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
2日,南京國民政府致電蔣介石,請其複職:“請立即旋都複職,共竟革命全功。貴總司令以身許國,必有以副中樞付托之重。慰國人喁喁之望也。”
3日,國民政府增推蔣介石、孫科、林森為國民政府常務委員會委員。
4日,蔣介石由滬抵寧(南京),正式複任國民革命軍總司令職。
7日,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通電恢複辦公,並促各中央執行委員來南京參加二屆四中全會,另議決汪精衛、陳公博、顧孟餘、甘乃光四人被停止出席四中全會,並交中國國民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處分。
11日,中央政治委員會,在南京恢複。
16日,國民政府外交部僑務局在上海成立。
18日,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議決如下各案:任命蔣介石為北伐全軍總司令;通過北伐軍戰鬥序列,以國民革命軍、國民聯軍、北方革命軍及海軍、航空軍全部組成北伐軍,繼續北伐。
25日,胡漢民、孫科自滬啟程赴歐洲考察。
27日,閻錫山、馮玉祥電告國民政府,接受北伐軍戰鬥序列。
2月:
2日,本日至7日中國國民黨二屆四中全會在南京開幕,出席代表二十三人,列席八人。期間,通過《中央黨部改組案》,及於廣州、武漢、開封、太原四處設中央政治委員會之政治分會。通過改組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整理黨務根本計劃諸案,同時議決組織南京“一二二”慘案審判法庭。通過《整飭紀律法案》、集中革命勢力限期完成北伐案。通過四中全會宣言、《製止共產黨陰謀案》等案。並推舉蔣介石、於右任、戴傳賢、丁惟汾、譚延闓五人為常委,留四名常委空額,待胡漢民歸國後補齊,共為九名;推丁惟汾等四十六人為國民政府委員,以譚延闓為主席,推於右任等七十三人為軍事委員,蔣介石任主席。《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組織法》規定:“國民政府受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之指導監督,掌握全國政務”,國民政府委員由中央執行委員推出若幹人組成;軍事委員會,由中央執行委員會遴選適當軍人若幹人,由國民政府特任之,推出一人為主席;國民革命軍總司令兼軍委主席,對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和國民政府負責。至此,軍委會主席與國民革命軍總司令又由蔣一身兼之。國民政府設立內政、外交、財政、交通、司法、農礦、工商七部及高等法院、考試院、監察院、大學院、審計院、法製局、建設委員會、軍事委員會、蒙藏委員會、僑務委員會,總計十七個單位。
該次會議議決開除中國國民黨中央執監委員中之中共黨人委員的國民黨黨籍,計有譚平山、林祖涵、吳玉章、惲代英、毛澤東等十五人,凡與聯俄容共有關之決議案一律撤銷。
9日,蔣至徐州發表二次北伐宣言,提出“打倒張作霖,統一全中國”口號。
10日,國民政府任命穀正倫為首都衛戍司令。
12日,張作霖在北京召開最高軍事委員會,孫傳芳、張宗昌等出席,商討對付北伐軍軍事。
13日,蔣介石重新編組國民革命軍序列如下:
第一集團軍,總司令蔣自兼,參謀長為何應欽。轄十八個軍,共二十九萬人。
第二集團軍,總司令為馮玉祥,轄二十五個軍,共三十一萬人。
第三集團軍,總司令為閻錫山,轄十一個軍,共十五萬人。
第四集團軍,總司令為李宗仁,轄十六個軍,又九個獨立師,約共二十萬人。各集團軍總計約一百萬人。
15日,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議決實行信教自由及取消反對宗教口號。
18日,國民政府建設委員會在南京成立,張人傑任主席。
29日,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通過《反革命治罪暫行條例》。
3月:
1日,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通過《政治分會暫行條例》。
3日,通過《國民政府蒙藏委員會組織大綱》。
國民政府任命閻鋤山為山西省政府委員兼主席;蔡元培兼任司法部長。
7日,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推蔣介石為主席,並分別任命李濟深、李宗仁、馮玉祥、閻錫山為廣州、武漢、開封、太原分會主席。
8日,國民政府任命蔣作賓為戰地政務委員會委員長(亦謂主席),蔡公時、羅家倫等為委員;以蔣介石為中央軍事政治學校校長。
10日,國民政府明令公布(中華民國刑法》。
14日,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議決以譚延闓代理中央政治會議主席。
