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林達泉升堂視事,忽有一位中年婦女狀告其兒媳寡婦不守婦道,與人私通,要求將之充官,賣給別人為奴。次日,林達泉即票傳那寡婦審問,不料那寡媳連呼冤枉,並申明真相,反告婆婆與和尚通奸。林達泉一時難辨是非,囑那寡媳速具訴狀上稟。林達泉思忖,若要辦清此案,必須微服出訪,掌握真實材料,方能分清是非。在原告鄰裏偵查獲悉:原告婆媳均寡居,婆與和尚有私,媳百礙其事,婆視為眼中釘。又因和尚頻頻出入寡婦人家,鄰裏私下議論紛紛,婆怕奸情暴露,便惡人先告狀,誣媳與人通奸。他掌握了真實情況後,已有斷案妙策,便在府衙前貼出告示,定於某月某日在知府大堂審鼓與和尚,並允許群眾觀審。群眾感到奇怪:和尚會說話,可審;鼓不會說話,太守怎麼個審法呢?料想定有好戲可看。
開審之日,觀審群眾擁擠不堪,林達泉升堂後,先命衙役抬一大鼓置於堂下,又命衙役拘和尚及兩原告跪於鼓旁。他宣告審案開始,當堂宣讀婆媳互訴狀,叫衙役拿一柄鼓棰,命老婦先敲鼓一下,再敲和尚頭一下,連敲三遍。老婦第一棰把鼓得敲震天價響,敲和尚頭時,因她與和尚有私,不忍重打,遂重起輕落。輪到媳婦時,她把滿腔怨恨都發泄到和尚頭上,隻見她先輕敲了一下鼓,隨即把鼓棰狠狠地敲在和尚頭上,打得和尚大喊饒命。打完三遍,和尚頭上起了三個大包。林達泉隨即發話判斷與和尚通奸是婆而不是媳。理由是婆與和尚有私,所以不忍重打;媳是含冤受屈,所以重敲和尚。並當堂宣判:和尚為佛門弟子,不守清規,重責50大板,交由住持嚴懲;婆為老不尊,不守婦道,反誣告好人,充官賣給別人為奴;媳宣告無罪,還其清白,釋放回家,並予表彰。百姓聽後,連呼包青天再世。一場婆媳官司就此了結。
◎文苑拾萃
林達泉挽曾國藩聯
《曾國藩哀榮錄》錄有林達泉挽聯:“其功業卓乎李郭之傑,其文章總乎韓歐之長,名世鍾靈,一代棟梁宗嶽麓;用天下財家不豐與資,進天下才子不顯於秩,至人忘己,千秋俎豆配姚江。”李郭指唐大將李光弼和郭子儀;韓歐指文學家韓愈和歐陽修;姚江指王守仁。
雍正帝惟日孜孜
◎小人食於力,君子食於道。——《慎子》
清世宗愛新覺羅·胤禛(1678—1735年),滿族,清聖祖玄燁第四子,是清朝入關後第三位皇帝,母為康熙孝恭仁皇後烏雅氏,1722—1735年在位,年號雍正,死後葬於清西陵之泰陵,廟號世宗,諡號敬天昌運建中表正文武英明寬仁信毅睿聖大孝至誠憲皇帝。
雍正帝是清入關後的第三代皇帝,在有清一代,他可謂是勤政之典範。
雍正帝在位隻有13年,但就在這13年中,他除舊布新,大膽改革,製定和推行了一係列有利於國計民生的政策。鑒於康熙末年吏治頹廢,貪汙成風,雍正帝首先下大力氣整頓吏治。登基伊始,他便清查虧空,設立會考府,嚴厲懲治貪官汙吏;進而實行“耗羨歸公”和“養廉銀”製度,力圖從製度上防止官員貪汙;同時嚴格要求各級官吏,嚴禁朋黨,從而使吏治大為改觀。
針對康熙末年的種種社會問題,雍正帝以積極進取的精神,不停頓地進行了一項項的改革。他推行“攤丁入地”的政策,把丁銀納入田畝中統一征收,從而減輕了農民的負擔,促進了生產的發展。這在中國封建社會賦役製度史上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
他下令“豁賤為良”,使數百年淪為賤民的人從國家法令上得以改業從良,從而使生產力得到了某種程度的解放。他還采取種種重農措施,推動農業生產的發展,如組織墾荒、設營田水利府、興修水利、推廣耩田法、授老農頂帶、提倡社倉等等。
他積極推行邊疆地區地方行政製度的改革,努力經營青海和西藏,並在西南數省實行大規模的改土歸流,不僅促進了邊區各省經濟、文化的發展,同時對於鞏固祖國的統一起了積極作用。
他推行密折製,建立軍機處,加強了皇權,有利於對地方的控製。
他實行了中國曆史上從來沒有過的秘密立儲方法,通過暗定繼承人,避免了曆史上屢見不鮮的爭奪儲位的鬥爭,減少了政治混亂,有利於政局的穩定。所有這一切,使得雍正朝政治比較清明,國力較為強盛,他自己也因此而成為一個傑出的帝王,一個“好皇帝”。
雍正帝能夠進行如此多方麵的改革,這與他勤於理政是分不開的。雍正帝從政,日日勤慎,戒備怠惰,堅持不懈。用他自己的話說:“惟日孜孜,勤求治理,以為敷政寧人之本。”
雍正帝處理朝政,自早至晚沒有停息,大體上是白天同臣下接觸,議決和實施政事,晚上批覽奏章,經常至深夜。即使在吃飯和休息的時候,他也“孜孜以勤慎自勉”,不敢貪圖輕鬆安逸。他的這種工作作風年年如此,寒暑無間。經雍正帝親手批閱的奏章,現存於台北故宮博物院的就有2.2萬餘件,這還不是全部。雍正帝自己寫的諭旨及對大臣奏章的批示現已選刊者即不下數十萬言,其未刊者尚不知凡幾。這確實是兩個驚人的數字。雍正元年正月初一,雍正帝連續頒發十一道訓諭,對總督、巡撫、督學、提督、總兵、布政司、按察司、道員、副將、參將、遊擊、知府、知州、知縣等各級地方文武官員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十一道諭旨,洋洋萬言,若非勤政之君,實難辦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