我不是讓你轉腦袋,是讓你把腦袋轉起來!唉,不是不是,你都把我氣糊塗了……”
我說:“我也糊塗了。”
但領導就是領導,變臉堪比翻書。他瞬間就和顏悅色起來:“其實今天我找你來,是有這麼回事。從明天起,你要到咱們分局的刑警隊上班了。你被他們借調走了!喏,這是文件。”
“什麼?”我蹦過去把文件搶過來,上麵寫得清清楚楚:“因工作需要,孫小聖同誌借調我分局刑偵支隊,時限待定。”
後麵就是報到日期和需要帶的東西什麼的。我比剛才還蒙。刑偵支隊是我們分局的尖兵團,當初畢業時無數同學神往,但被選拔進去的寥寥無幾。那個地方能滿足所有公安學子的成就感;建功立業,流芳百世,沒誰聽見了不流口水的。我能被那兒選中?那不就好比燙山芋變成香餑餑嘛,誰信啊!
“領導,你可別逗我,今兒又不是 4月 1日,你要是把我這根兒筋挑起來,我可收不回去。”我把文件扔到沙發上,做出一臉困惑狀。
“嘿!”領導牛眼一瞪,“你小子,我吃頂了跟你逗著玩兒?有那工夫我回家逗逗我們家那兩隻八哥好不好?逗你你能放什麼好屁啊,還不如聽幾聲鳥叫呢!你不好好想著怎麼在那兒表現,爭取留在那裏,反倒來質問我?”
“所以我才納悶兒啊!您不想想,我才工作四年,沒現職也沒功獎,昨天甚至還犯了錯誤,怎麼人家那兒就突然要我了?”
“這要問你啦。”他點起一根煙,隔著煙霧看我。
我登時明白了,跟轟蒼蠅似的揮揮手:“我可沒有親戚朋友在那兒啊。有這條件我也是不會去的。我這人有自知之明,抓賊還抓不利落呢,要是幹刑警搞案子,局長說不定都會被我拉下馬!”
“行了,你下午就給我老老實實報到去!成天就知道練貧!”
弄得跟真事兒似的。我一邊撇嘴一邊出來,按照文件上的聯係方式給刑警隊打了電話。聯係人叫趙青宇,聽聲音夠當我叔叔的了。他卻說他不是刑警隊的,是紀委的,然後問了我一些簡單的情況,約我到分局見麵。掛了電話我還仔細翻了翻文件,上麵清清楚楚地寫著“刑偵支隊”,怎麼又冒出個紀委領導?看來神秘單位果然都是野路子。
下午我按時到了分局,找到了趙青宇。他大概 40歲出頭,方頭大耳,倆眼賊亮,一看就是老謀深算的主兒。他讓我管他叫趙書記,估計在紀委也算個中層。他還給我介紹了一個人,那人我認識,是我們分局刑偵支隊的謝峰謝支隊長。謝隊長一見我就笑了:“孫小聖,還真是你!我就說嘛,不會錯。咱一年到頭雖見不著幾回,但每次開會都能聽你們隊長提起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