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知道為什麼想要飛跑,覺得應該奔跑,不,不是在這條街,是在熾熱陽光裏的綠色山邊,在塔格特山莊的腳下,緊靠著哈德遜河的路上。每當艾迪喊著:“那是弗蘭西斯科·德安孔尼亞!”她就會那樣地飛跑著,兩人一起向著山下的路上開來的汽車衝下去。
在他們的童年時代,他是唯一一個每次到來都會引起轟動的客人,那是最轟動的。跑著去迎接他已經成為他們三個人互相比賽的一部分。在通向那條路一半距離的山邊,有一棵樺樹,達格妮和艾迪總是想趕在弗蘭西斯科開足馬力上山同他們會合之前,拚命跑到那棵樹旁。在每一個夏天他到來的日子裏,他們從沒能趕在他前麵跑到那棵樺樹,每次都是弗蘭西斯科搶先一步趕到,超過它很遠以後,他們才到。弗蘭西斯科總是贏,就像他總是能贏得所有的東西一樣。他的父母是塔格特家的老朋友。他是家中唯一的兒子,從小就在周遊世界的旅行中長大,據說,他父親希望他把整個世界視為他今後的地盤。達格妮和艾迪從不清楚他是在哪裏度過冬天,但每年的夏天,他都會在一位嚴厲的南美家庭教師的帶領下來塔格特山莊住上一個月。
弗蘭西斯科覺得選擇塔格特家的孩子做他的夥伴再自然不過了:他們是塔格特泛陸運輸公司王冠的繼承人,正如他是德安孔尼亞銅業的繼承者一樣。“我們是這個世界僅存的貴族——金錢的貴族,”他十四歲的時候,曾這樣對達格妮說過,“假如人們能夠明白的話,這才是真正的貴族,可是他們不明白。”
他有他自己的等級製度:對他來說,塔格特的孩子並不是吉姆和達格妮,而是達格妮和艾迪。他很少主動去留意吉姆的存在。艾迪曾問過他:“弗蘭西斯科,你是那種很高層的貴族,對不對?”他回答說:“還不是。我的家族所以能延續這麼久,是因為我們當中沒人可以把自己當成是天生的德安孔尼亞,我們是要努力成為一個德安孔尼亞。”他說出自己名字的時候,好像是希望那聲音能夠穿透聽者的臉,能夠讓聽者恍若加冕。
他的祖先塞巴斯帝安·德安孔尼亞在幾百年前就離開了西班牙,那時西班牙還是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而他是當時西班牙最顯赫的人物之一。他之所以離開,是因為宗教裁判所的大人不同意他的思想,並在法庭宴會上要求他改變。塞巴斯帝安·德安孔尼亞用酒杯裏的葡萄酒潑了那個大人一臉,然後在被抓住前逃掉了。他拋下了他的財富、他的財產、他的大理石宮殿,還有他心愛的姑娘——漂洋過海,去了一個新的世界。
他在阿根廷的第一處房產是坐落在安第斯山腳下的一間簡陋的木屋。火熱的太陽明晃晃地照耀著釘在木屋門板上的德安孔尼亞家族的銀色族徽,塞巴斯帝安·德安孔尼亞則在他的第一個礦裏挖銅。他手持錘子,每天從日出到天黑,成年累月地敲打著岩石,幫忙的隻有幾個無家可歸的流浪漢:從他們祖國的軍隊中跑出來的流亡者、監獄的逃犯,以及饑餓的印第安人。
離開西班牙十五年後,塞巴斯帝安·德安孔尼亞派人去接他心愛的姑娘,她也一直在等待著他。她到來的時候,看見了那個銀色的族徽高懸在一個大理石宮殿的入口處,看見了宏偉山莊裏的花園,還有遠方山上一處處滿是紅色礦石的礦坑。他抱著她進了家門,看上去,他比她上次見到時還要年輕。
“我的祖輩和你的祖輩們,”弗蘭西斯科告訴達格妮,“他們一定會很喜歡對方的。”
達格妮的童年一直是生活在未來之中——在那個她渴望發現的世界,她不必再有輕蔑或厭煩的感覺。不過,她每年都會有自由自在的一個月,在這一個月當中,她可以生活在現在。當她飛跑著衝下山迎接弗蘭西斯科·德安孔尼亞時,便是從監獄中的釋放。
“嗨,鼻涕蟲!”“嗨,費斯科!”
起初,他們都恨極了自己的綽號。她曾經生氣地問他:“你到底是什麼意思?”他回答說:“如果你不知道的話,’鼻涕蟲‘的意思是火車頭爐膛裏的大火。”“你從哪裏知道的?”“從站在塔格特熨鬥旁邊的那位先生那兒。”他講五種語言,英文說得不帶一點口音,是那種準確、有教養,又故意夾雜著俚語的英文。作為報複,她叫他費斯科。他大笑著,既開心又有點惱火,“如果你們這些野人非得糟蹋你們這座偉大城市的名字,至少別糟踐到我頭上來呀。”不過,他們慢慢地都喜歡上了他們的綽號。
那是從他們在一起的第二個夏季開始的,當時他十二歲,她十歲。那個夏天,費斯科每天清晨都會失蹤,沒人能發現其中的緣故。他天還不亮的時候就騎車跑掉,然後按時回到露台,坐在午餐用的白色水晶製成的餐具麵前。他很有禮貌,非常準時,還有一點兒裝作什麼都不知道的樣子。達格妮和艾迪問他的時候,他大笑著,拒絕回答。在一個涼意襲人、天剛蒙蒙亮的清晨,他們曾想跟蹤他,但最後隻得放棄,如果他不想被人跟蹤的話,沒人可以盯得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