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1946年 民國三十五年(1 / 3)

1月:

1日,美國和國共之三人委員會正式組成(又稱三人軍事小組),美方代表為馬歇爾,中共代表為周恩來,國民政府代表,初為張群後為張治中。國民政府接收哈爾濱。以劉峙為鄭州綏靖公署主任,胡宗南、劉汝明、孫震副之。設立行政院院長臨時駐平辦公處。成立公路總局。

2日,張治中在新疆處理伊寧事件畢,與阿哈買提江簽訂協議,伊寧事件和平解決。

前在1944年11月10日,伊寧發生回民暴動,消滅了國民政府當地駐軍,建立“東土耳其斯坦共和國”。1945年8月,日本無條件投降後,伊寧回民軍隊又發動進攻,突破精河、烏蘇,繼之推進至綏來之瑪納斯河西岸。距省城迪化(烏魯木齊)僅一百四十公裏。迪化震動,駐迪化之第八戰區司令長官朱紹良迭電重慶告急。蔣介石接電後,即時派張治中赴迪化,調查此事。9月13日,張治中由重慶飛抵迪化。當天,朱紹良即向張彙報實際情況。當時駐迪化部隊隻有六個營,即急調騎兵第五軍第四十六師一部增援,但亦須十天左右才能抵達。張治中一方麵叮囑朱紹良、李鐵激勵士氣,固守迪化,另方麵和蘇聯駐迪化總領事聯係,請蘇聯出麵調停。蘇領事當即向其政府報告,並謂無政府指示,他不能有所行動。張即電告重慶,向蔣介石建議請蘇聯政府從中調停,以免迪化陷落,影響甚巨。9月16日,張治中即告別省主席吳忠信和朱紹良飛回重慶彙報。不數日,蘇聯駐華大使彼德羅夫向國民政府外交部送交一份備忘錄,主要內容是:蘇聯願意協助解決。回民代表向蘇聯駐伊寧領事館表示:希望蘇聯對此事從中調停;暴動回民無意獨立,隻要求回民在伊寧、塔爾巴哈台等地實行自治;新省當局曾對回民實行種種壓迫等。中國外交部請示蔣介石後,答複四條,主要是:中央已派張治中代表中央解決此事;伊寧事變分子可派代表到迪化謁見張代表,具體陳述意見,洽商解決;政府必據既定政策,使全疆人民在政治、經濟上與內地人民獲得同等待遇;請蘇聯駐伊寧領事代為轉達以上要點。張治中即本著民族平等和對蘇友善二原則,解決此一問題。10月14日,張又從重慶飛抵迪化。伊寧方麵代表三人亦來迪化,他們聲稱是“東土耳其斯坦共和國代表”,是以國與國之地位來談判的。張治中得知後,即請蘇聯駐迪化領事轉告伊寧代表,隻能以事變代表身份談判,不能以“東土耳其斯坦共和國”代表談判。伊寧代表遂改變原立場。17日,張接見伊寧代表,並說:我們是一個國家的同胞兄弟,各民族都是親愛的兄弟手足,是一個中華民國大家庭的兄弟。今天能坐在一起麵談,等於一家人坐在一起,心裏當然感到無限的愉快。但我們並不否認,同一個家庭的弟兄,對於有些問題,大家意見並不一致,甚至因此吵吵鬧鬧,也是難免的。可是吵是吵,鬧是鬧,但不會損傷兄弟間的和氣和破壞家庭團結的。我們過去雖發生過意見,但都是一時的,偶然的,不會影響兄弟和氣和家庭團結的。本人這次是代表中央來此,是為恢複兄弟和氣和家庭團結的。今後中央已有時間,拿較多力量培植新疆,改善全省人民生活,從政治、經濟、教育各方麵滿足新疆人民的要求。這一點,中央是具有充分誠意的。各位有什麼意見,請盡量提出來,我們願意詳加研究,求得共同一致的解決。張講完話後,要伊寧三代表陳述意見。三人表示願先聽張的意見。張表示研究後再向他們提出來。經研究後,張提出一個中央提示案。該案本民族平等、政治民主、地方自治之基本原則擬訂,共十二款。主要是:

