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第一次布匿戰爭之後(前241—前219)(3)(1 / 2)

正像《羅馬人的故事1》中所說的那樣,成立於公元前4世紀中葉的羅馬聯盟,不是簡單的羅馬和其他城邦國家的集合體。盟主羅馬和加盟各國的地位並不相同,具體如下:

首先是聯盟盟主羅馬。

該國居民,隻要是自由民,不分貴族平民,一律享有羅馬市民權。為此,他們有義務服兵役代替繳納直接稅。當然,作為羅馬市民,他們享有投票權,也有參與羅馬公職的被選舉權。也就是說,他們享有參與國政的權利。隻有無產者因為免除了納稅的義務,所以不承擔服兵役的義務。盡管如此,人數遠遠少於有產者市民的無產階級,依然有權行使選舉權,因為他們也是羅馬市民。

所謂無產階級,就是他們的財產隻有孩子,除此之外一無所有。他們是靠技能吃飯的人。

《羅馬人的故事1》在講述公元前4世紀中葉時,排在羅馬之後講到的是各部族。隻是在一個世紀過去之後,他們幾乎都得到了羅馬市民權,與羅馬人已無差別。因此,在講述公元前3世紀時,不再單獨列出。總之,他們曾經是始於羅馬王政時代的拉丁同盟的加盟國。公元前290年,當羅馬因凱爾特人入侵而深受打擊之時,他們背叛了羅馬。又在羅馬重新站起來後,他們作為戰敗者加盟羅馬聯盟的。就像普魯塔克說的那樣:一個世紀過去了,多虧了羅馬人同化異族甚至不計前嫌同化失敗者的性格,才使得那些部族擁有了完全的羅馬市民權。

羅馬聯盟中的第二類城邦是排在第三位的自治城市。

羅馬授予這些自治城市的居民以“無選舉權的市民權”,表示他們不享有羅馬國政方麵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除此之外的所有事情上,享有和羅馬市民同等的權利。根據羅馬法律,他們的私有財產也受到保護。同時,羅馬承認他們完全的國內自治。在現代意大利,說到自治城市,依然是地方自治體的意思。

第三類是“科洛尼亞”,現代人把它翻譯為“殖民地”。

這些地方通常被認為是戰略要地。最多的時候,曾經有6000名羅馬男性共同駐守一個殖民地。其中雖然不乏有人帶家眷前往,但絕大多數是單身男性。他 們和當地女子通婚,生下混血兒,以此進行同化,被理所當然地認為無須法律明文規定。

一個殖民地的殖民者如果是完全的羅馬市民權所有者,這個地方就叫“羅馬殖民地”。如果殖民者是無選舉權的市民權所有者或其他人,則叫“拉丁殖民地”。就這樣,羅馬在每個戰略要地都建起了永久性的要塞。但是,從社會性來看,這種“科洛尼亞”無異於建設新城市。順便提一句,“科洛尼亞”的德語讀音就是現在德國的“科隆”。

羅馬聯盟的第四類加盟國在曆史學上是一些城邦國家,叫“同盟城市”或統稱為“同盟國”。羅馬人則把它們叫做“同盟市”。所謂“同盟市”,在現代意大利語中,是“共同經營者”的意思。

同盟市有一點不同於其他同盟部族及城邦。盡管他們都是羅馬的手下敗將,但是,曾經加盟舊拉丁同盟的各部族是公元前4世紀中葉被羅馬打敗的,與此相比,同盟市臣服羅馬的時間要晚得多。源自希臘人殖民建立的意大利半島中南部各城市都屬於同盟市。

對於這些與自己建立了同盟關係、但曆史尚淺的城邦國家,羅馬承認他們完全的國內自治。不僅如此,羅馬還獎勵這些城邦的統治者申請羅馬市民權,卻不要求他們同時放棄本國的市民權。也就是說,對於戰敗者,羅馬允許他們擁有雙重國籍。

羅馬聯盟中的自治城市及科洛尼亞、同盟市都沒有義務向勝利者羅馬繳納年貢或租稅。羅馬對它們的要求就是提供兵力資源。在西歐思想起源地的古希臘和羅馬,提供兵力支援被認為遠比提供資金更為體麵。

就這樣,羅馬與同盟者之間建立起了各不相同的關係。這種視對象來定關係的做法,說到底隻是“區別”對待,並不存在“歧視”。主幹道阿皮亞大道的修建足以證明這一點。

阿皮亞大道最先從羅馬鋪設到羅馬殖民地特臘契納,不久延伸至同盟市加普亞,接著又向拉丁殖民地貝內文托伸展,並繼續南下,到達同屬拉丁殖民地的韋諾薩。在塔蘭托進入到羅馬勢力範圍之後,又延伸到了這座同盟市,最後到達拉丁殖民地布林迪西。至此,全線才告完成。