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孔氏南宗與浙西南社會文化的演變(1)(1 / 3)

浙西南一帶地處浙、閩、贛、皖四省輻輳之地,戰略地位十分重要,區位優勢顯而易見。但也應該看到,這種地域環境對曆史上的地方治理也帶來了較大難度,“蓋浙江為東南要地,而衢州又為浙江要地,在風塵無警之日,必藉大臣有經濟才略威望素著者鎮撫之,況值搶攘多故時,尤以得人是賴”。孔氏後裔寓居於衢之後,時刻牢記聖裔的特殊身份,謹遵祖訓,並積極主動地融入當地社會之中,尤其是孔洙讓爵之後以更平民化的心態融入社會體係之中。南宗族人通過積極有為的政治、教育活動,與當地官員和各望族一道,共同推動浙西南的社會經濟和文化教育發展。在浙西南地區任職的地方官員多有飽學之士,他們因地製宜、悉心安撫民眾、化解社會矛盾,同時積極關注孔氏南宗的宗族事務及其發展,並與之一道,繼承發揚儒學傳統,培育造就人才,孔氏南宗與浙西南社會文化演變之間形成了良性互動。

第一節孔氏南宗對浙西南社會文化影響的宏觀考察

由於孔子的特殊身份和曆史文化地位,其後裔的到來對當地社會來說的確是非同尋常的大事,“近聖人之居”的殊遇使衢州士人莫不引以為豪,“東南闕裏”的殊榮極大地豐富了衢州的人文內涵。孔氏南宗自覺融入浙西南社會文化環境之中,繼承發展並積極踐行儒家的政治思想和教育思想,為當地士紳和民眾樹立了良好的榜樣,對浙西南社會文化的發展產生了多方麵的影響。

一、對浙西南社會文化影響的綜合性與階段性

(一)社會文化影響的綜合性

孔氏南宗對浙西南的社會文化演進所產生的廣泛而深遠影響,是其政治、教育以及宗族活動等諸多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從宏觀上考察,這種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麵。

第一,孔氏南宗士人廉而愛民的風範,深得當地士人與百姓擁戴,推動了浙西南地區的文明教化和社會進步。《大學》有雲:“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儒家思想強調當政者要以身垂範,“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隻有當政者體恤民情,以仁德待民眾,才能得到民眾的尊重,才能更好地推動社會發展,“在中國傳統社會,官民關係經常出現不和諧的局麵,但在中國傳統政治文明中,‘官民相得’仍然是維係社會穩定發展的思想基礎,可以說,官民的聯結與互動是中國社會演進的基本機製”。從前文的分析中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孔氏南宗士人在政治活動中,始終注重教養,以身垂範,嚴於律己,關懷民生,體恤民情,充分體現了“以民為本”的思想,從而贏得了士人和百姓愛戴,有效協調了浙西南地區的官民關係,推動了社會文明和進步,尤其是對浙西南近代社會的發展發揮了不容忽視的作用。

第二,孔氏南宗士人在處理政事與個人言行方麵都恪守儒家倫理規範,因而對浙西南地區民眾起到了良好的教化示範作用。孔氏族人所擁有的“聖賢後裔”的特殊身份,令士人和民眾仰慕,且產生與之交往接觸的動機,此所謂“見聖孫如見聖祖”。正因為如此,孔氏族人擔任地方官吏,對當地士人和民眾無疑具有特殊的感召力。一方麵,這是基於古代士人對孔氏後裔的尊重,“公卿大夫以及韋布之士遇孔子之後,莫不厚敬愛以相接,不敢眾人視之”。孔氏南遷使得浙西南士人與民眾能與聖人後裔結鄰,這在他們看來是十分幸運的大事。另一方麵,孔氏南宗士人相繼在浙西南為官,政績卓然,由是更提升了其在當地士人和民眾心目中的地位。所有這些,為浙西南社會注入了強大的凝聚力。長期以來,孔氏南宗秉承詩禮傳家的傳統,注重言傳身教,湧現出不少名賢,“出士類增美士林,可作千秋冠冕”,其中影響較大者如孔傳、孔元龍、孔克準、孔思模、孔傳錦等,不勝枚舉。南宗族人在家則謹守禮義,為官則“謀其事”,無論是處理政事,還是處理個人言行,都恪守和踐行儒家思想和倫理規範。

第三,孔氏南宗家廟作為具有符號意義的物化載體,對浙西南社會具有重要的凝聚力。浙西南地方官員重視孔氏南宗發展,將其作為推動浙西南地區文明教化的助推器。對於衢州的曆任地方官員而言,孔氏南宗的意義自然是非同一般,因而倍加珍視。宋龍圖閣學士趙汝騰盛讚菱湖家廟“有補世教之大”。明代大學士謝遷所撰的“家廟記”也說:“今皇上複有新廟之舉,匪直吾道增輝,而繼誌述事莫此為大。唐君宣布德意,培植風教,諸君左右讚襄之美,皆可附書者,是奚敢以不敏辭?”無論是趙汝騰、謝遷還是其他古代賢人,由於孔子及其思想在他們和世人心目中有著特殊地位,因而認為孔氏南宗的發展能夠起到推動文明教化的作用,南宗家廟作為其重要的物化載體,能夠發揮重要的凝聚作用。正因如此,地方官員紛紛關注孔氏南宗的宗族事務,重視家廟的修葺、維護及正常運行。孔子第五十世孫孔擬曾對孔氏南渡後的情形作了如此描述:“自南渡後,蒙朝廷念孔氏子孫之無幾,計口給田以贍之,乃於衢州撥賜田十頃,且俾春秋兩時饗先聖於家廟,州郡差官行禮,較之鄉邑十才其一。”盡管與鄉邑相比差距較大,但南宋朝廷的賜田和州郡差官的行禮等,在很大程度上體現了朝廷對南宗族人的優渥,同時提升了其在當地民眾中的地位,從而更加激發了人們對儒家思想的接受與尊崇。寶祐元年(1253),衢州知州孫子秀奏立家廟,並於次年建成;元明時期,在王愷、胡濙、周木等人及其他官員的共同努力下,城南家廟先後完成三次修葺。弘治十八年(1505),衢州知府沈傑奏請授南宗嫡長孫以爵位,朝廷於1506年授孔彥繩為翰林院五經博士。正德十五年(1520),唐鳳儀、何天衢等上疏請求重建南宗家廟,於是就有了新橋街家廟,並在明清兩朝屢經修葺。從中不難看出,浙西南地方官員對南宗族人及其家廟十分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