扶助新疆人民在各方麵與內地人民處於平等地位;尊重各民族之宗教信仰;依法保障各民族人民身體、財產、言論、行動、居住、出版、集會、結社之自由;實行地方自治(民主選舉縣參議會,參議會選縣長;行政專員由省府保薦,中央任命,並選用當地人士;減輕賦稅等);參加事變武裝遣散回籍,各安生業,參加事變分子,一律免究,並保護其生命居住安全;因事變被拘押者,查明釋放,其財產沒收者,亦應查明發還;參加非法機構之人員,願回籍者給資遣還,餘由政府考核任用。並在伊寧代表返回伊寧前,再三向他們表示,中央今後絕不采取過去反動統治同樣的錯誤政策,絕對不會再有什麼征服、高壓與歧視,一定要遵循三民主義,為新疆人民謀幸福。伊寧代表認為此政策符合新疆人民的願望,表示盡最大努力說服伊寧政府和群眾采取和平方式解決。

後經反複洽商,伊寧事變協定,於本日(1946年1月2日)簽訂。該協定共十一款,主要內容是:中央允許新疆人民選舉當地人士為行政官吏,省府十個委員(包括主席)由中央任命,其餘十五名委員由地方保薦;新省行政公文,國文、回文並用;小學教回文,中學國文為必修課,大學以國文、回文施教;參加事變軍隊,精壯者按國軍編製重新改編;商民可以自由進行國內外貿易;出版、集會、言論之自由;雙方釋放被捕人員。

5日,國民政府公布《召開政治協商會議辦法》,規定政協工作範圍:討論製定和平建國方案;商討召開國民大會事項。國民政府公告:承認外蒙獨立。

7日,國共雙方同意於本月10日召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三人小組商談停戰事。規定13日午夜12時國共雙方停戰(第一次停戰令)。蔣介石同時下達進軍令:“我軍應於停戰令未下前,占領有利地區。已下令前進某地而尚未到達者,應催促星夜前進……行動希秘密迅速,勿資共方借口。”至14日,蔣之政府軍已搶占淩源、平地泉、承德、赤峰、豐潤、古北口、陶林、和林格爾、卓資、涼城、渾源、浮山等縣;進犯高郵、泰縣、如皋、來安、光山、隨縣等縣城。本日,國民黨中常會議決積極進行二五減租。

10日,本日至月末,政治協商會議開會,該會議通過如下提案:《關於軍事問題的協議》、《關於憲草問題的協議》、《和平建國綱領》、《關於政府組織問題的協議》、《關於國民大會問題協議》。參加會議者有中共、其他民主黨派與國民黨人士。蔣介石以國民政府主席身份參加會議,宣布政府決定實施四條事項:(一)“人民之自由:人民享有身體、信仰、言論、出版、集會、結社之自由,現行法令依此原則分別廢止或修正”。(二)“各政黨之合法地位:各政黨在法律之前,一律平等,並得在法律範圍以內,公開活動”。(三)“普選:各地區積極進行地方自治,依法實行由下而上之普選”。(四)“政治犯:除漢奸及確有危害國家之行為者,分別予以釋放”。會議通過《政府組織案》。該案規定:(一)國民政府委員會為最高國務機關;國民政府委員會討論議決之事項如下:軍政大計、財政計劃及預算,各部會長官及不管部會、政務委員之任免,立法委員、監察委員之任用,主席提議事項、委員三人以上連署提出之建議事項。(二)國民政府主席對於國府委員會之決議,如認為執行有困難,得提交複議,複議時,如有五分之三委員們仍主張維持原案,該案應予執行。(三)國民政府委員會之一般議案,以出席委員之過半數通過之。施政綱領之變更,必須有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之讚成,始得議決。(四)國府委員會每兩周舉行一次,必要時,主席得召集臨時會議。(五)國府委員由各黨派自己推薦,主席不同意時,得另提人選。國府委員名額之半為國民黨人員充任,其餘半數由其他各黨派及社會賢達充任,其名額分配另行商定。

