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18日晴星期三
在路上那次之後,我越興奮,我越怕出事被丈夫知道。過了一段時間,還記得是11月27日的時候,已經很晚了張強和他的朋友來我們飯店吃火鍋,吳權已經睡了,我就留下幫他們張羅,過一會兒,吳權從樓上打來電話問是不是張強在這兒,我說是呀,吳權說你把他們轟走,我想吳權一定是看出了一些什麼。
第二天張強看到我情緒低落就勸我,要拿得起放得下,他也看出我丈夫的戒心,後來就不常來了。我心裏很難過,就給他打電話,但他說了很多傷害我的話,我生氣了,就說:那你以後別來了。後來的一段時間我碰上了好幾檔子事兒,心情很不好。張強到外地出差,臨走也沒跟我告別。半個月後,他回來了,沒有回家就先到了飯店。見麵就說:想我了嗎?我說:你別再說這種話來刺激我。他說:你丈夫是好人,你好好過吧,跟我結婚是不現實的,我們隻能搞地下工作,我默默無語。說完之後,他就走了。
就這樣,我和張強保持著關係,我對他有了更多的了解,除了當初的那些好印象以外,我也知道他有很多缺點:狂妄自大、愛慕虛榮等。可是,盡管這樣,他對我還是有很大的吸引力,跟他在一起的時候,我覺得他像一個孩子,而我像一個母親一樣,我可以原諒他的頑皮、他的缺點、可以包容他的一切,而我更多的需要是得到快感,這些都能在張強那兒得到。
在近來的時間裏,我和張強都做著地下工作,很輕鬆的那種,而且別人完全不知道。大家都在刻意追求盡量多的身體接觸,都希望彼此的交流能夠達到隨心所欲。其實我是更喜歡這種關係的,張強也做得很好。
不過,即使如此,越來越多的親體接觸還是讓我的心情很沉重。如果沒有和他發生過身體接觸的話,我想我是可以做到坦然的,哪怕是跟丈夫說我對張強有好感,我也不會覺得有什麼不妥的。但是我畢竟是出軌了,把身體給了另外一個男人,我想丈夫是不能容忍這樣的事情發生的,因為他很愛我,把我當成生命裏最寶貴的東西,是不能容忍他人侵犯我的。所以,從那以後我變得害怕自己的丈夫了,因為跟張強機會多了,跟丈夫在一起的機會也就明顯減少了,誰也知道,象我這種年齡是不應該對性那麼冷淡。每次跟張強纏綿之後回家,一看到吳權那溫柔的目光我就有些歉意,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知道了我和張強之間發生的事情,但是我看得出來他的眼中常常是充滿著不悅。可是有些事情一旦發生了,就難以隱瞞的。也許是紙包不住火,丈夫今天在張強的朋友那兒知道了我和張強的事,那是張強的朋友在一次喝醉了酒說漏了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