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孔氏南宗的符號特征與文化意義(5)(1 / 2)

紀念儀式對於塑造社會記憶的重大意義,集中體現在曆代對於孔氏南宗祭孔儀式的高度重視上,希望通過每年大大小小的祭祀儀式,大力宣揚和塑造社會主流文化和核心價值觀念。衢州孔氏家廟,由於特殊的曆史地位,同時兼有家祭和公祭兩種職能。自孔氏南宗家廟建立以來,祭祀活動經久不輟。南宗的祭孔禮儀自南宋紹興年間開始,製定、頒布了嚴格的祭孔禮儀條例,之後年年如此,代代相續。其儀式仿效曲阜家廟,分為四時丁祭,亦稱四大丁祭,祭祀時間安排在春夏秋冬四季仲月上旬的第一個逢丁的日子,是孔廟最隆重的祭祀典禮,“月用仲,位在中也,寓意取時之正。日用丁,丁為陰火,寓意取文明之象征”。此外,南宗孔氏家廟還有八小祭、節氣祭、拜祭和特別祭等。所有祭祀無論規格如何,都具有相應的祭祀儀式,並且委派官員,主要有正獻官、分獻官、典儀官、監祭官,還有引讚、鳴讚、樂舞等禮生以及執事人員。正獻官在南宋時由衍聖公擔任,自五十三世孫孔洙讓爵後至孔彥繩複爵之前,則由族長擔任,族長並不一定是年紀最長的人,但必須是族內品學兼優、道德高尚的人,孔彥繩複爵以後,正獻官由翰林院五經博士擔任。

所有參祭人員都必須嚴格按照祭祀儀式行事,從主祭官的任命到執事禮生的選拔,從禮器、祭品的準備到樂舞的規格,從祭文的撰寫到祭式的嚴格縝密,每個環節甚至細節都容不得任何差錯和閃失。祭孔不僅僅是一個儀式,其根本目的是通過儀式的極端肅穆及嚴整性,傳達人們對孔子及其所代表的古代先賢和文化的認同和推崇;同時希望這種認同和推崇通過祭孔儀式得以強化、保存並使之不斷傳承,進而在整個民族中形成一種文化共同體。對於這種作用和意義,保羅·康納頓曾給予了充分肯定:“儀式不僅具有表達性,而且有規則性;不僅形式化,而且具有意義;它的效用不限於儀式場合,也滲透到非儀式性行為和心理中。說明這些儀式於其他廣泛意義上的儀式區分在於它們不僅暗示對過去的延續,而且明確宣稱這樣的延續。”自南宋以來,孔氏南宗的祭孔活動經久不衰,曆久彌新。正是通過大大小小的祭孔儀式和紀孔活動,使現實與曆史有機對接,使人們在儀式的“重演”中獲得對傳統的認知。“昭代龍興,尊儒重道,於春秋釋奠外,每屆歲科試,學使案臨,進諸生,而於是乎習禮,洵盛典也。乃者朝廷變法維新,罷科舉而開學校,亦光複三代庠序黨塾之遺製焉耳。事若兩歧,義仍一致,要之大聖人之道,炳炳如日星河嶽,千古莫能變也。昧者不察,反以文廟之祀,等之告朔餼羊,可勝歎哉!”由此可見,儀式的反複演練,輿論的廣泛渲染,讓參演者與觀禮者切實體驗領悟“大聖人之道”,認識到這種“道”“千古莫能變”,從而有利於塑造和強化社會記憶。作為孔子思想的象征,孔氏南宗及其家廟為曆代崇儒重道、強化國家主流文化和核心價值觀提供了有效的物質載體,從而在塑造社會記憶中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第四節孔氏南宗的遷移與凝聚作用

一、孔氏南宗的遷移作用

孔氏南宗作為一種社會記憶,其所強調的是蘊含其中而又固定不變的實質性內容。但作為具有象征意義的文化符號,其基本屬性又決定了這一社會記憶必然會隨著時間、地域的變化而發生變化,這就是象征符號作為文化記憶的“遷移”性。在遷移過程中,孔氏南宗同樣表現出象征符號所具有的兩種基本特征:“一方麵,象征在穿透文化厚層時保持著自己不變的實質,作為某種與它周圍的文本空間所不勻質的東西、作為其他文化時代(其他文化)的使者、作為古老文化基礎的紀念物在起作用;另一方麵,象征與文化語境相互積極作用,在其影響下變化且使語境也發生變化。它的不變實質在變體中得以實現。”由此我們認為,每一種象征符號在展現被象征物的實質時,同時也在展現被象征物曆經時間、地域的流變而產生的變化,這種變化使被象征物在新的環境中得以生存、延續和發展,從而賦予新的文化內涵,永葆生機和活力。作為儒家文化的象征符號,孔氏南宗由山東曲阜扈蹕南渡而來,盡管“聖人後”的身份沒有改變,但其思想與行動卻產生了重大轉變。

(一)由廟堂走向民間,積極從事和參與各種教育活動

元至元十九年(1282),孔子第五十三世孫孔洙讓爵於北宗曲阜族弟孔治,從此南宗族人“益安淡泊,竟有願力學而缺束脩薪水之資者”。失去爵位的南宗孔氏族人更多地走向平民,走向社會下層,致力於社會下層的教育活動及社會風俗建設,“他們走出曆代不倒的封建府第,從事平民教育,或為學官,或為山長,或設塾教讀,活躍於東南諸省,這於孔子世家而言,無疑亦是有著特殊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