還通過《和平建國綱領》,共十項,主要是:(一)奉三民主義為建國最高原則與實行民主政治;(二)人民之自由權利:享有身體、思想、宗教、信仰、言論、出版、集會、結社、居住、遷徙、通訊之自由。(三)簡化行政手續;確保司法之統一與獨立,不受政治幹涉;厲行監察製度,嚴懲貪汙,鼓勵人民自由告發;推行地方自治,實行普選。(四)軍隊屬於國家,軍人之責任在於衛國愛民;軍黨分立,軍民分治。(五)按中山先生實業計劃進行建設,歡迎國際資本與技術之合作;“防止官僚資本之發展,並嚴禁官吏利用其權勢地位,從事投機壟斷、逃稅走私、挪用公款與非法使用交通工具”。(六)保證學術自由,不以宗教信仰、政治思想幹涉學校行政;“廢止戰時實行之新聞出版電影戲劇郵電檢查辦法,扶助出版、報紙、通訊社、戲劇電影事業之發展”。(七)恢複救濟事業,扶助海外僑胞。

此外,關於國民政府委員會委員,中共與民盟爭得十四名,占三分之一,享有否決權。

13日,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成立,中國當選常任理事國。北平軍調部成立,為執行停戰機關。

28日,國防最高委員會通過尊重人民基本自由辦法。

同日,聯合國大會決議:以中美英蘇法五國文字為正式語文。

31日,國民黨中常會通過政治協商會議報告。

2月:

1日,周恩來轉告蔣介石,毛澤東將參加聯合政府。張治中繼張群之後出任三人小組國民政府軍事代表。

4日,馬林諾夫斯基告知東北行營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張家璈:在協助建立政權及經濟合作等未解決以前,蘇聯暫不撤兵。

5日,蔣介石接見外國記者,談改組政府問題。

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決定推選毛澤東、林伯渠、董必武、吳玉章、周恩來、劉少奇、範明樞(或彭真)、張聞天參加國民政府委員會。

9日,美國國務卿貝爾納斯向中、蘇兩國提出照會雲:日本在東北之企業為合法之戰利品(應歸蘇聯所有),(此要求)超出一般國際公法範圍。

10日,四川國民黨特務當局,對校場口重慶各界人士慶祝政協成功大會會場,進行搗亂,打傷民主人士李公樸、郭沫若、施複亮、章乃器等多人,是為校場口事件。此表明國民黨決心破壞政協決議,破壞和平。於此事件前後,國民黨當局於北平搗毀軍調部,於重慶搗毀中共主辦之《新華日報》營業部、民盟《民主報》營業部,封閉中共北平《解放日報》等。

11日,美國國務院公布《雅爾塔密約》。

12日,蔣介石在上海接見魏德邁。

15日,國民黨中常會委員葉楚傖逝世於上海。

16日,軍事複員會議在南京開幕。

20日,中國外交部發表聲明:中國不受《雅爾塔密約》拘束。

中央監察委員李烈鈞逝世於重慶,終年六十五歲。

22日,重慶學生二萬餘人,遊行示威抗議《雅爾塔密約》,要求蘇軍撤出東北。

23日,京滬等地學生及各界人士均響應重慶學生要求維護東北主權。

25日,軍事三人小組(國、共和美國三代表)簽訂了《關於軍隊整編及統編中共部隊為國軍之基本方策》:

(一)國民政府主席為中國陸海空軍最高統帥,有任免所屬軍官之權,但在整編軍隊過程中,撤免中共軍隊之高級軍官,應由派在政府中的中共代表所提名的軍官遞補。

(二)陸軍之編製,在一年之後,全國整編為一百零八個師,中共軍隊占十八個師。一年半之後,縮編為六十個師,中共軍隊為十個師。

此外為軍隊配置:東北六個軍,中央軍五,中共軍一,每軍轄三個師。華北十一個軍,中央軍七,中共軍四。華中十個軍,中央軍九,中共軍一。西北五個軍,華南四個軍,均為中央軍。

26日,美國國務卿貝爾納斯宣布:蘇聯搬運東北工業設施,並無任何協定之根據。

28日,《中法平等新約》於重慶簽訂,法國放棄在華特權。

三人小組赴北平、張家口、延安、漢口視察軍事,共視察六天。

3月:

1日,中國國民黨六屆二中全會在重慶舉行。馬歇爾特使飛張家口、集寧視察。

4日,國民大會代表選舉事務所主任張萬生就職。

5日,馬歇爾抵延安,與毛澤東、朱德會晤,當日飛赴漢口。

7日,沈陽蘇軍開始撤退。

9日,美國駐華軍事顧問團成立,麥克魯少將任團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