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1章 報仇(1)(1 / 1)

第八章報仇

我與錦瑟說說笑笑,不一會有人來通知包大人開始升堂審案。包大人果如我所請,升二堂理事,摒絕了一切閑雜人。

案子早已查清,並不複雜。包大人已經調過七年前的案卷,並且找到了被林侍郎吞沒的我父親的藏畫。

名貴藏畫上麵,都有收藏者的私章,林侍郎對於自家的藏章事先就已經確認過,承認這是他家的藏品。我父親的藏章則由我親自確認,而我故裏一位當鋪的掌櫃也出具了證詞。林家既然曾告我父親偷竊了他家的畫,畫上有我父親的藏章,自然也不算出奇。

然而包大人卻請了京中鑒定名家,對每幅畫上的藏章都進行了鑒定,林家的藏章明顯比我父親的藏章要蓋得晚,而且至少是二十來年之久。若名畫是我父親從林家盜去,藏章又如何會比林家蓋得早?林家的藏章蓋在畫上則不足十年,可以作為旁證。並且不止一幅畫上,而是所有這三幅名畫上盡皆如此。林侍郎被包大人問得啞口無言,唯有伏首認罪。

事後我才知道,這幾幅畫並另外幾樣珍玩,兩日前被人盜出,賣到了古玩店。林侍郎報了失竊,包大人訪著之後,通知他來認領。林侍郎不知有詐,自然一口承認確是被盜之物。包大人將古玩判還,卻將名畫暫留開封府。直至今日將七年前的沉冤大白於天下。

林侍郎雖然直接導致了我父親的死亡,但其罪隻是誣陷,不足以判死,包大人斷了林侍郎流放,並罰沒部分財產作為對我家的賠償。

至於我的案子更簡單。我直陳自己身份,並且聲明乃是為了向林大人報仇,卻錯殺了林三公子,此來自己投案自首。包大人讓我畫了供,斷作斬監後,並將三幅名畫判還給我。我請包大人派人幫我送回吳大哥家裏,但不要透露我的所在。包大人審案完畢,宣布退堂。

結案以後,我本來應該關進開封府的大牢裏以待明年秋後處決,但因為我身體狀況不佳,包大人自然不會讓我再回那裏去,而是將我安排到了開封府用來招待女客的別院。這裏此時並沒有女客住著,十分冷清。錦瑟將自己府裏的一個丫環琴兒派來侍候我,名義上作為監視,實際上是照顧,或者兼而有之,但自然也不無防備我再自殺的意思。錦瑟既然自稱是武林世家,這琴兒自然也有不弱的功夫,我倒是不敢小覷。

兩天以後,錦瑟跑來看我,對我說今天林侍郎已經起解。

我貌似隨便地探問了他們起行的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