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3章 胡適的愛情詩(1 / 1)

胡適十四歲時,就由母命與江冬秀訂婚了。他十八歲時,母命他由上海回家結婚。他因家中沒錢辦婚事,自己也沒錢養家,就以求學要緊,堅決地拒絕了。直到他由美國回來出任北京大學教授,年已二十七歲才完婚。他有記新婚詩雲:

記得那年

你家辦了嫁妝,

我家備了新房,

隻不曾捉到我這個新郎。

這十年來,

換了幾朝帝王,

看了多少世態炎涼。

鏽了你嫁妝剪刀,

改了你多少嫁衣新樣,

更老了你和我人兒一雙。

隻有那十年那的陳爆竹,

越陳便越響。

胡適在他結婚前後,還寫過幾首《如夢令》詞,他有記載雲:

去年八月作如夢令兩首:

她把門兒深掩,

不肯出來相見。

難道不關情?

怕是因情生怨。

休怨!癘怨!

他日憑君發遣。

幾次曾看小像,

幾次傳書來往,

見見又何妨!

休做女孩兒相。

凝想,凝想,

想是這般模樣!

今年八月與冬秀在京寓夜話,忽憶一年前舊事,遂和前詞,成此闕。

天上風吹雲破,

日照我們兩個。

問你去年時,

為何閉門深躲?

“誰躲?誰躲?那是去年的我!”

胡適結婚以後,江冬秀留在老家,胡適要去北京教書,在新婚離別之時,他作有《別妻》詩一首:

十幾年的相思剛才完結,

沒滿月的夫妻又匆匆分別。

昨夜燈前絮語,

全不管天上月圓月缺。

今宵別後,

便覺得這窗前明月,

格外清圓,

格外親切!

你該笑我,

飽嚐了作客情懷,

別離滋味,

還逃不了這個時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