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痛思後的決定(2 / 2)

但他於赫從來都不是一個異想天開的人!

所謂‘異想天開’是隻想不做,而於赫一直都是一個敢想敢做的人,隻是他以前想的都是一些小事,例如如何超過上次考試成績排在他前麵的同學、如何給於靜製造點浪漫或者是驚喜等等,而他現在開始想要謀劃一點大事,一點對他而言絕對是人生轉折的大事。

這幾日,他每每想到那晚在215包房的遭遇,他便覺得內心猶如針刺一般絞痛,同時也有一股無邊的怒火與不甘在心底燃燒蔓延,他不想再讓那晚的悲劇重演,他本想平平淡淡的活下去。

然而,這次稀裏糊塗的受辱讓他徹底的清醒了過來,在狼城這座公正之光還未完全普照的小城,想要平淡也將會成為一種奢望!

有一句話是這樣說的,“久在河邊站,哪有不濕腳?”

活在這個表麵看似平靜,實則肮髒混亂的地方,保不齊那一天就會引火上身,他自身就是最好的案例。

在於赫的記憶裏他沒有得罪過什麼人,但他一樣會挨打,他這兩天總結了一下原因,其實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因為他弱勢,弱勢就會挨打,這是永恒不變的規則。

其實,於赫早便明白一個道理,在狼城這個地方,沉默會被視為軟弱,退讓隻會讓欺負你的人得寸進尺。

隻是,他以前沒想過會被欺負,他覺得他活的已經夠小心翼翼。

以前就算和於靜約會他也是挑一個清靜人少的地方,一來他沒有足夠的經濟基礎來支撐他經常出入熱鬧奢華的地方,二來他不想惹事上身,因為他知道,人多的地方保不齊那一天就會出事。

然而,即使他這樣小心翼翼的活著,依然會有人來主動招惹他,在他的內心埋上了仇恨的種子。

於赫平靜的生活第一次麵對了選擇,要麼一直忍下去,要麼就爆發。

爆發或許是滅亡,或許就是輝煌!

陳玉有一句話說的很對,“人這一生總有一些事情比命都重要”。

一個男人,應該是一個真正的男人,無論物質生活富足與否,起碼應該活的有尊嚴,男人的尊嚴應該比命都重要。

於赫想了很長時間,他覺得他還是做不到將熊熊烈火一般燃燒的仇恨壓抑在內心一輩子。

與其這樣憋屈的活著不如鋌而走險,最後就算敗的一塌糊塗,起碼也沒留下遺憾,至少曾經爭取過那一絲男人應有的東西,而不是在人生的一開始就將那一絲彌足珍貴的東西喪失了。

尊嚴不是別人給的,是自己爭取來的。

既然無法將仇恨壓抑在內心一輩子,既然不想憋屈的活一輩子,就要將內心的那股仇恨釋放出來。

思來想去,痛定思痛,於赫決定要報複,將別人施加在他身上的侮辱加倍償還回去!

仇恨這種東西一旦滋生就很難泯滅,時間是祛除的最好良藥,隻是於赫並不想等,他不想讓時間去消磨仇恨,他決定選擇以牙還牙的方式徹底去埋葬仇恨,那樣應該會暢汗淋漓,痛快不少,也體麵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