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1847年 道光二十七年(1 / 2)

1月:

11日,清廷命壁昌等籌議江蘇漕運,酌籌海運一部。

16日,因山東嶧縣蘭山等地盜賊公行,擄人贖命,清廷命巡撫崇恩緝捕嚴辦。

18日,任徐廣縉為廣東巡撫,任程矞采為雲南巡撫,楊殿邦為漕運總督。

28日,雲南猛統回民進入緬寧地區。數年來,雲南永昌等地區,回民不斷起事反抗,有時回漢間發生械鬥。上年永昌回眾起事,被賀長齡部清軍鎮壓,避入猛統,複與猛統回眾,進入緬寧地區。清廷再命陸建瀛剿辦。

本月:清廷賑山西垣曲等縣災民。雲南順寧、雲州回民起事,搶掠漢人,反抗清軍。

2月:

2日,以王兆琛為山西巡撫。

4日,道光命清理直隸、山東、山西、河南、陝西、甘肅各省獄案。命寶興留值刑部;賞琦善二品頂戴,任四川總督。

10日,調鄭祖琛為廣西巡撫,徐繼佘為福建巡撫。

11日,雲南順寧府右甸街,漢民劫殺回民,進而襲擊永昌府。

13日,調成凱為塔爾巴哈台參讚大臣。

19日,鐵麟遷荊州將軍,以裕謙為察哈爾都統。

本月,清廷賑濟浙江富陽、安徽五河、江蘇桃源等縣災歉口糧。

3月:

4日,雲南東川府湯丹廠漢回互相燒村殺人,雙方損失慘重。

11日,洪秀全與洪仁圩抵達廣州,晤見美國浸禮會教士羅孝全(亦譯羅孝、羅孝銓)。後洪仁殲先行辭歸花縣,洪秀全自己留羅孝全處數月始歸。其間,詳讀“舊約”與“新約”全書。但沒有洗禮改教。先是羅孝全(美國傳教士)通過介紹,知洪秀全在宣傳拜上帝教義和廣收教徒,即通過其助手周道行致信洪氏,洪即與洪仁殲共同赴廣州見羅孝全,始與正規基督教發生聯係,留住禮拜堂,並向羅講述拜上帝教與其傳教經過。羅聞而愕然,未置可否,乃留二洪研讀聖經,並請其聽講,與教徒們共同參加禮拜儀式。洪氏始知基督教之教義。曾欲入教,但奸人黃某慫恿洪向羅借錢,洪中其計,為羅誤會,未準入教。洪即告辭回鄉。

25日,雲南省雲州回民起事,清廷命李星沅,前往鎮壓。約一個月後,李星沅奏稱已俘首要,餘部行將肅清。

4月:

11日,福建海盜劫殺洋商,朝廷命劉韻珂前往搜捕之。

30日,朝廷命壁昌為內大臣,調李星沅為兩江總督,以林則徐為雲貴總督,楊以增為陝西巡撫。

5月:

3日,英船退出虎門。

10日,任魏元娘為禮部尚書,賈楨為左都禦史。

23日,布魯特起事部眾複攻取色勒、庫勒、伯克巴什等處,被清軍擊走。賽什勒雅泰等奏:英國占據音底奴普爾(印藏邊界處),各部鹹附之。

6月:

7日,清廷賜張之萬等二百三十一人進士及第、進士出身、同進士出身。

是月,清廷貸給江西上高、新昌、湖南鳳凰等地種子、口糧。

20日,道光親試翰林詹事等官,擇王慶雲四員為一等,餘者升、黜不等;調魏元娘為兵部尚書,任賈楨為禮部尚書,孫瑞珍為左都禦史。

21日,命文慶、陳孚恩在軍機大臣上行走。

25日,因廣東人民與洋人易起衝突,朝廷命擇紳士幫助辦理有關交涉。

7月:

11日,升曾國藩為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以四品升格正二品。江西長寧縣謝嗣封、潘蛇、羅二等起義號稱“平光王”。

本月上旬,理藩院上奏:俄羅斯之達喇嘛請求在塔爾巴哈台、伊犁、喀什噶爾通商。清廷不準。

21日,洪秀全離開廣州(參見本年3月11日),再次赴廣西布教;後至貴縣賜穀村,住黃盛均家,得知馮雲山在桂平縣紫荊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