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王一丁和陰陽貓出門透氣“哎,你說”陰陽貓掃了下王一丁的手“你真的敢肯定嗎”“嗯?”“這個究竟是什麼在這裏搗亂呀”“怎麼可能確定呀”王一丁苦笑一聲“真要是能知道擾亂咱們的是什麼就不用這麼麻煩了,直接解決就行了”“說的好像有點道理”妖魔鬼怪四字最早出自元代著名文人李好古《張生煮海》中的第一折:“我家東人好傻也,安知他不是個妖魔鬼怪,便信著他跟將去了。”自此,妖魔鬼怪四字便時常被人們用來形容各種危害人民的邪惡勢力。但說起妖、魔、鬼、怪四個字的來由便可追溯到《說文解字》對此的記載。按照中國傳統文化中對於“妖”的釋義,可分為兩個最基本的意象,一指反常怪異的事物和現象,這也是“妖”最初的含義。《說文解字》中對於“妖”字作出了如下釋義:“地反物也,從示,和神同類。”同時《左傳·宣公十五年》也對“妖”有以下描述:“天反時為災,地反物為妖,民反德為亂,亂則妖災生。”以上兩種說法都明確指出妖為世間反物,反物即為群物失去常性或常態。此外,《左傳·莊公十四年》中還寫道:“人棄常則妖興,故有妖。”這裏所講述的妖就不再是一個準確的實體意象,其中的“服妖”並非指衣服成了精變為妖孽,而是借此表達在對人們衣服裝飾有著嚴格規定的古代,人們身著奇裝異服,亂了禮製,如妖一般違反常態,以此來貶低此類人群。相較“妖”的第一種意象,第二種則更為人熟知。“妖”還指自然界中各物所變成的精怪,一般均有實物原形。說起妖,狐妖可能是所有妖類中最為人所熟知的了。漢以前,狐妖之說鮮有,但晉代之後便屢見不鮮。從葛洪《抱樸子》中狐狸滿三百歲,化為人形,到《西京雜記》中,古塚白狐化為老人入人夢,再到幹寶《搜神記》中對狐妖的細致描寫,晉代談狐的各類作品不計其數,甚至日趨成為社會風尚。到了唐代,狐妖題材更是被無限擴充和放大。《廣異誌》、《宣室誌》連篇累牘,《太平廣記》專錄狐事者達九卷之多。不過此風未能盛行許久,到了宋、明兩期,談狐作品便日漸減少。直至清朝《聊齋誌異》、《閱微草堂筆記》等筆記小說大行其道時,狐妖題材才重新回到人們的視野。其中阿紫、辛十四娘、妲己、小唯等均通過嫵媚多姿的外形、性感迷人的舉止給人們留下了極其深刻的印象。魔邪惡之能說起“魔”不得不談及佛教。據記載,“魔”字最早出自梵文“魔羅”,又在眾多佛經中被譯為“磨”,直至南朝梁武帝時期,人們才因其惱人之秉性而全部改為“魔”字。在佛教中,習慣將一切擾亂身心修行,破壞行善積德的人以及心理活動均稱作“魔”。其中佛教經典《大智度論》卷五中曾對魔有過詳盡而全麵的釋義:“問曰:‘何以名魔?’答曰:‘奪慧命、壞道法功德善本,是故名為魔。”同樣,在古代印度神話及宗教文獻中寫道,世界分為多個層次多個天宇,其中第六天宇的統治者便是魔王波旬。作為第六天宇的統治者,魔王波旬非但未曾為百姓謀福求利,還時常和他手下的魔將到下界搗亂,可謂壞事幹盡,搞得民不聊生,怨聲載道。因此魔王波旬也被人們視作邪惡勢力的代表,並稱之為惡魔。雖都為異己的代表,但妖與魔在中國文化中有著些許區別。縱觀中國的各類文學作品以及民間傳說,妖雖魅惑人心,嬌媚多姿,但卻也時常行善甚至有些妖比人類更懂得存善心行善行。譬如《畫皮》中溫柔善良的小唯,《白蛇傳》中為報恩而獻身的白蛇。但魔在中華文化的概念中卻始終是邪惡的代表,是作為人類的異己力量而出現並存在的。在數千年外來宗教文化與中國世俗文化的碰撞過程中,外來的“魔”逐漸與中國文化中的“妖怪”合流,並成為文人墨客筆下常用的“妖魔”、“潑魔”、“魔頭”等詞。細數中國文學史上的經典神魔小說,不難發現其中所有的“魔”幾乎都是“怪”,是“妖”,是“精”。如《西遊記》中的牛魔王、蛟魔王、鵬魔王,其真身實為牛精、蛟精、鵬精,或稱牛怪、蛟怪、鵬怪。鬼非靈乃魄在妖魔鬼怪四字當中或許“鬼”是最易區分的了。早在幾千年前,《禮記祭義》中就曾記載:“眾生必死,死必歸土,此謂之鬼。”“庶人庶士無廟者,死曰鬼。”可見,鬼即人死之後,陽壽殆盡,陽間軀殼已破,唯剩的非實體單元。按照《說文解字(卷九)鬼部》中的記述:“人所歸為鬼。從人,像鬼頭。鬼陰氣賊害,從厶。凡鬼之屬皆從鬼。”鬼為至陰之物也可稱之為魂,相較“妖”“魔”“怪”而言是一種相對無形的實體。但按照傳統的佛教理論,佛教創始人釋迦牟尼把一切眾生分為六道輪回,其中前世今生關係最為緊密的就是靈魂記憶,也因此按照不一樣的靈魂記憶,將鬼分為三十六種。其中人們較為熟悉的有獲身鬼(迦婆離)、食吐鬼(槃多婆)等。日常生活中,鬼對於人們而言時常被當做一種可怕的神秘力量,甚至大人們還不時以鬼來震懾孩子們。而取自中國傳統文化中勾魂使者形象的牛頭馬麵是人們最為熟悉的鬼怪了,實則為閻王的兩個鬼卒,分別長有牛頭和馬麵故因此而得名。怪危害力較低相較“妖”、“魔”,“怪”的旨意就顯得極為明了和簡單。按《說文解字》中所寫,“怪”釋為“異也”,指自然界奇異怪誕的事或物。莊子曾說“人妖物孽曰怪”。不難看出,妖與怪的初義極為相近,所以人們也常將二者合稱“妖怪”,並用此來指代怪異、反常的事物與現象。在中國古代,人們常將妖怪與各類自然現象甚至是災禍聯係在一起,通常意義上把妖怪的出現看成是所有災禍即將發生的前兆,以及天神對人類的警示。《孔叢子·執節》中記載:“若中山之穀,妖怪之事,非所謂天祥也。”《漢書·循吏傳·龔遂》也有寫道:“久之,宮中數有妖怪,王以問遂,遂以為有大憂,宮室將空。”無一不證明了在中國文化的傳統觀念中,“怪”一直被視為不祥之物,但和“妖”“魔”等比較,其危害力似乎又不及其他。望文生義,“怪”更強調的是其背離常態的迥異之物。其中,碗子山波月洞的黃袍怪可謂是最為典型的妖“怪”,其真身為狼,後經過修煉法力無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