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章 柳暗花明(2)(1 / 2)

麥言記得以前和另外一個女朋友在北方一個城市生活的時候,每次他們親熱,總是會有鄰居在門口偷聽,直到他們搬走。他們走的時候,鄰居們都向他們致以戀戀不舍的目光,那眼神似乎在說,你們走了,我們又得花錢買碟片了。

若惜帶麥言去她的學校玩,這是麥言第一次去她就讀的大學,離市區有些遠,坐車要一個多小時才能到。他很久沒有到大學校園裏來了,感覺很奇妙。他沒有讀過大學,可是走在校園裏,誰也看不出他不是這裏的學生。

如果有機會,他真想上一次大學,並不指望學到什麼東西,隻是體驗一下那種環境。雖然他在社會上學到的東西遠比校園裏多,可是沒有上過大學,無論怎麼說,也都是一種缺失,起碼在這個時代是這樣的。

麥言在樓下等若惜到寢室裏取東西,正等著,突然聽到有人叫他,抬頭一看,若惜正從五樓某間房子的窗戶裏探出身子向他招手,她說寢室裏沒有人,讓他上去玩。

宿管阿姨不知道去了哪裏,麥言上樓,進房間,一路都沒有受到阻攔。若惜的寢室一共住了四個人,若惜說不知道她們跑哪裏去了,寢室裏平時總會有一個好學的女生在的,如今也不在了。

若惜說話的時候,窗外的陽光不偏不倚地打在她臉上,感覺十分溫暖。麥言走過去吻她,他還是第一次在大學女生寢室裏這樣放肆。

若惜說沒有鎖門,麥言說不用管。看著對麵樓上的四字標語,麥言突然想讓她為自己生一個孩子,但隻是想想而已。

麥言抽了支煙,若惜在床頭跟他講她寢室裏的同學。當林靜的名字從她口中說出的時候,麥言愣了一下。麥言說可以給我看看林靜的照片嗎,若惜說她沒有。不過林靜的相機放在床頭,相機裏應該有。

麥言看著若惜指給他看的那張床,沒有立刻過去拿相機,偷翻別人的相機自然是很不禮貌的。如果他要找的林靜當真是若惜的大學同學,他又該怎麼辦?

看著林靜粉色的床單,和床頭那個奇醜無比的布娃娃,麥言眼前又出現了林靜那天晚上的樣子,她就那樣躺在他的麵前,天真無邪,又極具誘惑。

若惜看他對著林靜的床鋪發呆,還以為他在看那個相機,於是她就走過去,拿起相機給他看。她說沒關係的,她跟林靜關係很好,隻是看看照片,也沒有什麼。

若惜跟麥言講了很多關於林靜的事兒,這個美妙無比的人兒,經曆卻很淒慘。林靜的父母在她三歲時離了婚,她母親靠經營一家藥店把她養大,後來藥店因為涉嫌出售假藥被封了,還被罰了很多錢,之後林靜的母親改嫁給了一個已經有三個孩子的商人。林靜被送到了奶奶家。

因為生活拮據,林靜曾經和若惜一起在書店打過工。因為長得漂亮,林靜經常被人騷擾,後來還為此丟了工作。若惜說林靜最近一年來可能是被人包養了,總是有花不完的錢不說,還常常出去旅遊。給她打電話時,今天在成都,明天就在西安了,有時候還出國。

若惜所在的學校,或者說各地美女比較多的高校,都有女大學生被包養的事兒。女大學生需要錢,有錢人需要愛情,那種他們幻想出來的純潔的校園愛情。這樣的買賣雖然有些不幹淨,卻也說得通,隻要不影響到家庭和諧,基本上沒有什麼事兒。這樣的關係通常都很短暫,女大學生不會為了那點兒錢就把自己徹底賣了,有錢人通常也不會為了一個可以用錢買到的女人丟了家庭。當然,凡事都有例外。

麥言讓若惜約林靜一起出來吃飯,若惜說,你看到了她,可不許動歪腦筋。麥言嘴上說當然不會,心裏卻想:怎麼可能不會?他來南昌,還不就是為了她。

然而電話打過去,林靜卻不在南昌,要一周後才回來。這一周麥言過得矛盾至極,心裏惦念著林靜,又喜歡眼前的若惜,還要寫那本該死的小說。他不想草草寫完交工,這不僅是對他的出版商不負責,對他的讀者不負責,最重要的是對他自己不負責。一直以來,他都想寫一本偉大的小說,可是他寫了一本又一本,不但離偉大越來越遠,離他的興趣也越來越遠了。他有時候會想,也許有一天,自己會厭倦寫作的吧,會選擇別的生活方式吧,可是,會是什麼呢?

之前麥言想過做一個雕刻師,每天和石頭木頭之類的東西打交道,為雕刻出一件美妙無比的工藝品而驕傲欣喜。可是想一想,小說也可以說是一種工藝品,作者為此付出心血不斷打磨,直到這小說看起來賞心悅目。既然寫小說可以寫到厭煩,做雕刻師應該也會厭煩的,而他想做的是可以讓他一生都為之癡狂的事。想一想,他都覺得無比艱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