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王政轉向共和政體後,有關古代羅馬通史的曆史書無一例外地采用了圖示的形式來解釋共和政體下的羅馬的政治體係。這樣自然非常便於理解。但是我沒有采用這一方法。因為我認為這一方法不能真正反映羅馬當時的情形。
羅馬實施共和政體之初,隻是把王政時代的三足——國王、元老院和市民大會——中的國王改成了二人執政官,其餘的都沒有變動。因為羅馬人更喜歡根據需要隨時設置官職的做法。
所以,研究人員在解釋共和政體初期業已完善的政體狀況時,每說到一個官職,無論其是在哪一年設置,哪一年一度廢除,還是到哪一年又重新設立,都必須提到公元前509年這一時間。實際情形是,沒有任何史料準確記錄官職的創設、廢除和重新設立的年限。所以給人的感覺好像在公元前509年,羅馬剛剛進入共和政體時代,就已經確立了井然有序的政治製度,而且,這一製度已經在有效地發揮作用了。但是,事實上,直到公元前367年,在這段漫長的歲月裏,盡管種種條件並不完善,羅馬人卻一直在探索中前進。
因此,我接受公元前2世紀的希臘曆史學家波利比烏斯的看法,認為羅馬共和政體開始全麵發揮作用是在經曆了公元前390年的凱爾特人入侵之後更符合曆史,解釋此後的羅馬共和政體下的所有官職更符合實情。我把這部分內容放在這裏進行說明也是基於這一理由。因為到公元前4世紀中葉,政體已經完善,可以加以說明了。而且要講述以後的羅馬曆史,也可以有明確的起始線了。
與雄辯的希臘人相比,羅馬是一個現實主義性格很強的民族。要講述他們的故事,我想結合現實或許會更合適。
首先是支撐政治製度的選舉製。進入共和政體以後,羅馬人依然繼承了王政時代的這一製度。雖然前麵已經介紹過,但我還想在這裏重複一遍。
就像前麵介紹過的那樣,共和政體下的羅馬也采用了按收入的多少納稅的做法。在沒有直接稅的時代裏,以服兵役的多少來體現,並沒有收入和所得的區別,因為當時還沒有經費的概念。
百人隊是羅馬軍隊的核心。投票以百人隊為單位,首先由百人隊中的100個士兵進行討論,達成一致意見後就體現在一票上。但是,實際上,有義務提供百人隊的人投這一票也很正常。
與雅典的一人一票製相比,這是羅馬投票製的最獨特的地方。
由於市民大會的總投票數是193票,所以隻要有97票就過半數。也就是說,隻要第一等級意見一致,就控製了超過半數的票。很顯然,這不是民主政體,而是寡頭政體。
執政官(Consul)
執政官取代王政時代的國王,是共和政體下的羅馬的最高官職,由市民大會選舉產生,經元老院批準後就職。其過程與國王一樣,但國王為終身製,而執政官的任期隻有短短的一年。執政官允許再選,年齡下限為40歲。
兩位執政官相互有權對對方的想法或做法行使否決權。一項政策,隻要兩位執政官都不同意,就不能付諸實施。
執政官的主要任務是召集市民大會。他們是內政的最高領導人,同時在戰場上擔任指揮重任。這一官職相當於現在的首相兼國防大臣兼總參謀長。不,因為需要經常擔任實戰指揮,所以還要加上前線總指揮。
軍務是執政官最重要的工作。羅馬的軍事力量通常一分為二,由兩位執政官分別統領。當敵人很弱小、戰鬥力不強的時候,一位執政官出征戰場,另一位執政官留在羅馬保衛首都,同時處理內政。一旦與強敵作戰,兩位執政官雙雙率領各自的軍團共赴前線。於是,戰場上就有了兩位指揮官。每當此時,保衛首都的任務就落在了法務官所領導的預備役士兵身上盡管戰場上有兩位指揮官,但是這個時期的羅馬並沒有出現不協調的情況。因為,一旦兩位執政官各持己見,互不妥協,他們就會任命獨裁者,一統指揮權。
但是,戰鬥並不能夠保證在執政官一年的任期內結束。假如在戰鬥進行之中更換總指揮官,從戰術上來說極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