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12日睛星期三
單身的生活真好,從那次舞會後,從那天夜裏開始,我和張金一直保持著關係。真不錯,他使我找回了許久已經陌生了的感覺,更給了我許久以前根本不曾產生的體驗,不像吳權那麼粗野。
有了張金以後,我更懂得了女人的生活裏不能缺少男性這種強健之力的依托和滲透,它不僅給人以肉體上的滿足,情感上的慰藉,它還能給予女人生活裏許多其他東西。
因為有了他,生活有了刺激,工作有了"動力",整天格外的快活和興奮。我對張金說:"認識你以後,我很幸福,但我是不是一個壞女人?"他說我想錯了。說我的行動恰恰代表了一種社會進步。中國男人對性的渴望,對個性意識的追求起步比女人早。可是這個社會允許男人們將情感生活過得豐富多彩,有滋有味,為什麼不給女人們以寬容和自由?其實,一個社會真正的成熟不在於男人們怎麼想,怎麼做,而在於女人,因為女人在社會中是處於從屬地位的,對於一個女人也敢那麼想,那麼做了,這個社會才真的成熟了,要知道,一個禁欲主義的社會是產生不了天才的。這幾年中國人也敢以相當大的能量搞點非法同居,婚前性生活和婚外戀,尤其是女人,她們終於認識到再沒有什麼必要為誰守貞操,再去遵從那些古老傳統的信條,而要自己勇敢地追求真實的生活快感,這真是一種來自內心深處的解放。我知道我已經從心底愛上了張金,但我知道我不可能跟他結婚,我也不想,還是單身生活自由自在。
也許我認為自己是個壞女人?開始我也這麼看自己,罵自己,後悔自己那麼沒出息,我自己的所作所為是在給自己的臉上抹黑。但現在,我不這麼看了,我認為:做那事是男性與女性都需要的,和別人沒關係,張金需要,我也需要,我們兩個人的需要,需要時我們在一起,歡快一次,滿足一下各自的需要,不需要時我們各自過各自的日子,誰也不必對誰負什麼責任,誰也不用承擔什麼義務。不要把那種事情看得太複雜,其實看開了就這麼簡單。
今天,我那位女友突然怪笑著問:"怎麼樣?不煩了吧?"我這才明白,原來我和張金的這場好戲是這鬼丫頭一手導演的。我追上去打她,可落到她背上的拳頭卻是感謝。
我開玩笑說:"我下決心了,或者有一天我會嫁給張金。"我原以為她聽了我的"宣言"一定會為我的勇敢叫好,沒想到,她把頭搖得像撥浪鼓:"別別,可別,你可別幹傻事,他是獨身,他這輩子不想結婚,他不會娶你,他誰也不會娶。就是他告訴我,結婚隻是一種表麵形式,而最重要的是內容,就是不結婚而生活在一起,這樣既可以滿足男女雙方在愛的方麵的共同需要,又可以保留雙方各自不同的需要,如果結婚了,就是把兩個人的共同需要綁在一起了。當兩個人各自的不同需要超過兩個人的共同需要時,結婚和家庭就是一種桎梏,男人與女人就會為了掙脫這個桎梏而鬥爭,就會產生和當初良好願望相反的不愉快的事,甚至反目為仇,我知道他很愛你,不要圍牆,你們會過得很好,反之,你們也許會彼此失去。"
女友的話給那天正在興頭上的我猶如潑了一盆涼水,從心涼到了腳跟兒,這更增加了我不結婚的信念。
聽了她的話之後,我變得悶悶不樂,我在反複思考,不能和張金結婚,我如何是好?離開他?無論情感上,還是從生理需要上都已經不可能。就這樣維持下去?日後怎麼辦?我一時拿不定主意。但我想,不管我今後給自己做出什麼選擇,現在,假如我不準備自欺欺人地活著,我就不會結束我和張金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