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現在是個煙販子,更確切地說是個行業內頗有名氣的大煙販子,不再是當年那個被城管隊員、煙草稽查隊員追得滿世界跑的地攤菜鳥,也不再是那個開著小店賣假煙,為月收入幾萬塊錢興奮得徹夜難眠的愣頭青。

現在是2002年,往前推五年,1997年,和現在一樣,也是個春天,四月。

春風和煦,陽光明媚。那一年香港回歸了祖國,不過那跟馬同林沒有什麼關係,跟他有關係的事,就是那一年他下崗了,從一個化工廠。

他是個熱愛生活的人,和現在一樣,他愛陽光,愛那個老式的鍾表,甚至還愛文學。他有一個老實巴交的媳婦兒,靠他養活;還有一個七歲的兒子,也靠他養活。他養活他們的資本是一份月收入六百元的工作。足夠了,那隻是個小小的縣城,那時候物價很低,他們的生活很簡單,身體都很好,沒有太多需要花錢的地方,所以盡管沒有什麼錢,日子也還算過得去。

可是這一切都被“下崗”這件事給毀了。其實這也不是毫無征兆突然發生的事情,早在半年前,工廠已經發不出來什麼工資了,每個月隻能給工人二百塊錢的生活費。二百塊錢養活不了三張嘴,還好他稍微有一點積蓄,能勉強保障他們餓不著。

他覺得這一切很快就能過去,隻要忍忍,再忍忍。這麼大的一個廠子,難道還能垮了不成?就這樣支撐了半年,他的積蓄花光了,工廠也正式通知他下崗了。那一年他三十二歲。從工廠走出來的時候,他皺了皺眉頭,大太陽照得他有些睜不開眼。他從來沒想過自己以後該怎麼辦,因為他根本就沒想過自己有下崗的一天,所以他覺得有些迷茫。頂著太陽在工廠門口站了一會兒,腦子裏還是一片空白,隻好又皺皺眉頭,往家裏走去。

路上,他一直盯著自己的影子。他覺得自己像一條被突然遺棄的狗。

這麼大一個人,總不能餓死,總得想辦法找點兒事兒幹,何況還有老婆孩子。原本他打算找個地方幹點力氣活,可是滿大街轉悠了幾天之後,他突然改變了主意:再找個地方幹活,難保不會再次下崗,與其這樣,還不如單幹。

他決定賣煙。原因很簡單,賣什麼都是賣,他自己原本就抽煙,能賺點兒是點兒,不能賺,起碼自己抽煙能以進價拿。

家底是兩千塊錢,找朋友借的。

“半年之內還給你。”

說這句話的時候,馬同林有點兒心虛,他承認自己是硬著頭皮說出來的,因為他根本一點兒把握都沒有。他想好了,要是賠幹淨了,就把房子賣了。

兩幹塊錢的底子,好煙是進不起的,隻能進中低檔的,七七八八弄了兩箱。他也租不起門臉,就借了個三輪車,在路邊支個板子賣。

當時不像現在,滿街都是閑得無聊的城管,看見地攤就抄,基本上來說,你隻要不把攤子擺到馬路中間,就沒人管你。對煙草證的管理也不嚴格,如果真遇上檢查,反正也就一個板子兩箱煙,往三輪車上一扔,蹬起來就走了。所以,當時那條街上道路兩邊都是支著板子賣煙的。

這時候他還不是煙販子,他離這個詞還很遠很遠,他隻是個沒有煙草證的非法的卷煙零售攤的攤主,你也可以叫他菜鳥或者傻B,總之都是一個意思,也根本無所謂——他隻是想找個事做,不至於被餓死。

第一天,馬同林賺了八塊錢。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做生意,八塊錢很少,他上班的時候還平均一天二十塊錢工資,可是這八塊錢給了他信心,他覺得自己能行。

賣煙是個本大利小的行當,這是馬同林賣煙幾天之後的感悟。零售價二三十塊錢一條的煙,利潤隻有一塊錢,倒是拆開來賣單盒的利潤稍微高一點,一盒能賺三四毛。當然你也可以賣貴點兒,下場就是沒人買你的煙——這麼多賣煙的,價錢基本上都是公開的,買煙的也都不傻,一條煙貴五毛錢人家也不願意買。

轉眼一個月過去了,他仔細算了算,賺了三百七十塊——最多的一天賺了二十五塊,最少的一天賺了四塊兩毛,當然還有一分錢不賺的時候,那是因為下雨沒出攤兒。反正平均下來,一天就是十二三塊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