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8章 八戒打官司(1 / 2)

卻說八戒憑借《絕對隱私:我和嫦娥——不得不說的故事》一舉成為“今日之星”,整日接受記者采訪、應邀出席各地電影節任評委、電視台作嘉賓、廣告上作宣傳,每日忙得不可開交,自然,腰包一日比一日漲,腰圍更是一日比一日漲了。

這日,八戒“偷得浮生半日閑”,好不容易從外地回來睡了個懶覺,便聽門外“咚咚”敲門聲。八戒有些惱怒:“政府就想著怎麼合理征稅,老板就想著怎麼合理避稅,俺老豬就想著怎麼合理多睡。可就是沒法多睡!”他以為又是來采訪的,火氣衝衝打開大門,原來是兩位法官,是給他送來天宮法院傳訊文書的。

八戒仔細一瞧,原來告他的是嫦娥。起訴理由是:一是多年前八戒對她進行“非禮”,亦即“性騷擾”;二是八戒在書的封麵未經本人同意擅自使用其肖像,侵犯其肖像權;三是在書中對二人關係的描述下流無恥,與照片一樣,不堪入目,在天宮已引起了不良反映,許多人背後對她指指點點,玷汙了她的清白名聲,已經對她本人造成極其嚴重的心理傷害和精神壓力,無臉見眾人。

八戒大驚,半響回不過神來。好一會兒,才在法官催促下簽了字。爾後迅即給唐僧請了假,去請教法律顧問,商量對策。

今日天宮法院第一次開庭。

法官宣布開庭,全體起立。法官宣布了法庭紀律,確認了原告和被告身份。由於事關個人隱私,本案不對外開放,無數記者均被擋在外麵。

法官嚴肅告知雙方:“你可以在法庭上自由發言;但是你所說的每一句話,都將記錄在案,作為呈堂證供。”八戒雖成明星,卻從未見過這等陣仗,臉冒虛汗,喏喏應承。

本次開庭隻是聽原告的主張和被告的辯解。聽完之後便宣布需補充證據,暫時休庭。

一出門,八戒見前門人山人海的記者,慌忙從後門溜了。

八戒曾想私下解決,願出二十萬天幣了斷此事,不想看似柔弱的嫦娥一口回絕,一定要討個說法,還個公道。無奈之下,八戒隻得認真準備材料。

十日後,第二次開庭。雙方律師在法庭上唇槍舌劍,你來我往,好不熱鬧。

嫦娥說到激動處,禁不住雙淚漣漣,愈發可憐動人,法官亦不禁大動憐香惜玉的惻隱之心。“小女子身世清白,與世無爭,怎奈那豬八戒為圖出名,而胡編亂造《絕對隱私:我和嫦娥——不得不說的故事》,采用PS移花接木的卑鄙手段故意製造‘豔照門’,還發在他的‘微博’上,歪曲事實,嚴重玷汙了本人聲譽,現在本人神思恍惚,飲食不思。在周圍也是流言飛語中傷,令小女子無地自容,神疲乏力,現已住院輸液七天,隻怕不久,小女子即香消玉殞也!”

八戒大呼冤枉:“法官大人,那不是色情圖書,而是‘情色圖書’,二者相距何止萬裏!”

法官一拍驚堂目怒問:“豬八戒!你為什麼不學習點法律常識,偏去當法盲欺負弱女!”

八戒心中一抖:“我……我害怕!”

法官又問:“怕什麼?”

八戒耷拉著頭,又道:“怕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眾人均動了“英雄救美”的豪邁之心,對八戒是痛罵不已,無奈之下,八戒也隻得默默忍受。因為他想:好男人不會讓心愛的女人受一點點傷。

經審判,法院宣布最後結果:

一、“性騷擾”罪:不成立。由於當年八戒天宮調戲嫦娥,年代久遠,已不可察,不僅無旁證,且沒有像“克X頓與萊吻司機”那樣留下“藍色的裙子”,查無實證,故不予采納。

二、侵犯肖像權罪:由於以書為證,故成立。

三、誣陷罪:成立。八戒在書中說嫦娥胸圍有36寸,實際隻有34寸,屬嚴重失實。且由於書中言語出格,還說“嫦娥屁股上有個痣”,事實上,八戒僅是拉了幾下嫦娥的手,故此乃憑空想象,造謠誣陷,侵犯了嫦娥的名譽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