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瞬之間,那潛行過去的四個士兵幾乎同時摸上了隊伍最後的四人,同時抽出匕首割斷那四人的脖子後,還不待前麵的人轉過身來,順勢力便把匕首插進了前排兩人的後頸處,不過動靜卻是大了些,引的前頭的人同時往後看來,正要說話,狙擊槍響!
一共五聲,其中兩個狙擊手都是連開兩槍狙掉兩名叛亂軍士兵,至於惟一剩下的那一個,倒不是他的命好,而是費禕特意命人留下的。
“你是伊裏斯的叛亂軍?”看著被一個壯漢士兵像小雞似提著的叛亂軍士兵,費禕還是謹慎的問了一句,雖然那破爛的軍裝怎麼看都不像是政府軍的。
“你們的領導人是誰,現在追擊的是誰?是政府軍的主力嗎?”全野接過那俘虜,一邊訊問著,一邊單手卸掉對方的肩膀,強烈的疼痛讓那士兵難以忍受,快速的喊道:“我們沒有領導者,是附近自組的民兵,我也不知道追擊的是誰,但不是政府軍主力,他們隻有一百人,已經被打死了近半。”
回答的很幹脆,很簡潔,給出了全野想要的答案,所以在他的命也很短,在他回答完最後一個問題的時候,費禕直接扭斷了他的脖子,這樣果斷的風格讓全野相當欣賞,隻不過費禕卻是看不慣那個士兵如此痛苦罷了。
伊裏斯分春秋兩季,春季既為雨季,幾乎一半的時間都要在雨中度過,很不幸的是現在正好是伊裏斯雨季中最多雨水的時候,所以當天邊剛露出光亮的時候,竟然紛紛落落的飄起了雨點,而且越來越大,雖然衝刷掉叢林中獨有的悶氣,同時也驅散了蚊蟲的侵害,但是同樣的,本來就相當潮濕的地麵,現在變的格外泥濘,每一步都要小心翼翼,為了防止士兵掉隊,速度隻能放到最慢,而這樣的行進速度是很有可能被四處轉悠的叛亂軍發現的。
“我覺得應該選高地隱藏。”費禕抹了把滿是雨水的臉,仰天看了看道:“這雨太大了,而且一時半會不可能停下來的,這片叢林的地勢高低不平,如果繼續行進的話很有可能踏入那些積水形成的臨時沼澤,要是在那時候被叛亂軍攻擊就徹底完了。”
“難道沒有別的辦法嗎?我們必須在明天黃昏前趕到政府軍的營地,這是最後的期限。”全野當然知道沼澤地帶不適合重武裝的部隊行進,但是時間上不允許他們過分拖延,當然,他也不可能命令士兵們脫掉戰甲丟棄武器的。
“再次分隊,把一百人的隊伍再拆成十人一組的隊伍,迂回穿梭,總能有一半以上成功的。”費禕提出第一個建議,但立刻被全野否決了,這種白白犧牲士兵的方法他無法接受,而且若是自己和費禕帶領的隊伍正好撞上叛亂軍怎麼辦?沒有領導者還打個屁!
“那就走河道,沒有掩護,不出事最好,出事隻能打了。”費禕咬了咬牙發狠道:“隻要不走叛亂軍的基地和駐紮點,這見鬼的天氣應該碰不上叛亂軍的主力,至於那些民軍和小股隊伍,看到就直接吞掉,不過探路的士兵也要增加,當然了,叛亂軍要是有空中搜索的話,那我們自己拿槍嘣自己腦袋吧,也許能留個全屍,不過那也得他們有膽子在這種天氣把直飛機之類的飛機給開出來,劈不死他們!”
全野低著頭沉思著,任由雨水衝洗著他的全身,走河道就不怕中埋伏,也不怕被圍剿,但是在這種天氣下河道的水最起碼也要到士兵的胸口了,前行的話會很危險,但是看著天上的大雨,怎麼想也不覺得叛亂軍有膽子在這種天氣派直升機出來巡邏,最後還是決定聽費禕的,遁出叢林,走河道。
河道其實比叢林更難走,特別是那些不會遊泳的士兵,隻能借助著兩邊凹凸的岩石作為支撐向前踱走,而那些深的隻能露出個腦袋的地方,便隻能由那些會遊泳的士兵帶著慢慢的淌過去了,不過這還不是最麻煩的,最令人頭疼的是腳下的稀泥,在這種大雨的天氣,河流便的非常湍急,強烈的衝擊使河裏的淤泥鬆散,常常一腳深一腳淺的,稍微不甚就會跌倒,最後隻能借著兩條手臂的力量拽著四周的岩石向前行進,那樣子與其說是在河道裏走,還不如說是在水裏貼著牆壁爬,對於體力的消耗非常大。
“直升機,直升機,有直升機!”不知道過了多久,在大家幾乎都要麻木的時候,負責在河道兩旁探路的士兵突然傳來消息,而且還是最壞的消息。
“不要亂,都他媽別亂。”隊伍有些小騷動,不過立刻在全野的嗬斥下平息了,看的出全野在鳴蛇團裏的威信不低,或者說,他在薔薇領裏的威信就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