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剛正不阿的範滂(1 / 2)

君子至公引類,小人徇私立黨。——何坦

範滂(137—169),字孟博。汝南征羌(今河南漯河市召陵區)人。少年時便懷澄清天下之誌。他嫉惡如仇,為官清厲,任清詔史按察諸郡時,貪官汙吏望風解印綬而逃。任汝南郡功曹時,抑製豪強,製裁不軌,結交士人,反對宦官。第一次黨錮之起,與李膺同時被捕。被釋還鄉時,迎接他的士大夫的車有數千輛。黨錮之禍再起,朝廷下令捉拿他,縣令郭揖欲棄官與他一起逃亡。他不肯連累別人,自己投案,死於獄中。

範滂年輕時就注重品德修養,養成了清廉的節操,為人剛正不阿。他堅持真理,不畏強權,深受州郡和鄉裏的欽佩,因此被推薦為孝廉。

有一年,冀州發生災荒,饑民紛紛造反。朝廷任命範滂為清詔使,到冀州巡視。

範滂登車出發,手握韁繩,慨歎世道黑暗,政治混亂,胸懷澄清天下的抱負。

範滂每到一處,公正執法,有錯必糾,有罪必罰。不管你後台是誰,也不管你和他有什麼關係。

範滂一到冀州,那些太守和縣令因平時貪贓枉法,聽見風聲都扔下官印逃跑了。範滂秉公執法,彈劾有罪的官吏,百姓無不額手稱慶。

接著,範滂又被太尉黃瓊征召去做官。後來皇帝下詔書要太尉、司徒、司空三府下屬的主要官員去采訪民間疾苦,檢查地方官吏的善惡得失,然後向朝廷報告。範滂到地方後,一下子就彈劾了刺史、太守和豪紳共二十多人。尚書責備他彈劾的人太多,懷疑他挾有私心,公報私仇,動機不純。範滂解釋說:“我所檢舉的如果不是貪汙腐敗、奸邪殘暴、為患一方、殘害百姓的壞人,怎肯用他們玷汙我的紙筆呢?現在隻因朝堂會審在即,時間倉促,所以先檢舉那些急需檢舉的人。至於那些沒有調查清楚的,還正在反複核實,說不定比這還多呢。我聽說農夫鋤了雜草,莊稼才會茂盛起來;忠臣除惡務盡,法不徇私,國家政治才會清明。假如我檢舉的不符合事實,甘願當眾接受死刑。”尚書見範滂剛正不阿,這才不再追問什麼。

汝南郡太守宗資早就知道範滂的名聲,請他代理功曹職務。功曹是郡守或縣令的主要屬官,負責選用任命和考核功績。範滂在職期間,對吏治嚴加整頓,嫉惡如仇,任人唯賢。凡是行事違背孝悌,以及不遵守仁義規範的人,一律撤職,不同他們共事。範滂還把操行卓異的人推薦到顯要崗位,把被埋沒的人才選拔出來任職。

範滂的外甥西平縣人李頌,是西平王李通的後代,在家鄉名聲很不好,沒有人肯推薦他。中常侍唐衡特地請宗資幫忙,宗資同意錄用李頌。範滂說:“他不是適當人選。”範滂公字在先,不肯徇私,將此事擱置下來,一直未加委任。

宗資見自己的命令沒有執行,就把怒氣發在書佐朱零身上,下令拷打朱零。朱零抬頭望著宗資說:“範滂剛正不阿,嫉惡如仇,就像快刀砍朽木一樣,是不能違抗的。今天我寧可被你打死,也不敢違背範滂的決定。”宗資見這又是一個剛正不阿的人,便隻得作罷了。

汝南郡中級以下的官員都恨範滂,指責他所任用的人為範黨。而範滂仍然我行我素,剛正不阿。隻知任人唯賢,不知其他,根本不在乎別人的議論。

故事感悟

宗資是範滂的頂頭上司,西平王是範滂的間接上司,範滂敢於抵製他們的錯誤決定,這是不逢迎、不屈從、不附和;李頌是範滂的外甥,而範滂不肯任人唯親,就是不用李頌,這是多麼可貴啊!由此可見,範滂是真正的剛正不阿之人!

史海擷英

範滂入獄

名士張儉曾經告發過宦官侯覽,侯覽一心想報複。正好張儉家趕走了一個仆人,侯覽就利用那個仆人,誣告張儉跟同鄉24個人結黨,誹謗朝廷,企圖造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