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順帝某年,蘇章被任命為冀州刺史。他在審理積案的時候,發現有一個大貪汙行賄犯清河太守,正是他以前最要好的朋友。
一天晚上,蘇章備下酒菜,請來那位老朋友。兩人一邊喝酒,一邊暢敘舊情,十分快樂。這位清河太守的心裏,原來是十五個吊桶打水,七上八下,摸不透蘇章對自己罪行采取什麼態度,這下好像石頭落了地,他長噓一口氣,得意地說:“人家頭上隻有一頂青天,唯獨我頭上有兩頂青天啊!”
蘇章正色說:“今晚我請你喝酒,是聊盡私人舊誼;明天冀州刺史開堂審案,卻是執行公理王法。”
第二天,蘇章正式開堂,對這個清河太守審判正法。
此之謂:“先盡私情,再了公事。”朋友之情固然重要,但國家法律更為神聖!維護法律的尊嚴是為官者的責任。不徇私情,秉公執法的官才是人民心目中的好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