15日,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通過《黨員登記條例》。
21日,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通過《蒙藏委員會組織法》、《審計院組織法》。
29日,蔣介石渡江北上督師,命李濟深代理軍事委員會主席職。
30日,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通過各省市黨務指導委員人選。李濟深就任北伐全軍總司令部總參謀長職。
4月:
本月上旬,二次北伐正式開始;晉奉之戰全部發動。國民政府發表北伐宣言,並向各集團軍下達總動員令。第一集團軍沿津浦路北上;第二集團軍沿京漢路北上;第三集團軍,沿正太路向東北進軍;第四集團軍派白崇禧率第十二軍、三十三軍、三十六軍、獨八師,亦沿京漢線北上。此時各軍已取消黨代表製,換之以政治部製。
此時,中、日之間,有五種交涉正在進行中:(一)不入籍朝鮮民眾在廣東居留案。(二)台灣設立領事案。(三)山東省征收礦產轉捐案。(四)青島所獲日人私販軍火案。(五)天津地毯出口征重稅案。
10日,張作霖密向比利時銀行借款五百萬元,以滄州至石家莊未成鐵路作抵押。
14日,中國駐日公使汪榮寶電告北京,日本內閣通過《滿蒙積極計劃》之侵華計劃,現正研究實現方法,日本政友會稱之為“百年大計”。
18日,日本政府以保僑為借口,又派侵華陸軍開赴青島,並發表出兵山東聲明。
19日,國民政府公布《審計法》。
20日,日本海軍登陸青島,日本陸軍開抵濟南,立意阻止國民革命軍北伐。
21日,國民政府外交部對日本出兵山東,提出嚴重抗議。
23日,戰地政務委員兼外交處主任蔡公時,分函各國駐滬領事,正式聲明國民革命軍對戰地各“友邦”僑民盡力保護。全國學生總會通電全國,代表五百萬學生誓死反對日本出兵山東,阻止北伐之醜行。並望全國同胞共同行動保護革命之順利進行。
同日,國民政府特任蔡元培為中央研究院院長。
24日,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為日本出兵中國通過《告世界民眾書》、《告日本國民書》。呼籲世界民眾給中國以正義之援助,要求日本人民努力遏阻田中內閣之侵略政策。
25日,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通過《勞資爭議處理法》。
26日,國民政府外交部對日本出兵山東提出第二次抗議。
27日,國民政府議決廢兩改元、統一國幣辦法。
28日,朱德、陳毅等所率領之南昌起義保留部隊抵江西井岡山地區,於寧岡縣礱市和毛澤東之工農紅軍會師,兩部合編為工農革命軍第四軍,以後又改稱紅軍第四軍。朱德任軍長,毛澤東任黨代表,王爾琢任參謀長,下轄第十、十一、十二師,後又廢師改編為四個團。此間又成立第四軍軍委會,毛澤東任軍委書記。5月,成立中共湘贛邊界特委會,毛澤東任書記。7月湖南省委派楊克明代理書記,9月,又由譚震林代理書記之職。10月,湘贛邊界第二次代表大會召開,通過《政治問題和邊界黨的任務》,其中心問題是中國紅色政權為什麼能夠存在。11月,毛澤東向中央報告此議案,明確提出“工農武裝割據”方針。此後即把武裝鬥爭、土地革命、建立革命政權三原則相結合。會後選出譚震林任中共湘贛邊界特委書記、陳正人任副書記。自1927年至1928年冬,井岡山革命根據地實行了打土豪分田地政策,把所有農村土地一律歸公,重新分配土地。
5月:
1日,北伐軍第一集團軍攻克濟南。
2日,蔣介石進駐濟南,在張宗昌督辦公署設司令部。
同日,日本福田第六師團亦侵抵濟南,設司令部於西門外商埠區。上午,北伐軍第一軍營長一人、連長三人、士兵十人,在濟南日報館門前被日軍無端刺死。日軍同時於濟南各處逮捕北伐軍宣傳員。
3日,蔣派談判代表熊式輝與福田代表黑田周一談判,日方提出三條:(一)濟南城外街道不準中國軍隊通過。(二)膠濟路、津浦路不許中國運兵。(三)中國軍隊一律撤至濟南二十裏以外。熊不敢簽字,協議未成。此時日軍即轟擊北伐軍第一集團第三軍駐城部隊。中國官兵死傷慘重,蔣仍不敢回擊。次日5時,熊未簽字而歸。蔣采取忍辱一時策略,不與日軍作戰,繼續北上。自本日起,日本獸兵在濟南對中國軍民大肆屠殺。本日晚,日寇更闖入交涉使署殘殺戰地政委會外交處主任蔡公時等十六名外交官員,並以刺刀割鼻、削耳、挖眼,凶殘如獸,全無人道。眾外交官齊聲痛罵日軍殘無人道,並大呼:“日人槍殺我們了,此種國恥,何時可雪?”
4日,濟南各界組織五三慘案外交後援會,負責調查慘案真相。數日後改名濟南慘案外交後援會,並發表宣言,要求日軍退出山東,懲辦日軍高級軍官;收回日本租界;廢除中日間一切不平等條約。蔣介石於黨家莊晤見馮玉祥。徐州市各界集會反對日軍出兵進犯山東。廣西省政府通電全國,要求中央對日嚴重交涉,日本從山東撤兵。並籲請全國一致,務必達到外交勝利而後止。蔣介石對此,隻在日記中記上:此恥必須洗雪。他說“如有一毫人心豈能忘此恥辱乎!何以雪之?在自強而已。”又說“今日暫忍為人所不忍者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