芥末玩的第一個電腦遊戲是《大富翁4》,並由此開始喜歡上電腦遊戲。
她第一次知道有電腦遊戲這種好玩的東東是看到梅露玩。
梅露是宿舍裏第一個有電腦的,電腦才裝了沒幾天,就拿了幾張碟回來,說是要裝遊戲。
芥末好奇地在旁邊瞧。當她第一次看到電腦屏幕上那比動畫片還可愛逼真的人物、造型時就驚呆了,就想,這世界上怎麼會有這麼好玩的東西?那些可愛的人物還可以由活人操縱著去玩,還可以發出有趣的聲音,太有意思了。
她著迷地看梅露玩,好奇得要死,恨不得也有一台電腦上去玩個過癮。好不容易等到梅露的電腦有空時小玩一下,還沒搞明白怎麼回事就變成了乞丐,要麼就是剛找到感覺就要下機,讓她老是惦記得慌。
芥末的性格有點極端,一旦迷上了某樣東西就會走火入魔一樣地粘著不放,非過癮不能安心,就是這個隻能幹看而不能痛快玩的遊戲,讓她瘋一樣地想有台電腦。
所以,在有了電腦以後,什麼學習打字、文字處理等早就立下的鴻鵠大誌就馬上給拋到九宵雲外去了,她一心一意想的就是玩遊戲。
她開始玩《大富翁》這個遊戲時很生澀,沒有經驗,總是被人整得很慘,動不動就挨進醫院、坐監獄、被炸飛,然後窮得欠一屁股債,被踢出局。這讓芥末心裏很不爽,與生俱來的那股拗勁全給引出來了,立誓非玩成高手不可,她要把美國的國土全變成她孫小美(遊戲裏的人物,中國大陸籍)的財產。
在接下來的一個多星期裏,除了上課、睡覺、上廁所,芥末把所有時間都泡在遊戲上了,從最初的玩一局四五個小時到後來的兩三個小時,技術漸入佳境,水平日益提高,很快就總結出了百戰百勝的經驗竅門,把《大富翁》玩得爐火純青。
然後,她終於能氣昂昂地向梅露宣戰,要報仇雪恥。
梅露當然不屑她這個小徒弟,兩人選定好“美國”作為競爭市場後,開始遊戲。
芥末的骨子裏是個很念舊和傳統的人,在這個遊戲裏,她基本上隻選擇最熟悉最親切的中國大陸人物孫小美作為自己的角色扮演對象,除了孫小美,她不管扮演哪個人總覺得很別扭。
在電腦前全神貫注地埋頭點擊了一個小時40分鍾後,芥末大獲全勝。
梅露不信,跑到她的電腦前查看,果然是美國山河一片紅(紅色是孫小美地產的顏色)。
“芥末,你到底是怎麼玩的?”梅露不敢置信,她才搞垮了一個對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