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
6日,為整頓吏治,清廷下詔永罷捐輸(以錢買官)事例。
2月:
11日,申諭停籌捐輸製。先將京捐局裁撤;各省於五月內悉行裁撤。
28日,賑山西饑民。
3月:
1日,光緒下詔恢複河運漕糧。
12日,諭山西:清理荒田,編審丁口,均差徭。
17日,梓宮(同治靈柩)奉安山陵(下葬),禁官府科派擾累;賑文安等州縣水災。
24日,鍾萬新與李揚才,聯合河陽“巨匪”覃四娣,欲犯宣、光,直指十洲,清廷命馮子材,前往剿辦;並令越南官兵會合夾擊。對於脅從人眾,則相機招撫,不許其擾及內地。
本月,左宗棠分兵進取伊犁。由金順率兵自精河前進,為東路軍;由張曜率兵自阿克蘇沿特克斯河前進,為中路軍;由劉錦棠率軍自烏什前出布魯特為西路軍。5月,左宗棠自肅州出發,並攜帶棺材隨軍,表示必勝決心,不成功便成仁。6月,抵哈密。李鴻章又一次反對左宗棠出兵收複伊犁,此次又自保定致函總署,請恭親王作主,阻止左宗棠用兵伊犁。但西太後堅持用兵,並懲處未召(私自)還京之崇厚(見後麵1880年1月記事)。劉坤一支持左宗棠,認為應以武力為外交之後盾,以達修改伊犁條約之目的。其中以張之洞主戰言詞最烈,認為對外強之要挾,不能再讓。結果,各國駐華公使通過“勸導”清廷妥協之議案。
4月:
4日,日本滅琉球,改其為日本衝繩縣。
琉球在東南大海中,康熙二年始冊封琉球國王,自此,貢舟三年一至。該處共三十六島,盤桓如龍遊動,故稱琉虯,後改為琉球。北部九島,中部十一島,南部為十六島,周圍不及三百裏。同治十年(1871年),因琉球人漂流台灣,為台灣土人所殺,日本人借此起釁,奪琉球為其版圖。清室對此彈丸小國(指琉球),不以為意,任日本所為。至此,競為日本所有。廢其國王尚泰,並擄其至日本,封尚泰為“侯爵”。
7日,頒吉嚨呼圖克圖敕書,並齎(贈送)哈達蟒緞。中亞布魯特回酋聯合安集延酋犯新疆,劉錦棠擊敗之。
12日,光緒奉兩宮皇太後謁東陵,16日,謁昭、西、孝、東諸陵。
17日,葬穆宗(同治)於惠陵,孝哲後拊之(一起合葬)。
5月:
6日,修襄陽、沔陽、天門江堤。
12日,命李風苞任出使德國大臣。
25日,開修通州北運河。
31日,免河南省受災州縣漕銀及欠課。
本月,吏部主事吳可讀,在薊州馬神橋三義廟內服毒自殺,遺有密疏(奏折)。該密疏請兩宮太後明降懿旨,預定將來皇室正統的歸屬。疏中大致說:同治十三年(1874年)十二月初五日懿旨:嗣後皇帝生有皇子,即承繼大行皇帝(同治)為嗣。將來大統之歸(即皇帝為何人子孫),未奉有明文,必歸之承繼之子。故請皇太後再行明降諭旨,將來大統,仍歸承繼大行皇帝之嗣子。皇太後覽奏,命王、大臣等議奏。旋王大臣複奏,均以繼統大政似涉立儲(儲君),不敢參議。皇太後諭曰:皇帝將來誕生皇子,自能慎選元良,纘承統緒。其繼承大統者,為穆宗(同治)毅皇帝嗣子。守祖宗之成憲,示天下以無私。皇帝必能善體此意。清廷念吳可讀之忠節,予以優恤。但兄終弟及,太後垂簾,均非清朝之家法,乃西太後本人之家法也。
同月,按四川總督丁寶楨意見,四川省食鹽改為官運商銷。
丁任四川總督後,以川省鹽務積弊太深,改為官運商銷,富場灶戶以為不便,捏詞呈控。當時尚書恩承、侍郎董華正因查事在川,即據以入告宮中。朝廷遂諭令丁寶楨確查以奏。丁奏稱:自上年開辦官運局之後,本年各額引,已全數銷清,並銷積引一萬餘張。所收稅羨截厘及各雜款,至一百餘萬兩。商人得將一切無名使費,悉予刪除。民食皆賤,私梟潛縱,實屬商民皆便。旋恩承等又以利少弊多爭奏。清廷諭令戶部酌核具奏。戶部複奏曰:請飭丁寶楨妥籌辦理(同意丁的意見)。朝廷複諭丁寶楨將官運商銷各事,悉心籌劃,慎始圖終,不可動於浮言,亦不可操之過急。
6月:
15日,山東代理嶧縣知縣朱永康,以誘殺委員高文保,定為“斬監候”(論斬)。先是以強借商民銀兩被控,及委員高文保提管帳門丁查詢時,朱永康聽從其侄朱寶森之言,誘殺高文保,並給其侄銀兩,令其逃逸。此由刑部尚書廣壽、侍郎錢寶廉前往審訊判明,判戍邊疆。又經廷議,下詔定為死罪待斬。
本月,河南發生蝗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