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1935年 民國二十四年(1 / 3)

1月:

1日,國民政府公布《中華民國刑法》及《刑事訴訟法》。

6日,長垣、濮陽、東明三縣因上年受黃河決口之災,災民達二十七萬餘人,該省黃災救委會電請賑濟,迄無結果。本日,再電國民政府,請求賑濟。

7日,中央紅軍攻克遵義。

8日,行政院任命蔣介石兼陸軍大學校長。

10日,蔣介石電達《追堵綱要》,部署西南各省軍隊“追剿”中央紅軍。

15日,本日至17日,中共中央在遵義召開政治局擴大會議。出席者為:毛澤東、周恩來、張聞天、朱德、陳雲、博古;候補委員為王稼祥、劉少奇、鄧發、何克全;還有紅軍總部和各軍團負責人:劉伯承、李富春、林彪、聶榮臻、彭德懷、楊尚昆、李卓然、鄧小平(中央秘書長);共產國際駐中國軍事顧問李德和譯員伍修權也列席了會議。該次會議,張聞天按照他與毛澤東、王稼祥在會前的商討,作了反左傾錯誤的軍事報告,係統批評博古、李德之軍事錯誤。繼之,毛澤東也批評了博古、李德之錯誤,並講述了未來革命戰爭的戰略與戰術問題。王稼祥發言支持毛澤東。周恩來、朱德、劉少奇等亦先後發言,不同意博古的總結報告,同意毛澤東與張、王之意見。然後由張聞天起草《反對敵人第五次“圍剿”的總結決議》,並獲得中央的通過,該決議肯定了毛澤東多次反“圍剿”的戰略戰術基本原則,指明博古、李德的單純防禦是錯誤的,會議最後改組中央領導機構,選舉毛澤東為中央政治局常委;取消長征前夕成立的三人團(博古、李德、周恩來);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主要負責人為周恩來、朱德,周恩來仍是最後決策者。

2月5日,前後,政治局常委分工。電張聞天接替博古,為中央總負責者。

3月4日,中央紅軍設立前敵司令部,朱德為司令員,毛澤東為政治委員。

3月11日,又成立毛澤東、周恩來、王稼祥三人小組,負責指揮中央紅軍全軍,該次會議未全麵討論政治問題,並一般地肯定了中央以往的政治路線。自此開始,毛澤東一直主導中央軍事工作,實際指揮長征作戰。

本年上半年,陝北紅軍紅二十六、二十七軍粉碎國民黨之圍攻。將根據地擴展至八百裏方圓(劉誌丹等領導該部紅軍)。

18日,日本關東軍宣布:斷然掃蕩察哈爾宋哲元第二十九軍。

19日,國民政府“追剿”軍攻克遵義。

27日,方誌敏部紅軍北上抗日先遣隊在與蔣軍作戰時,損失慘重,方誌敏於贛北德興縣隴首村,因叛徒告密被俞濟時部逮捕,同年8月6日,於南昌被害。遺著有《可愛的中國》、《清貧》、《獄中記實》等。方誌敏(1900~1935),江西弋陽人,1922年加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1923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27年國共分裂後,於家鄉地區領導農民武裝鬥爭,建立贛東北根據地和工農紅軍第十軍。1928年於中共六大當選中央委員。1934年7月組織抗日先遣隊北上抗日。是日被國民黨軍俘獲。

31日,中日雙方決定於大灘會商察哈爾事件。該事件係指日寇飛機於本月23日上午,在察東東柵子投彈七枚,繼之,日寇關東軍又於該處發四十餘炮,致該地居民死傷四十餘人。上午12時,日寇步兵又向獨石口長城進犯。

本月,蔣介石以徐道鄰假名發表《敵乎友乎》文章,勸告日本以中日友好為上策,希望日寇停止侵略中國,不要與中國為敵,否則日本決不會有好結果。

2月:

1日,蔣介石對日本記者表示:中國對日外交方針,以絕對保持主權與領土及行政完整為基準,中日間,須以平等原則,開誠相見。

4日,國民政府派徐源泉為鄂、湘、川邊區“剿匪總司令”。

16日,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南昌行營撤銷。

19日,行政院任命薛嶽為貴州綏靖主任。財政部獎勵外銀輸入。

24日,中國勞動協會成立。

27日,國民黨中政會通過《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案》。

28日,中央紅軍再克遵義。

3月:

1日,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武昌行營設立,以張學良為主任,錢大鈞為參謀長,楊永泰為秘書長。

國民政府陸軍整理處成立,陳誠任處長。

4日,王寵惠訪日歸來,發表宣言謂:以平等基礎,謀兩國親善。

7日,國民黨中常會通過設立國立戲劇音樂院。

8日,立法院通過《土地法施行法》(此平均地權土地法施行法,未曾實行,以後於台灣實行之)。

河北省長垣縣西壩堤潰,縣城被水圍困,全縣被淹四百餘村,受災農民十四萬人。

11日,日、蘇、偽滿三方在東京簽訂中東路買賣草約。中國外交部為此,向蘇聯政府提出抗議。一周之後,中國外交部發表《為中東路非法買賣向國際聲明書》,申述中國對中東路保留一切權利。

13日,行政院舉行全國合作事業討論會。

15日,立法院通過《刑法施行法》與《刑事訴訟法施行法》。中央紅軍放棄遵義,向懷仁、茅台方向轉進。

16日,蔣介石訓示:嚴禁四川軍人幹政。

19日,蔣介石頒布《禁毒禁煙實施辦法》,期望於兩年以內禁絕毒品,六年以內禁絕鴉片(包括種植鴉片)。

23日,日、蘇、偽滿《中東路買賣協定》,於東京簽字。

28日,國民政府任命孔祥熙為中央銀行總裁。

4月:

1日,國民政府特任蔣介石為特級上將。

同日,蔣介石於貴陽發起國民經濟建設運動,旋發表有關著作和講話,宣傳孫中山《建國方略》、《建國大綱》、民生主義之建設思想與原則。認為應以交通、農礦、工業為一體多麵之綜合建設,不可偏廢;並於9月提出建設六大計劃:(一)北方建設:以渤海灣為中心,建設鐵路,直達西北極端;開浚運河,開發山東、河北礦產,移民西北。(二)以東方大港為中心,整治揚子江與內河航道以及商埠,以利農、礦運輸;建立大水泥廠。(三)以南方世界港廣州為中心,改造廣東水利;建設西南鐵路係統;建設沿海商埠和漁業港,以及二等、三等海港若幹;於內河、海岸適當地區,建立造船廠。(四)建設西北、中央、東南、東北各地鐵路係統;創立機車、貨車、客車製造廠。(五)發展五種工業:糧食、紡織、住房、交通、印刷。(六)發展礦業:一為鐵礦,二為煤礦,三為煤油,四為銅礦,五為特礦,六為礦機工業,七為冶礦廠。

同日,宋子文任中國銀行董事長。

5日,金樹仁案宣判,金被處有期徒刑三年。

12日,立法院通過《學位授予法》(有學士、碩士、博士之學位規定)。

16日,行政院任命吳忠信為貴州省政府主席。

21日,京蕪鐵路通車(南京至蕪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