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一章 腦子水多,任性(1 / 3)

天色已晚,北京時間十點五十分。

病房裏,安分躺在病chuang上熟睡中,沉默拿著中午安分從他家帶出來的筆記本碼字。

一年前,查出有胃癌之後,他就潛心專研文學。因為他知道,安分現在是個編輯,而能引起一個編輯的注意的方法隻有一個,那就是一部好的作品。

當他用一年的時間完成了那部作品後,他就故意製造了那場“偶遇”,並留下文和身份證,就是讓安分能找到他,那麼明顯的有意之為,他是篤定安分看不出來的,因為安分是白癡!

chuang上的人翻個身,揉了揉眼睛,爬起來,茫然的環視了一圈,視線最後停留在低頭碼字的沉默臉上。

他們孤男寡女共處一室多久了?在她睡覺期間,沉默貞操可還在?

“沉默,你菊花可好?”她小心翼翼的問,要是在她睡覺的時候,貞操丟了,那她絕對會把那個搶他貞操的,不管男女,紮死他or她的小人!

沉默抬起頭看她,反問道:“什麼菊花?”

臥槽!活在二十一世紀的九零後,居然有人不知道什麼是菊花!這不科學!

不對,沉默本就不是地球人,怎會懂地球的流行語,難道冥王星沒有菊花這一詞彙?太out了!這種落後的星球不適合沉默這種腦袋發達的人居住,他果然還是留在地球為人類做奉獻才好。

“嗬嗬,沒什麼,小時候不都喜歡把菊花夾耳朵後麵嘛,太可愛了。”安分隻能打嗬嗬。

沉默是個純潔的孩子,她不能玷汙他,世上能有幾人這般懵懂無知,清純可愛,這絕壁是極品!

沉默扯動嘴角,“你小時候不是喜歡叼著菊花,到處炫耀嘛。”

安分捂臉,這該死的黑曆史!小時候純真無知,每次看到路邊種著的野菊花都喜歡摘上一朵,然後用水洗幹淨叼嘴裏裝大爺,隻因為那時候流行一首歌:路邊的野花你不要采。

她生性犯賤,不讓我采,我非采,不爽咬我啊!那個時候,還喜歡叼著菊花蹦恰恰來著……

她這個習慣一直到延續到遇到夏琪,她和夏琪會認識也是因為嘴裏叼著的白菊花。

“剛走進班裏的時候,第一眼就看上了你。我當時還在想,得多大的勇氣才能在嘴裏叼著菊花這種牛叉的植物,這人腦子一定有問題,不是傻/逼就是腦殘。現在想想我當時真的太明智了,你不止傻/逼、腦殘,你還是個瘋子。”這是夏琪的原話。

安分的回答就四個字:“馬勒戈壁!”

不過這件事曆史悠久,而且沉默和她相差四屆,還是大學才來到這座城市的,怎麼會知道這件事?

許是安分臉上的疑惑太明顯,沉默又補了句:“夏琪告訴我的。”

操!這貨又在黑我!

安分剛想報仇,就有一個護士敲門而進,“病人的探視時間到了,家屬請回去吧。”

怎麼快?看了一眼手機,稀裏嘩啦,十一點了!

“嘿嘿,這就走昂。”利落的翻下chuang,穿上鞋子,在護士的目光中走出病房。

三秒後又跑進去,擠開還站在門口對著沉默發花癡的護士,朝著沉默大吼:“兒子,爹走了,現實操/蛋,貞操保重!”說完頭也不回的跑了。

沉默無奈的搖搖頭,他什麼時候成她兒子了?明天來個滴血認親,撇清關係,不然他們可就亂倫了。

大晚上怕人搶劫,又攔了輛出租車。司機長得和那個送她襪子和圍巾的憨厚老板很像,好吧,其實她是想這個司機也能不收錢載她回家。

“大叔,怎麼停下來了,大晚上的怎麼也能塞車!”安分伸著脖子看向窗外,這大概就是所謂的交通癱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