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生活的環境中有眾多的致病因素,但多數人並不得病,這是因為人有免疫力。免疫力是人體保護性反應,是在與各種引起感染的病原體作鬥爭中獲得的。把某些能引起生病的細菌或病毒,用科學的方法使其減低毒性做成菌苗或疫苗,用注射或口服的方法送到人體內,達到既產生免疫力,又不會引起疾病的目的,這種方法叫做預防接種。
新生兒出生後,體內往往還有來自母體的各種抵禦疾病的抗體,尤其用母乳喂養者,奶汁中還含一定量的抗體,因此,嬰兒在6個月內很少得傳染病。嬰兒6個月後來自母體的抗體免疫逐漸消退,此時若接觸病毒、細菌等病原體則極易患傳染病,特別是危害較重的結核、麻疹、脊髓灰質炎、百日咳、白喉和破傷風等,不僅有生命危險,有些病如脊髓灰質炎、腦炎,即使治好後也會留下肢體癱瘓、智力低下等後遺症,造成患兒終身痛苦。因此,為使嬰兒避免得病,最重要的就是按時進行預防接種。
正常小兒預防接種的程序如下:
初生~2個月:卡介苗(初種)。
2~3個月:脊髓灰質炎減毒活疫苗糖丸(初服)。
3~8個月:白、百、破混合製劑,初種共3次。
8~15個月:麻疹減毒活疫苗(初種)。
1~6歲:脊髓灰質炎減毒活疫苗糖丸(Ⅰ型、Ⅱ Ⅲ型)(1歲、2歲各1次),白、百、破混合製劑(第1次加強)。
6~7歲:卡介苗(複種)、脊髓灰質炎減毒活疫苗糖丸(Ⅰ、Ⅱ Ⅲ型)(第4次服),白、百、破混合製劑(第2次加強)。
7~12歲:麻疹減毒活疫苗(複種)。
12~16歲:白、百、破混合製劑(第3次加強)。
如果過了適當的接種年齡尚未實施自動免疫,即應盡量根據表內指出的次序從速補種,但在7~10歲以上的年長兒不宜注射百、白、破疫苗,以免產生神經性反應。在傷寒較流行地區則在5歲後宜及早接種三聯菌苗(傷寒、副寒傷、霍亂)。
在接種的局部皮膚有嚴重皮炎、牛皮癬、濕疹及化膿性皮膚病的兒童,應該在這些疾病治愈後再接種。
任何原因引起的發熱,體溫超過37.5℃,應查明原因,治愈後再接種。
患急性傳染病或傳染病治愈不到兩個星期者以及有較密切的傳染病接觸史者,過段時間再接種。
患嚴重心髒病、肝髒病、腎髒病、結核病的兒童,不宜接種。
患有神經係統疾病,如癔病、癲癇、大腦發育不全的兒童不宜接種。
重度營養不良,嚴重佝僂病的兒童,應待治愈後再接種。
有先天性免疫缺陷的兒童,接種疫苗也不會產生抗體,並且會有嚴重的注射反應,也不宜接種。
有嚴重的過敏體質的孩子,包括嬰幼期常有哮喘發作,蕁麻疹,接種疫苗後有過敏史的兒童,不宜接種。
腹瀉兒童每天大便超過4次者,不宜口服脊髓灰質炎糖丸。
傳染病流行期間與傳染病人有密切接觸史的兒童可能已感染了傳染病,不宜馬上接種菌苗,應觀察一個最長潛伏期間後沒有發病,方可接種,否則,易引起強烈反應或發生意外。
孩子因患病或因某種原因正在接受激素或抗腫瘤藥物的治療,或接受手術治療放射治療時,則不宜進行預防接種。
嬰兒不明原因哭鬧、拒食、精神萎靡等異常情況,盡管未明確是否患病亦應暫緩接受預防接種。
孩子在上述異常情況下,如接受預防接種不但達不到預防效果,還可使原有病情加重或發生嚴重的接種反應,家長和教師應注意發現孩子這些異常情況,並及時向接種人員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