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蹊蹺的失蹤(3)(1 / 3)

薛隊看了半天,分析著說:“如果憑這個細節推測開車人不是他的話,那他在哪裏?看上去車裏就司機一個人啊。而且如果司機脖子上反光的東西是條項鏈,很有可能是個女性在開車!”

宋琦說:“從時間上來看,程月從商廈離開在先,石剛的車開走在後。你們看有沒有這麼一種可能性:程月和石剛在吃晚飯時,石剛喝了酒,無法開車,於是程月就開著他的車把他送了回去。石剛就躺在車的後座上。”

“可是程月為什麼不和石剛一起從地下車庫走?為什麼自己先從大廈的地上出口離開?”薛隊問。

蘇玉甫搖頭晃腦地說:“有很多可能性啊。比如程月先離開,而後接到石剛的電話,找借口帶她回家,或者去酒店,所以程月在一段時間之後又返回了大廈,然後帶著石剛一起開車走了。”

不過現在我們手頭的監控錄像隻有這麼兩段,是無法知道程月是否又折回來的。於是薛隊吩咐我們:“你們去大廈保衛處,把程月離開後到石剛的車離開前所有出入口的錄像拷回來。然後再查查程月生前是否佩戴項鏈,還有就是當晚石剛和程月吃飯時,石剛喝沒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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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很快分頭行動。調查程月生前的事很方便,隻需給她家人打個電話就行了,得到的答案都是肯定的。然後我們又去了那座大廈,廖潔直奔保衛處,我和宋琦則拿著石剛和程月的照片找到他們吃飯的那家餐館讓經理和服務員辨認。那是一家火鍋店,按他們的班製推算,至少能確定三名服務員在石剛和程月吃飯那晚當班。可是把照片拿給他們看,他們都搖頭,說記不清了。

那經理也是原話,解釋道:“警察同誌,你說要是過個三五天的活我們還可能有印象,這都一個多月了,我們的店天天來這麼多客人,高峰期時還要排隊拿號,怎麼可能記住每個顧客的特征啊?”

我想想也是。宋琦在旁邊還僥幸地提示:“這個男的是個導演,女的是個小演員。你看著不麵熟?”

旁邊一個服務員突然應道:“你這麼一說……我好像有點兒印象了。 ”然後又把我們拽到餐廳的一個角落,“如果我沒記錯的話,他們當天應該坐在這裏!”

“你剛才怎麼沒記起來?”

“是這樣的。如果你說他們是名人的話,我記起好像當時有鄰桌管這個男的要簽名,然後別的顧客看見了也都注意到了那對男女。後來還有顧客跟他們合影。”那服務員說著,忽然指著旁邊的另外一個服務員說,“對了,你手機不是還偷拍他們來著嗎?照片刪了嗎?”

那服務員掏出手機,在相冊裏翻著,然後大叫:“沒刪沒刪,在這兒呢。你們看看是不是他們!”

我們趕緊湊過去,一看,照片上是不遠處的一男一女在對坐著用餐。男的是石剛無疑,女的雖然隻露了個後腦勺,但從衣著上看,跟監控裏的程月別無二致,應該就是他們二人。更令我們興奮的是,石剛旁邊還擺著一瓶白酒!

那麼現在可以按照宋琦的想法大膽推斷:當晚程月把石剛約出來——石剛約程月也有可能,反正兩人是在這幢大廈裏吃的飯,石剛喝了一些白酒,和程月吃飯吃到 8點多時吃完,然後程月離開大廈。她走了半個小時左右,又接到了石剛打來的電話,讓她回來,說還有話要跟她說。於是她又回來,帶著石剛一起走到地下車庫,找到他的車,然後把他攙到後座上,讓他躺下,她駕駛著車子離開了車庫。

後麵發生什麼,就不得而知了。

宋琦說:“現在唯一能徹底印證這個猜測的,就是廖潔去調的監控錄像。如果錄像上能看到程月在不久之後又折回來,那麼這個石剛肯定有問題。因為程月就是在那一晚失蹤的,石剛肯定是對她做了什麼!”

“嗯,李星芸說過石剛是個不折不扣的虐待狂,再加上他喝醉酒,對程月實施暴力甚至過失把她弄死完全有可能。八成那輛車就是案發現場呢,咱們應該好好查查!”

我們在車上等了好半天,終於看見廖潔慢慢悠悠地過來。宋琦說:“我的大小姐,都等你這份證據呢。有了這個,咱說不定就能傳喚石剛啦。”

廖潔沒好氣地說:“別提了,這棟大廈的所有監控錄像隻能保存一個月。而石剛和程月吃飯那晚是在一個月之前,所以已經被頂沒了。要不是之前派出所調取監控比較及時,咱們連手頭這兩段都拿不到。”

宋琦說:“沒關係,不管後來駕駛石剛車的人是不是程月,這個石剛都有問題。”

薛隊知道我們調查的情況後,陷入了很長時間的沉思。因為按道理說,我們現在對石剛的推斷都沒有確鑿的證據支持。唯一判定他撒謊的依據隻是監控錄像裏的一絲閃光,說出去哪個領導也不會貿然下命令抓人。所以說,要想徹底掌握石剛是否犯罪的事實,還是要從這個人本身入手。

我們調取了石剛的通話記錄,看上去並沒太大的異常。他和程月的聯係並不頻繁,從內網上登記的他的開房記錄來看,也如他所述,他隻跟程月開了兩次房。在程月失蹤那晚,並沒有他出入各種場所的登記信息。

我們開著一輛普通轎車去了石剛的公司,在樓下發現了石剛的座駕,便把車停在他的車後,準備監視他的一舉一動。中午時候他就下了樓,上了自己的汽車。我們跟在他的車後麵,見他駛出了市區,直奔他家的方向。正好,我們也想上門拜訪一下,就一路跟到了他家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