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1877年 光緒三年(1 / 3)

1月:

11日,清政府截漕糧一萬擔,並提出倉穀,救濟蘇、常留養之災民。

15日,命侍講何如璋充任出使日本大臣。

同日,李鴻章、沈葆楨奏請於福州造船廠設前後學堂,選派學生三十名分赴英、法二國學習製造與駕駛技術,派道員李鳳苞、洋員日意格為監督。朝廷允之。

31日,朝廷命各地總督、巡撫嚴查所屬各州縣,不可隱匿災情不報;對各省民教案件,持平審理。

2月:

4日,清廷賑江北、淮海災民。

11日,清廷免抗、嘉、鬆各場未墾土地灶課(鹽稅)。

14日,命都禦史景廉為軍機大臣;命前藏濟龍呼圖克圖,於達賴未出世以前,掌管有關事務,給予達善名號。

19日,命英桂為體仁閣大學士;載齡以吏部尚書協辦大學士。免洪澤湖欠租。

3月:

17日,朝廷特諭:各省開墾荒田;禁止械鬥;慎舉劾(不要隨意保舉、彈劾);整營規。

賑直隸、山東、山西、河南、安徽、江西、福建還籍饑民。

27日,免湖北欠賦。

28日,太後懿旨:梓宮(皇帝靈柩)在殯,皇帝衝齡(年幼),除朝賀大典外,其頒慶賞宴,外賓典禮,暫緩舉行。

30日,刑部平反浙江人葛品連獄。

浙江人葛品連原係病故。因縣令劉錫彤與楊乃武有怨,誣楊乃武與葛品連妻葛畢氏有奸情,主使葛畢氏毒死其夫葛品連,並酷刑逼供。楊乃武與葛畢氏被酷刑所逼,妄供因奸毒死葛品連。經浙江紳士汪樹屏等聯名呈控,降旨提交刑部重審。經刑部提集人證,並調取葛品連屍棺驗明,實係病死,並非毒死。判餘杭知縣劉錫彤革職,從重發往黑龍江效力贖罪,不準收贖。前杭州知府陳魯毫無覺察,玩視人命;寧波知府邊葆誠、嘉興知縣羅子森、候補知縣顧德恒、龔世潼都曾承審此案,卻草率定案;候補知縣鄭錫滜,經巡撫派令密查案情,卻含糊稟複,均被革職。巡撫楊昌浚,“既不能實奏,又不能詳察平反,甚至回護錯謬,尤屬非是”,“侍郎胡瑞瀾,特旨交審後,仍草率奏結,大負委任”。楊昌浚和胡瑞瀾,亦都被革職。楊乃武、葛畢氏無罪釋放。朝廷特諭各直省督、撫此後務必督促屬員悉心研究,以求情真罪當,不得稍涉輕率。

前有呼征呼圖克圖(藏佛)阿旺伊喜楚稱堅讚因散放布施失察起釁,帶印逃走,清廷將其名號、敕印一並收回注銷,不準再令轉世。後該呼圖克圖赴京呈訴,旋即病故。又據鬆淮奏稱:現在眾喇嘛等,稟訴已故呼征呼圖克圖從前勞績及被屈情形。本日清廷命按照所請,準查訪呼征呼圖克圖轉世之幼子,仍掌該寺事務,並將名號償還。

4月:

12日,琉球國因不堪日本之欺淩,派紫巾官向德宏到福州向中國求援。6月下旬,清政府派何如璋出使日本,辦理琉球和中國關係事;並令向德宏回琉球。

12月7日,何氏抵日本東京,知日本已占領琉球,並欲奪為己有,即致書李鴻章,主張爭回琉球,阻止日本野心之實現。而李鴻章認為爭此彈丸之地,實屬無謂,隻予口頭抗議,而無任何行動。至1879年4月4日,日本正式宣布琉球為日本國土,改琉球為“衝繩縣”。

26日,清軍劉錦棠、張曜部收複吐魯番等地。上年10月。金順收複瑪納斯城後,大雪封山,諸軍難以越嶺南下。阿古柏與白彥虎乘機移達板新城,於兩山間,以大總管駐守之。阿古柏次子海古拉則日督萬夫,趕造王府於吐魯番,自己防守托克遜。白彥虎部馬人得守吐魯番。阿古柏駐喀喇沙爾,從中策應。至本月,冰解雪化,劉錦棠自烏魯木齊攻達板,克之,擒其守將(酋長)愛伊德爾呼裏,其餘大頭目,無一逃脫。張曜部自哈密西進,直逼吐魯番。劉錦棠派兵會攻。馬人得與纏回(回民之一部)萬餘人投降。清軍收複吐魯番滿漢兩城。劉錦棠乘勝再克托克遜,海古拉逃走。在清軍攻克吐魯番後,南疆八城之門戶洞開,阿古柏見大勢已去,在庫勒爾於5月25日憂懼自殺。其次子海古拉扶靈西行,將抵庫車,為伯克·胡裏(阿古柏長子)所殺。伯克·胡裏即於南疆稱王,謂之“新夏普”。

本年11至12月,劉錦棠收複托克遜後進軍追敵,白彥虎敗走庫車,清軍收複喀喇沙爾城再追敵至庫車,收複之。繼而追擊白彥虎於烏什,敗之,收複烏什城。

30日,命劉錫鴻為出使德國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